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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21-07-01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1-045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贵部《关于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292 号)的要求,新海

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海宜集团”或“公司”)

及时组织对年报问询函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问题回复

说明如下:

    1、年报显示,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

称“陕西通家”)对你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期末余额为

58,125.61 万元,你公司预计陕西通家能够偿还 22,180.75 万元。2019

年末陕西通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余额为 58,501.76 万元,你公司彼

时预计陕西通家能够偿还 35,586.61 万元。同时,报告期末你公司尚

存在对陕西通家 13,983.06 万元担保。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2)、

问题(3)和问题(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请你公司结合陕西通家财务状况、资产构成情况等,详细

说明预计偿还款 22,180.75 万元的计算过程和依据,相关款项坏账准

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公司答复:
                                  1
      陕西通家的预计偿还款主要依据 2021 年 4 月 26 日银信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出具的《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估计关联公司款项预

期信用损失所涉及的应收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款项预计可收

回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1〕泸第 1151 号)计算所

得。主要计算过程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有序受偿状态下资产可收回金额                128,423.85
  2       减:处置费用                                  3,174.23
  3       减:职工债务                                  2,151.76
  4       减:税费                                      1,268.86
  5       减:其他优先受偿的债务                       22,216.11
          剩余可供向普通债权人进行分配
  6
          的财产                                       99,612.90
  7       清算状态下的普通债务评估价值                227,314.65
  8       委托人已放弃主张债权                                   -
  9       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                      43.82%

      公司依据上述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出于谨慎性考虑,

应收利息 2,673.73 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项按 40%清

偿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对陕西通家的非经营资金占用共计提坏账准备

35,944.86 万元,剩余可收回金额 22,180.75 万元。

      因此,相关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2)陕西通家自 2019 年 10 月起已停产,请你公司结合陕西通

家 2020 年风险化解进展、财务状况变化情况,详细说明 2019 年末及

2020 年末预计偿还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 2019 年

度对应收陕西通家相关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不充分的情况。

                                  2
    公司答复:

    陕西通家自 2019 年 10 月起停产后,公司及陕西通家寻找潜在投

资者进行重整工作,截至目前,重整事宜尚未达成具体协议。公司

2019 年末、2020 年末预计偿还金额主要依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应收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款项预计可收回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确认。主要计算过程如下:
序号       项目
                                        2020 年(万元)   2019 年(万元)

       1   有序受偿状态下资产可收
                                        128,423.85        137,849.79
           回金额
       2   减:处置费用                 3,174.23          2,707.10
       3   减:职工债务                 2,151.76          2,261.83
       4   减:税费                     1,268.86          640.75
       5   减:其他优先受偿的债务       22,216.11         5,091.46
       6   剩余可供向普通债权人进
                                        99,612.90         127,148.65
           行分配的财产
       7   清算状态下的普通债务评
                                        227,314.65        235,018.95
           估价值
       8   委托人已放弃主张债权         -                 -
       9   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的清
                                        43.82%            54.10%
           偿比例

    从上表分析,陕西通家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下降的原因是:

    (1)有序受偿状态下资产可收回金额下降所致,主要包括存货

可收回金额下降 12,979.90 万元,货币资金下降 5,001.51 万元,其

他流动资产下降 1,018.55 万元。

    (2)其他优先受偿债务的增加主要系会计 2019 年、2020 年陕

西通家对同一客户同时核算债权债务的处理不一致和诉讼导致强制

                                    3
执行增加所致(2019 年评估相关债权债务抵销,2020 年相关债权债

务未抵销,如果抵销,将导致债权债务同时减少 13,047.82 万元)

    (3)处置费用和税费的增加。

    从上述分析看,陕西通家普通债权清偿率下降是处于停产状态下

企业的正常变动。不存在 2019 年度对应收陕西通家相关款项计提坏

账准备不充分的情况。

    2020 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在年审工作中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新海宜集团坏账计提政策及计提方法,分析是否合理。

    2、将陕西通家纳入 2020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范围,重点复核了

陕西通家 2019 年、2020 年财务报表,对 2019 年、2020 年财务报表

数据变动项目进行复核分析。

    3、取得了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2019 年、2020 年应收陕

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款项预计可收回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文

号银信评报字〔2021〕泸第 1151 号、银信财报字〔2020〕泸第 456

号)并对评估目的、评估假设、评估结果及相关数据进行复核。

    核查结论:我们将上述公司对于陕西通家坏账准备计提的相关回

复与我们在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中取得的审计证

据以及从管理层了解的信息和获得的解释进行了比较。我们认为:公

司的上述回复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一致。

    2019 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对公司应收陕西通家相关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主要执行以下

