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海 宜:关于重大诉讼撤诉及业绩补偿款的进展公告2019-02-02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9-011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撤诉及业绩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大诉讼背景概述
因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海宜”)参股公
司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通家”)未能实现 2016、2017
年度业绩承诺,且业绩承诺方湖南泰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泰达”)
未能及时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公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苏州中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且在苏州中院办理了申请立案的相关手续。
具体情况详见 2018 年 4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诉前保全暨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2018-023)。
2018 年 5 月 3 日,经苏州中院审查,公司诉湖南泰达、苏金河股权转让纠
纷一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苏州中院决定立案
受理。具体情况详见 2018 年 5 月 5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一)》(2018-043)。
二、诉讼撤诉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张亦斌先生实际控制的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竞集团”)已与湖南泰达就股权收购事项达成一致,交易对价款
的支付步骤中已融入业绩补偿款的支付方案。2018 年 12 月 26 日,新海宜就上
述诉讼事项向苏州中院提出撤诉申请。
1
近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18 苏 05 民初 480 号之
四),苏州中院认为:新海宜在审理期间提出撤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准
许原告新海宜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603,836.50 元,由新海宜负担。
三、交易及业绩补偿款进展情况
1、海竞集团与湖南泰达交易进展
2018 年 11 月 20 日,海竞集团与湖南泰达签署了《关于陕西通家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 324,401,900 股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2018 年 11 月 20 日,陕西股权
交易中心办理完成了陕西通家 324,401,900 股股份的过户登记,标的股份过户至
海竞集团名下。2018 年 11 月 30 日,陕西通家将记有海竞集团持股信息的章程
修正案在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完成备案登记。
2、湖南泰达应向新海宜支付业绩补偿款总额为 235,098,189.25 元。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业绩补偿款收取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金额(元)
1 2018 年 8 月 24 日 70,000,000.00
2 2019 年 1 月 16 日 50,000,000.00
3 2019 年 1 月 18 日 19,980,000.00
合计 139,980,000.00
剩余应收取 95,118,189.25
3、公司将持续关注交易进展,并及时根据业绩补偿款的收取情况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撤诉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撤诉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苏05民初480号之四
2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