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 格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6月17日实施完毕,即以总股 本361,702,0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回 购价格由7.72元/股调整为7.42元/股。公司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0 二 0 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