                              4
程序:

       (1)全面核实公司与陕西通家债权形成的原因,并对其真实性、

完整性进行审核;

       (2)全面了解陕西通家的财务状况及其他与偿付能力相关的事

项;

       (3)公司已聘请第三方评估师对陕西通家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判断预期能从陕西通家收回的金

额,我们与评估师就相关的评估假设、评估参数等进行详细讨论,在

此基础上对评估报告进行复核;

       (4)根据评估师测算的可回收金额,结合其他客观条件,判断

企业对上述财务资助款项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合理。

       我们对公司预计负债主要执行以下程序:

       (1)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了解可能会对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等事项;

       (2)获取公司涉及的重要诉讼文书及裁判文书;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关于公司的重要诉讼情况;

       (4)年审时就有关诉讼事项,获取律师出具的专业意见书。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 2019 年度对应收陕西通家相关

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不充分的情况。

       (3)你公司预计负债期末余额 14,465.57 万元,期初余额

5,480.17 万元,同比增长 164.27%,主要为计提对外担保事项预计负

债。请你公司结合对外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详细说明报告期内预计

                                 5
负债大幅增加的原因,相关原因是否属于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新

增事项,将大额预计负债计入 2020 年度是否及时,以及报告期末预

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公司答复:

     公司 2020 年、2019 年计提预计负债主要系对陕西通家借款或买

卖合同担保事项所致,具体明细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万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万
        内容
                             元)                    元)
                                              454.32                  200.00
中国银行宝鸡分行
                                           1,039.61                   500.00

 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388.59                 2,000.00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                         647.37                  323.69

  宁夏银行西安长安路支行                   4,900.00                 2,450.00

 横店东磁买卖合同债务担保                  3,035.68                          -

    合计                                  14,465.57                 5,473.69

    注:上述表格中对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 4000 万元,新
增利息 388.59 万元,对中国银行宝鸡分行担保金额为 1400 万元,新增利息 93.93
万元,共计新增利息 482.52 万元,上述表格中担保金额扣除新增利息后,担保
金额为 13983.06 万元,与年报披露的担保金额保持一致,没有新增担保。

     (1)关于中国银行宝鸡分行担保事项。鉴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陕西通家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判断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并以担保本

金的 50%计提预计负债。2020 年 6 月 28 日、30 日,公司分别收到陕

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陕 0302 民初 1210 号、

(2020)陕 0302 民初 1211 号,判决公司履行担保责任;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分别收到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2020)

                                    6
陕 0302 民终 1443 号、1444 号,判决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公司依据

收到(2020)陕 0302 执 2888 号、(2020)陕 0302 执 2889 号法律文

书所载金额于 2020 年全额计提预计负债。

    (2)关于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事项。此案当时处于

一审判决未生效的二审上诉阶段,公司判断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并

按照担保本金的 50%计提预计负债。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收到陕

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陕民终 931 号,判决公司承担

担保责任。公司依据收到(2021)陕 01 执 320 号法律文书所载金额

全额计提预计负债。

    (3)关于中信银行西安分行担保事项。鉴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陕西通家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判断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并按照担保

本金的 50%计提预计负债。2020 年,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按照本金

100%计提预计负债。

    (4)关于宁夏银行西安长安路支行担保事项。鉴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陕西通家处于停产状态,公司判断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并

按照担保本金的 50%计提预计负债。2020 年,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

按照本金 100%计提预计负债。

    (5)关于横店东磁买卖合同担保事项

    依据(2019)浙 0783 民初 6525 号浙江东阳法院民事调解书所约

定的协议:截至 2019 年 6 月 14 日,通家公司尚欠东磁股份 4865.68

万元货款及利息,通家公司需从 7 月开始陆续还款,于 2020 年 2 月

底前付清欠款。通家公司执行情况:通家公司从 7 月开始,按照以上

                               7
的调解协议进行付款,截至 2019 年底,已经累计支付 1830 万元。从

2019 年底到新海宜年报出具这段时间内,公司并未收到法院相关的

文书,新海宜公司认为通家公司还在持续执行浙 0783 民初 6525 号民

事调解书所约定的协议。基于以上的情况,公司无需在 2019 年底对

此项担保计提预计负债。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收到由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

