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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阳股份: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5-14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6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5、6、11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
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2日下午15:00-2015年5月13日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下午15:00至2015
年5月13日下午15:00 期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沂河路11号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鹿成滨先
生主持。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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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9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126,440,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4.04%;其中持股5%以
下(不含董监高)中小股东6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441,96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123,083,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2.60%。
    (3)网络投票情况: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57,8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44%。
    6、公司独立董事赵耀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董事及部分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123,415,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61%;
    反对 1,176,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
    弃权 1,8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123,415,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61%;

                                    2
     反对 1,176,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
     弃权 1,8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 2015-008)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4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15-009)
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123,415,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61%;
     反对 1,176,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
     弃权 1,8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123,415,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61%;
     反对 1,176,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
     弃权 1,8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 2014 年末总股本 233,978,689 股为基
 数,用未分配利润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 123,253,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48%;
     反对 3,187,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254,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86.40%;反对 3,187,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13.6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中
 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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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123,415,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61%;
    反对 1,176,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
    弃权 1,8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416,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87.09%;反对 1,176,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5.02%;弃权 1,8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7.89%。
    (2)支付 2015 年度审计费用 76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123,415,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61%;
    反对 1,176,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
    弃权 1,8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416,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87.09%;反对 1,176,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5.02%;弃权 1,8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7.89%。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经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123,415,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61%;
    反对 1,176,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
    弃权 1,8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123,415,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61%;
    反对 1,176,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

                                    4
    弃权 1,8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123,415,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61%;
    反对 1,176,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
    弃权 1,8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123,415,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61%;
    反对 1,176,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
    弃权 1,8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123,415,2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61%;
    反对 1,250,628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
    弃权 1,77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416,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87.09%;反对 1,250,6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5.33%;弃权 1,77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7.57%。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原独立董事徐波、郑丽惠、胡小媛向本次股
东大会提交了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 2015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现行
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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