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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海: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8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朱兆斌)


    2020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
事行为指引》、 公司章程》及《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
义务,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对公司董事会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0 年度任职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2020 年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
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在会议召开之前,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仔
细审阅会议材料,对公司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召
开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
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2020 年度,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没
有提出异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2020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意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见类型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0.4.7                                                        同意
                 第九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2020.6.7                 2、关于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调整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1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独立意见
                              5、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独立意见
                              6、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
                              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8、关于对 2020 年度董事薪酬的独立意
                              见
                              9、关于《董事会关于 2019 年非标准审
                              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
                              见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
  2020.8.7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2020.10.28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豁免业绩承诺 同意
  2020.12.7
               第十七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12.23
               第十九次会议

    以上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历次公告。


    三、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
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落实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同时,与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
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的运行动态,并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出
谋划策。



                                     2
    四、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任期内,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七届战略
委员会委员、第七届提名委员会委员。
    (1)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主持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内部
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事项;加强与公司财务部、
审计部的沟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及执行情况。
    (2)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参加战略委员会召开的 1 次会议,与其他委员
共同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没有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 年任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
审议的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
谨慎地行使表决权;
    2、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
    3、对公司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和监督;
    4、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名:朱兆斌
    电子邮箱:zjobin@szmccpa.com

                                     3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沟通,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献计献策,为促进公司稳健
经营、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最后,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相关人员在本人
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朱兆斌
                                               2021 年 4 月 26 日




                                   4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李荣林)


    2020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
为指引》、《公司章程》及《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 2020 年度任职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2020 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
席,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会议。在会议召开之前,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仔
细审阅会议材料,对公司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召开
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2020 年度,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没有
提出异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2020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意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见类型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0.4.7                                                         同意
                  第九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2020.6.7                  2、关于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调整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5-
                              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
                              5、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
                              立意见
                              6、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预计的独立意见
                              8、关于对 2020 年度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9、关于《董事会关于 2019 年非标准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
    2020.8.7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2020.10.28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豁免业绩承诺 同意
  2020.12.7
               第十七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12.23
               第十九次会议

    以上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历次公告。


    三、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
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落实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利
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同时,与公司董事、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
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的运行动态,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出谋划策。


    四、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任期内,本人担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七届薪酬与考核


                                     -6-
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七届战略委员会会员。
    (1)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参与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提交的工作报告、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事项;加强与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的
沟通,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2020
年度认真地履行了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业务指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度薪酬与公司绩效考核相关规定一致。

    (3)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参加战略委员会召开的 1 次会议,与其他委员共
同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 年任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谨
慎地行使表决权;
    2、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对公司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和监督;
    4、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
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名:李荣林
    电子邮箱:li0207@shufe.edu.cn


                                    -7-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沟通,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不断
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献计献策,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
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最后,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
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李荣林
                                            2021 年 4 月 26 日




                                     -8-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蒋百顺)


    2020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
为指引》、《公司章程》及《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 2020 年度任职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2020 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集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
席,公司召开 2 次股东大会会议。在会议召开之前,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仔
细审阅会议材料,对公司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会议召开
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2、2020 年度,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没有
提出异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2020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意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见类型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0.4.7                                                         同意
                  第九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2020.6.7                  2、关于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同意
                第十二次会议 调整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9-
                              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
                              立意见
                              5、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
                              立意见
                              6、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预计的独立意见
                              8、关于对 2020 年度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9、关于《董事会关于 2019 年非标准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
    2020.8.7                                                   同意
               第十五次会议 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2020.10.28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十六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豁免业绩承诺 同意
  2020.12.7
               第十七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12.23
               第十九次会议

    以上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历次公告。


    三、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0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
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落实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利
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同时,与公司董事、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
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的运行动态,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出谋划策。


    四、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任期内,本人担任第七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七届战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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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第七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2020
年度认真地履行了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业务指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年度薪酬与公司绩效考核相关规定一致。

    (2)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参加战略委员会召开的 1 次会议,与其他委员共
同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没有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 年任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谨
慎地行使表决权;
    2、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对公司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和监督;
    4、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
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名:蒋百顺
    电子邮箱:13305185980@189.cn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沟通,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

                                   - 11 -
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不断
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献计献策,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
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最后,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
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蒋百顺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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