浙 0783 执 4223 号《执行裁定书》,于该时点新海宜公司对东磁股份

担保的余额 3035.68 万元需全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公司并于 2020 年

度进行了计提。

    因此,预计负债增加主要是公司对陕西通家提供担保事项有新的

进展或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补提所致。上述担保事项新的进展发生在

公司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之后,新增预计负债应计入 2020 年度财务

报告。经核查,期末预计负债的计提充分、合理。

    2020 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在年审工作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新海宜集团预计负债计提明细表,了解新海宜集团预

计负债计提政策,分析预计负债的计提和其政策是否一致。

    (2)向新海宜集团律师了解新海宜集团相关诉讼的信息,获取

新海宜集团相关诉讼的判断书和民事调解书,比对已经掌握的信息是

否不相一致。

    (3)查询中国裁决文书网和因诉讼引起的强制执行信息,就查

询结果与已经了解的信息比对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8
       (4)获取新海宜集团对外担保合同和信用报告,并比对相关信

息是否与已经了解到的信息相一致。

       核查结论:期末预计负债的计提充分、合理。

       (4)2019 年度,你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

简称“净利润”)7,281.84 万元,2017 年和 2018 年你公司均亏损。

请你公司结合上述问题(2)和问题(3)的答复,详细说明你公司

2019 年末是否存在少计提坏账准备及预计负债情形,是否涉及调节

利润规避暂停上市。

       公司答复:

       公司的坏账准备基于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和谨慎性原则,公

司对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合理、充分的;相关担保进入法院执行程序阶

段和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公司全额确认负债,公司账务处理上是合

理、充分的。综合以上所述,公司不存在调节利润规避暂停上市的情

况。

       2019 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对公司应收陕西通家相关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主要执行以下

程序:

       (1)全面核实公司与陕西通家债权形成的原因,并对其真实性、

完整性进行审核;

       (2)全面了解陕西通家的财务状况及其他与偿付能力相关的事

项;

       (3)公司已聘请第三方评估师对陕西通家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9
日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判断预期能从陕西通家收回的金

额。我们与评估师就相关的评估假设、评估参数等进行详细讨论,在

此基础上对评估报告进行复核;

    (4)根据评估师测算的可回收金额,结合其他客观条件,判断

企业对上述财务资助款项计提减值准备是否合理。

    我们对公司预计负债主要执行以下程序:

    (1)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了解可能会对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等事项;

    (2)获取公司涉及的重要诉讼文书及裁判文书;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关于公司的重要诉讼情况;

    (4)年审时就有关诉讼事项,获取律师出具的专业意见书。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末不存在少计提坏账准备及预

计负债情形,不涉及调节利润规避暂停上市的情况。

    2、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883.23 万元,同比下降

40.07%,营业收入已连续 4 年下降,实现净利润-27,389.59 万元,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

-17,917.83 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已连续 4 年为负。同时,报告期内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672.22 万元,去年为 14,298.05

万元。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1)、问题(2)和问题(3)进行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请你公司结合 LED 产品、通信网络产品、IDC 数据中心及

锂电材料产品的经营模式,详细说明各业务收入确认方式是否符合企

                               10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各业务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是否准确。

    公司答复:

    公司产品经营模式说明如下:

    (1)LED 产品:公司主要产品 LED 芯片,作为 LED 灯具主要配

件,主要销售给 LED 灯具生产厂家。

    (2)通信网络产品:公司通信网络产品主要为光跳纤和网络机

柜,光跳纤、网络机柜主要销售给国内电信运营商等终端客户。

    (3)锂电材料产品主要包括钢壳盖帽,作为电池生产的一种配

件,主要销售给电池生产厂家。

    (4)IDC 数据中心:公司建设完成 IDC 数据中心机柜后,通过

中国电信等电信运营商出租给互联网企业使用。

    LED 产品、锂电材料、通信网络产品收入确认原则是公司通过商

谈或招标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按照合同要求发货,依据客户的收

货签收单确认收入;IDC 数据中心收入确认原则是租赁期间,按机柜

实际使用数量和机柜租赁单价确认结算总价,再与中国电信等电信运

营商按约定的结算基数进行分成,分别确认机柜、设备租赁收入和数

据中心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收入。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入

金额确认准确。

    2020 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意见:

    会计师在年审工作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向新海宜集团了解公司业务模式和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

