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鲁阳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11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事项的独立意

见

     1、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6月17日实施完毕,即以公司

总股本361,702,0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

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2、公司本次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事宜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二、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

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未发生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

的不得解锁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

足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未违反法律、法

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189名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除限售期

内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1.27万股,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
应的解锁手续。
    三、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财务负责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

形以及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财务负责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财务负责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

应岗位的职责要求。

    我们同意聘任杨翌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财务负责人薪酬方案符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的规定,财务负责人薪酬方案的确立及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 沈佳云     姜丽勇   胡命基

                                                     二 0 二 0 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