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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3-01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1- 011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新海,证券代码:002089)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2 月 24 日、2021 年 2 月
25 日、2021 年 2 月 2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
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通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苏州恒好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好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占
公司总股本的24.34%的股权转让给恒好投资,公司于2020年9月12日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目前上述事项正在进行中,公司分别于2020
年9月17日、2020年9月18日、2020年9月22日和2020年12月1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与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比
科”或“标的公司”)股东曾金辉和江西若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彦实
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迪比科
17.86%股权以 2.00 亿元价格转让给曾金辉和若彦实业;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09
日 披 露 了《 关 于出 售 参股 公 司股 权 暨豁 免 业绩 承 诺 的公 告 》( 公 告编 号 :
2020-100);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了
《关于取消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4);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公告》。

    6、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10),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苏州新海宜高新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宜高新”)进行增资,用于扩大新海宜高新塑料
制品(采样管、深孔板)的产业规模。本次增资存在一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新海
宜高新的发展仍受市场环境、行业趋势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
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通信业务、IDC 业务及锂电材
料业务,新海宜高新塑料制品(采样管、深孔板)业务占公司业务比重较小,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7、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
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2020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的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7,000.00 万元-24,000.00 万元,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9,200.00 万元–16,200.00 万元。本次业绩
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内容
为准。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
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