                               11
收入确认方式及相关证据。

     (2)对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测试。

     (3)获取新海宜集团收入明细表,并对各期确认收入数据进行

对比分析,以确认收入确认的合理性。

     (4)获取收入确认相关的销售合同,分析收入确认金额和时点

是否与销售合同相一致。

     (5)对重要客户的收入金额发函进行确认。

     (6)抽查了新海宜集团部分收入确认凭证,以验证收入确认准

确性。

     核查结论:经核查,新海宜集团各业务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各业务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无误。

     (2)请你公司结合营业收入扣除项的具体内容,详细说明 2019

年度、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2020 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金额是否完整。

     公司答复:公司 2020 年、2019 年营业收入扣除明细如下:

     扣除项目        2020 年(万元)         2019 年(万元)

房租、水电费收入               1,390.39                  1,580.60

废材料回收                          178.06                         -

工程收入                            970.65                         -

LED 收入                             44.99               3,669.39

易思博收入                                               9,026.02

其他零星收入                         88.13                     22.04

                               12
      合计                    2,672.22                14,298.05

    公司 2019 年较 2020 年营业收入扣除金额较大主要原因是:

    (1)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19 年 1-10 月利润

表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产生营业收入 9,026.02 万元。因该公司 95%

股权于 2019 年 11 月转让,后续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该项营业收

入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从营业收入中扣除。

    (2)2019 年公司确认 LED 照明等相关收入 3,669.39 万,因该

公司业务处于停产状态,相关资产公司拟变卖出售,该项营业收入不

具有可持续性。因此,从营业收入中扣除。

    因此,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完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2020 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意见:

    会计师复核了新海宜集团 2019 年、2020 年收入扣除明细表。2020

年收入扣除较 2019 年减少主要是 2020 年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财务报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和 LED 业务停产导致收入减少

所致。新海宜集团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完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3)请你公司结合上述问题(1)和问题(2)的答复,明确说

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小于 1 亿元的情形。

    公司回复:经核实,公司报告期内业务收入确认方式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营业收入金额核算准确,不存在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小于 1 亿元的情形。

                              13
       2020 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未发现新海宜集团存在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小于 1 亿元

的情形。

       (4)报告期内,你公司 LED 产品和通信网络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13.42%和 15.96%,同比分别增加 173.53 和 13.26 个百分点。请你公

司说明上述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答复:

       (1)LED 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2019 年、2020 年公司 LED 产品毛利率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产品           期间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LED 产品     2019 年度   36,693,857.34   95,441,517.40   -58,747,660.06     -160.10%
系列         2020 年度   5,431,486.85    4,702,344.89       729,141.96        13.42%
产品细分:
芯片产品     2019 年度   36,693,857.34   95,441,517.40   -58,747,660.06     -160.10%
             2020 年度     449,908.00                       449,908.00       100.00%
其他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4,981,578.85    4,702,344.89       279,233.96         5.61%

       2020 年度同比上期毛利率增加 173.53%,导致毛利率大幅变动的

因素为芯片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其毛利率增加 270.10%,说明原因:

本年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成本,按照相应的库存商品净额来结转,本期

相应的库存商品因上期末已全额计提跌价准备,账面净额为 0 元,

核算出本期对应的毛利率为 100.00%。

       两个会计年度芯片产品对应的成本明细详见下表:
成本项目构成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库存商品(原值)                      111,619,842.52                  10,513,084.01
存货跌价准备                          -16,178,325.12                 -10,513,084.01
合计                                   95,441,517.40                           0.00

                                          14
    对应的会计处理说明:

    第一步,结转库存商品。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原

值)。

    第二步,转回已经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借:存货跌价准备;贷:

主营业务成本。

    LED 芯片产品上期毛利率为负的原因说明:2018 年以来,LED 芯

片行业出现了产能严重过剩,各厂商库存居高不下,市场出现了严重

供大于求的情况。各大厂商竞争激烈,行业巨头普遍采用低价倾销的

手段,市场上频频出现低于各自生产成本价格的倾销,导致 LED 芯片

产品市场价格不断下滑,以上因素导致本公司 2019 年度芯片产品市

场售价低于生产成本,毛利率为负 160.1%。

    自 2019 年 4 月底,LED 芯片产品的生产车间开始陆续停产,截

止 2019 年 12 月底,已全面暂停生产,公司以消化库存,及时回收现

金流为目标。基于以上的规划,并随着时间的进度,芯片产品不断更

新换代影响下,公司处置 LED 芯片单位产品的现金流不断下降,剔除

存货跌价 的影 响因素 后, 2020 年 度 处置芯片 产品 的毛利 率为负

2236.72%。

    综上所述,公司 LED 产品的毛利率波动的主要原因为上期末全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消化库存回收现金流为目标所导致,同比的

