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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鲁阳节能: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1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18—006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8 日以当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上午在上海以

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王侃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8-007)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17 年年度

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08 )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

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 2017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

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5、审议《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母公司实

现 净 利 润 186,395,606.30   元 , 按 照 《 公 司 章 程 》 规 定 , 提 取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8,639,560.62   元,2017 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7,756,045.68 元,加年

初未分配利润 731,317,898.10 元,扣除 2017 年 6 月份实施了 2016 年度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减少未分配利润

23,397,868.90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75,676,074.88 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 第(三)条之规定: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
性与稳定性, 在满足本条上述(二)所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时,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
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 多于三分之二以上的全体公司董事另行决定的除外,
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 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 2017 年末总股本 350,968,033 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
润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

    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财务审计机构,2018 年

财务审计报酬 76 万元。

    该项议案需提请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8、审议《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8-009)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刊登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

告编号:2018-010)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9、审议《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实施<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情形。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18-012)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18-013)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项议案需经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刊登于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该项议案需经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关于核实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

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0 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