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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阳节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6-15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17-019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1、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17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7 年 5 月 17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公司股本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3,978,689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

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权益登记

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33,978,689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50,968,033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6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

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6 月 21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一)            本次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4,552,423    40.41%    47,276,211     141,828,634        40.4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39,426,266   59.59%                   209,139,399        59.59%
                                              69,713,133
三、股份总数         233,978,689   100.00%    116,989,344   350,968,033        100.00%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350,968,033 股摊薄计算,2016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982 元。

    九、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沂河路 11 号

         3、咨询联系人:刘兆红

         4、咨询电话:0533-3283708

         5、传真电话:0533-3282059
十、备查文件

1、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