毛利率波动较大,其结果是合理的。

    (2)通信网络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2019 年、2020 年公司同行网络产品毛利率明细表如下:

                               15
                                                                         单位:元
     产品         期间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通信网络     2019 年度   41,305,669.46   40,192,463.42   1,113,206.04       2.70%
产品         2020 年度   33,110,590.17   27,826,876.13   5,283,714.04      15.96%
产品细分:
网络机柜     2019 年度   22,943,574.00   18,554,519.39   4,389,054.61      19.13%

系列         2020 年度   15,794,920.13   12,260,158.84   3,534,761.29      22.38%

光跳线系     2019 年度   18,362,095.46   21,637,944.03   -3,275,848.57    -17.84%

列           2020 年度   17,315,670.04   15,566,717.29   1,748,952.75      10.10%


       通信网络产品 2020 年度毛利率为 15.96%,同比上期高出 13.26%,

公司通信网络产品可进一步细分为:网络机柜系列产品和光跳纤系列

产品,网络机柜产品两个期间毛利率波动 3.25%,波动幅度较小,在

合理范围内。光跳纤系列产品毛利率波动 27.94%,幅度巨大,且毛

利率由负转正。由此公司认为正是由于光跳纤系列产品的毛利率波动

所导致的公司通信网络产品毛利率的波动,公司光跳纤毛利率波动的

原因:
                                                                         单位:元
       成本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波动金额
         折旧             4,940,185.77         3,810,572.65         1,129,613.12
         人工             7,073,077.32         2,323,655.13         4,749,422.19
         合计            12,013,263.09         6,134,227.78         5,879,035.31

       上表的数据为光跳纤产品对应期间的折旧和人工费用,本会计期

间总费用同比下降 588 万,费用大幅下降原因为:公司资源整合,生

产车间人员优化整合,光跳纤产品对应的人工费大幅下降;同时整合

出多余产能所占用的厂房用于出租,其对应的折旧费用不再计入产品

成本;以上两项因素导致通信网络产品的成本明显下降。

       综上所述,公司通信网络产品毛利率波动是由成本下降所致,相

比上期波动是合理的。
                                         16
    (5)请结合你公司经营状况、业务发展方向,详细说明你公司

为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答复:

    公司后期经营的方向重点在 IDC 数据中心和锂电材料产品,截至

2021 年 5 月底,经营情况相比去年同期已经取得一定的改善,相关

的销售额对比数据,详见下表:
          单位:元
    产品分类         2021.01-05           2020.01-05        增长额
IDC 数据中心         45,656,913.70        31,013,835.64   14,643,078.06
锂电材料产品         14,446,932.93         3,363,863.01   11,083,069.92
通信网络产品         11,413,116.16         4,305,032.44    7,108,083.72
其他                  5,797,924.03         5,705,332.68       92,591.35
合计                 77,314,886.82        44,388,063.77   32,926,823.05

    公司在 2020 年第四季度投入资金,陆续新建 500 台机柜并相继

投入使用,截至 2021 年 5 月底,IDC 数据中心的收入完成 4565.69

万,同比去年同期销售额增加 1464 万,增幅近 50%,本项业务为公

司目前最重要和核心的主营业务,公司将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优先

发展。

    公司另一重心业务为新能源锂电材料业务,公司近年来持续不断

加大投入,提高产品产能,积极拓展客户,截至 2021 年 5 月底,该

类产品的收入达到 1444.69 万元,同比去年同期销售额增加 1108 万,

增幅近 330%。

    公司在主营业务上重点发展 IDC 数据中心业务和锂电材料产品

业务,通过持续加大基础投入、积极拓展客户,以期改善盈利能力,

目前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

                                     17
    3、报告期末,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44,737.86 万元,同比

下降 31.26%,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减值准备 4,691.14 万元以及处置

或报废部分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4,337.47 万元,相关固定

资产与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晶”)相关,而新

纳晶自 2019 年 4 月底便开始陆续停产,于 2019 年 12 月底全面停产。

    (1)请你公司结合新纳晶停产时间节点,详细说明相关资产减

值准备计提是否及时,你公司 2019 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

充分,是否涉及调节利润规避暂停上市。

    公司答复:

   新纳晶公司于 2019 年 4 月份起陆续减产、停产,直到 2019 年 12

月完全停产,公司考虑到新纳晶停产的实际情况,于 2019 年底规划

对新纳晶的设备整体打包出售,并在 2019 年度公司聘请北京中同华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新纳晶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 230416 号),并按评估结果计提了 4337 万的

