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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 海 宜: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新海宜             公告编号:2019-031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具体情况如
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统称“新
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要求相关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
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要求,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
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
制财务报表。根据该通知要求,公司将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
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
    财务报表格式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拟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
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
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
活动;


                                     2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通知》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
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
               受影响的报表   本期受影响的                      上期列报的报表项目及
更内容和原                                     上期重述金额
                 项目名称     报表项目金额                              金额
    因
                                                                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及应                                     142,163,112.65
和应收账款                    379,667,759.50   614,721,067.52
                   收账款                                       应收账款:
合并列示
                                                                472,557,954.87
2.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并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756,940,538.35    49,982,817.42
其他应收款                                                      49,982,817.42
项目列示
                                                                应付票据:
3.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及应                                     170,244,005.95
和应付账款                    449,705,421.22   345,357,695.79
                   付账款                                       应付账款:
合并列示
                                                                175,113,689.84
4.应付利息、
                                                                应付利息:3,350,876.17
应付股利计
                其他应付款    198,779,778.82   199,120,975.51   其他应付款:
入其他应付
                                                                195,770,099.34
款项目列示
5.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      80,581,114.60    76,880,592.62
列报调整                                                        130,723,392.18
6.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      37,479,533.94    53,842,799.56             —
单独列示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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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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