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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海: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2-25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           公告编号:2020-112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1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 月 6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 月 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
                                     1
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 168 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 A
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 上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1 年 12 月 25 日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
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 168 号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0 年 1 月 8 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现场参会人员的
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亦斌
    联系电话:0512-67606666-8638
                                     2
    传真:0512-67260021(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
另行通知。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




                                  3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9
       2、投票简称:海宜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
“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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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21 年 1 月 11 日
召开的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
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备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
提示;
    2、受托人参与表决应填列委托人的相关持股资料;
    3、股东填列的股份数不得超过截止 2021 年 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登记的股份数,表决方为有效,否则表决无效。
    4、有效期限: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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