资产减值准备,其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668 万、无形资产 2669 万。

    2020 年度起新纳晶陆续处置相关资产,第四季度公司筹划对 LED

芯片外延工艺的生产设备进行整体处置,并接洽了具体的意向客户,

由于涉及的设备种类繁多,无法在短期内达成交易,同时公司又急需

资金,公司经过综合考量后,最终决定按单项资产逐一处置相关设备。

    2020 年度新纳晶处置固定资产的明细如下:

    单位:元
  资产名称     处置方式      账面价值        处置收入       资产处置收益
    MOCVD      单项处置    58,500,046.48   15,292,035.40   -43,208,011.08
                                18
  其他设备   整体处置    20,387,554.29   20,712,821.24       325,266.95


    合计                 78,887,600.76   36,004,856.64   -42,882,744.13



    从上表的处置明细中,公司整体处置的设备收益为 32.53 万元,

依据处置的结果,2019 年度公司按整体打包处置方案计提的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是合理和充分的。单项处置的 MOCVD(数量为 19 台),

这类设备账面结余的金额高,处置本类设备对损益影响大,公司 2020

年度处置资产产生的大额亏损正是由此笔业务所导致。该设备为芯片

外延工艺所属的资产组中的一部分设备,现将其单独处置,导致该设

备失去原应有的功能,其使用价值大幅下降,并由此带来处置其的现

金流入量远低于资产组测算口径下可回收金额的现值、同时该批次设

备 2016 年度已经投入使用,而芯片产品的工艺更新换代较快,该类

设备的性能相比目前同类设备的性能有较大的差距、公司 2020 年底

战略规划明朗、清晰,明确完全废止 LED 芯片业务,专注 IDC 数据中

心、锂电新能源材料、传统通信业务,原 LED 芯片相关的设备将在一

定期间内全部清理完毕。基于以上因素的综合影响,导致公司单项处

置的设备和评估净值出现巨大差异。

    综上所述,据此公司认为 2019 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是充分

的,不存在调节利润规避暂停上市的情况。

   (2)报告期末,你公司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12,414.14 万元。请说明闲置固定资产是否均与新纳晶相关,闲置固

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19
       公司答复:

       公司闲置的 12414.14 万元资产,几乎全部为新纳晶相关的资产,

构成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
        90,063,564.20 27,380,917.01 11,989,975.26      50,692,671.93
建筑物
机器设
       420,158,110.83 239,841,334.85 107,882,189.41    72,434,586.57
备
运输设
         2,564,555.43   2,061,843.75                      502,711.68
备
电子设
备及其   6,038,770.39   5,493,141.95      34,163.38       511,465.06
他
合计     518,825,000.85 274,777,237.56 119,906,328.05 124,141,435.24

       2020 年度新纳晶的 LED 芯片业务、灯光照明业务无复产计划,

并规划将现有资产用于其他业务。在此情形下,公司聘请银信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采用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新纳晶资产减值测

试所涉及的部分固定资产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了

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 1152 号),

公司按照评估结果,2020 年度对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金 4461 万,

其中:房屋附属物 1199 万、机器设备类 3262 万。公司认为 2020 年

度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充分、合理的。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1)和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019 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意见(问题 1):

       我们对新纳晶 2019 年末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执行以下程序:

       (1)了解公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政策,以及公司 2019 年

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20
       (2)了解新纳晶的生产经营变化及停产情况,了解新纳晶对固

定资产拟处置的计划;

       (3)获取并复核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州新

纳晶光电有限公司设备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

       (4)对 2019 年末新纳晶固定资产的减值进行重新计算。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不涉及调节利润规避暂停上市的情况。

       2020 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意见(问题 2):

       针对该问题,会计师在年审工作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新海宜集团闲置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减值相关内部政

策,获取公司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明细表。

       (2)获取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的评估报告并对评估报告进行复

核。

       (3)就期末固定资产减值测试评估中的评估假设、评估方法、

评估结果等问题向评估机构进行访谈。

       核查结论:公司描述与我们年审中了解的情况相符,闲置固定资

产与新纳晶相关,闲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4、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中存在冻结款项 4,782.13 万元,

被冻结银行账户合计 29 个。年审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示,新纳晶

持续停产,你公司主营业务未来发展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且因被担

保方财务困难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导致你公司银行账户冻结、计提大

                                 21
额预计负债,对你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请你公司结合年审会

计师相关意见,详细说明上述事项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需对股票交易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

IDC 业务,锂电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已建立了相对健

全的内控管理制度和相对成熟的业务运营模式,目前各业务模块主要

由下属各子公司分别独立经营。新纳晶的 LED 业务并不在公司主营业

务范围内,新纳晶的持续停产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目前正逐步剥离非主营业务,专注和聚焦通信业务。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的营业收入合计 7,731.49 万元(未

经审计),其中通过母公司账户收款的金额合计 1,079.30 万元,母

公司的账户所收款金额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为 13.96%,所占比例较

小。结合 2021 年 1-5 月份的生产数据来看,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并没有

因账户冻结而受到重大影响,因此公司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不构成重大影响。

    经核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被冻结的账户为 29 个(包

括 1 个基本户、28 个一般结算账户),占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总数

的 32.95%。

    另外,公司实际被冻结金额为 4,782.1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102,348.79 万元的比例为 4.67%。

    综上所述,从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数量占全体账户数量的比例、
                               22
公司可用于替代被冻结账户的银行账户数量、公司实际被冻结金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及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收款账户等

因素综合判断,被冻结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亦不会对

我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新纳晶的持续停产不会导致公

司主营业务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事项均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需对股票交易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律师意见:

    本律师认为,新海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3.3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具体

如下:

    (1)关于公司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因“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

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而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情形。
    公司子公司新纳晶的 LED 业务并不在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内,新纳

晶的持续停产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正

逐步剥离非主营业务,专注和聚焦通信业务。根据《新海宜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子公司新纳晶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10,647,490.52 元,合并报表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营业总收入为 158,832,259.09 元,新纳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营
业收入占合并报表后营业总收入比例为 6.70%。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新纳晶的 LED 业务并不属于公司主营业

务,且最近一期营业收入占比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产生重要
                              23
影响。因此,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修订)》13.3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2)关于公司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3.3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因“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而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经核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被冻结的账户为 29

个(包括 1 个基本户、28 个一般结算账户),占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

户总数的 32.95%。
   2、公司实际被冻结金额 4,782.13 万元,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102,348.79 万元,所占比例为 4.67%。虽然母公司部分银行账

户冻结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母公司的日常付款结算,但是目前母公

司仍有部分可用银行账户以替代以上被冻结账户,且公司正积极与各

方协调沟通,争取尽快解除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从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数量占全体账户

数量的比例、公司可用于替代被冻结账户的银行账户数量、公司实际

被冻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等因素综合考虑,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账户冻结情形尚未对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3.3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

形。

       5、报告期末,你公司短期借款及其他借款合计 67,766.67 万元,

其中,有 27,300 万元短期借款于 2020 年度获得展期,有 4,016.67

万元短期借款已逾期。年审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示,鉴于你公司目

                                 24
前运营资金及经营性现金流较为紧张,如无法与银行对借款进行展期

达成一致,将会对你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1)2020 年已获展期的短期借款中,有 17,791 万元短期借款

到期日在 2021 年 5 月 31 日以前。请你公司披露相关短期借款截至目

前的偿还或展期情况,核查并披露你公司截至目前已逾期的借款情况。

       公司答复:

       短期借款明细:

       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贷款到期金额为 17,800 万元,明细如

下:
序号          银行名称        金额(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2020 年 7 月 8 日   2021 年 1 月 8 日
                               4,800.00
  1        浦发银行苏州分行
                                             2020 年 7 月 18 日   2021 年 1 月 18 日
                               2,900.00

                                             2020 年 7 月 29 日   2021 年 5 月 28 日
                               3,000.00

  2        中信银行苏州分行                  2020 年 7 月 30 日   2021 年 5 月 28 日
                               3,000.00

                                             2020 年 7 月 30 日   2021 年 5 月 28 日
                               2,000.00

  3        浦发银行苏州分行                  2021 年 3 月 18 日   2021 年 5 月 18 日
                               1,400.00
  4        南京银行苏州分行                  2020 年 8 月 19 日   2021 年 4 月 13 日
                                 700.00
              合计              17,800.00

       截至目前已经逾期的借款明细表:

       在 2021.1.1 至 2021.5.31 期间,我司归还了浦发银行苏州分行

100 万元,剩余借款 7,600 万已通过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接债权

的方式获得展期,南京银行苏州分行贷款 200 万元,以及交通银行园

区支行贷款 421 万元,剩余贷款因无法办理展期(抵押物冻结无法办
                                 25
理展期及转贷),已全部逾期,逾期贷款金额为 13,495.78 万元,明

细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1       交通银行园区支行                       2020 年 6 月 3 日   2020 年 11 月 16 日
                                   3,595.78

                                                  2020 年 7 月 29 日   2021 年 5 月 28 日
                                   3,000.00

    2       中信银行苏州分行                      2020 年 7 月 30 日   2021 年 5 月 28 日
                                   3,000.00

                                                  2020 年 7 月 30 日   2021 年 5 月 28 日
                                   2,000.00

    3       浦发银行苏州分行                     2021 年 3 月 18 日    2021 年 5 月 18 日
                                   1,400.00

    4       南京银行苏州分行                     2020 年 8 月 19 日    2021 年 4 月 13 日
                                     500.00
               合计               13,495.78

        (2)请你公司结合货币资金、未来十二个月经营现金流情况等,

详细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较大的短期偿债风险,你公司为降低偿债风

险拟采取或已采取的措施。

        公司答复: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经营现金流情况:
序号           未来 12 月公司现金流量预测表
                           现金流入                     现金支出



1
                                              预计金额                 预计金额
                           项目                        项目
                                              (万元)                 (万元)

2              经营性现金 数据中心             13,700                     6,897
3              流         锂电材料             10,234 对应材料、          7,436
4                         通信产品              5,532 人工、费用          3,979
5                          房租                 2,104                       100
6              易思博出售四期款回收            12,750 付现费用            1,500
7              迪比科股权出售款                20,000 税金                  700


                                       26
8            东方之门资产处置              5,000



9            新纳晶设备处置                5,000



10           现金流入                     74,320 现金流出   20,612

11           现金净流量               53,709

       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 3.16 亿元,其中:

       1、数据中心预计流入 1.37 亿,公司最近一期的开票金额为

1,099.17 万元,所对应的机柜上线 2,100 台不到,依据合同,2021

年内将陆续上线到 2500 台,所对应的现金流入单月预计可达到 1370

万/月。考虑到账期相关影响,因此公司保守预测数据中心未来 12 个

月内可流入现金 13,700 万元。

        2、数据中心业务对应的现金流出,按照公司近两年平均的付现

成本比率预测所得。锂电材料和通信产品的现金流入,依据相关的合

同、订单合理预测所得,对应的现金流支出,按照历史的付现成本比

率预测所得。

        3、房租收入依据公司已经签订的租赁合同预测所得,现金支出

为对应的税费支出。

       4、投资性现金流入,为公司正在推进的资产处置项目,以上项

目目前正按规划进行中。

       综上所述,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现金净流入 53,709 万元,公司目

前逾期的短期借款只有 13,495.78 万元,对于偿还短期借款不存在风

险。

                                 27
    6、年报显示,你公司参股公司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西迪比科”)存在未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形,江西迪比科实际

控制人曾金辉应对公司进行补偿。2020 年 12 月 9 日,你公司披露《关

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豁免业绩承诺的公告》,拟将持有的江西迪比

科 17.86%股权作价 2 亿元转让给曾金辉和江西若彦实业有限公司,

同时拟豁免曾金辉 8,105.32 万元业绩补偿款。由于上述资产出售事

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报告书,上述豁免业绩承诺事项一并未提交审议。报告期末,公司未

对上述业绩补偿款进行确认。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1)和问题

(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末未确认业绩补偿款的依据,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答复:

    根据 2016 年 7 月 14 日公司与曾金辉签订的《苏州新海宜通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与曾金辉就向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

司增资扩股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第二条的约

定,曾金辉在《增资扩股协议》中对江西迪比科盈利预测及补偿作出

了明确承诺,江西迪比科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以下

称“业绩承诺期”)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3.93

亿元(以下简称“业绩承诺”)。

    同时双方约定,2019 年 1 月 1 日起四个月内,经公司聘请的

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西迪比科实现的累计实际净

                               28
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实际净利润与累计净利润的

差额根据《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如江西迪比科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累

计净利润,曾金辉应于上述《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60 日内,就累

计实际净利润未达到上述承诺的累计净利润的部分(按公司届时持有

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进行换算后确定)对公司进行补偿。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江西迪比科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由于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因江西迪比科收入成本确认、资产减

值等事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对江西迪比科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进行专项审计。

    自 2020 年 1 月起,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曾金辉先

生业绩承诺事项与曾金辉先生进行了多次协商,商讨了多种方案,最

终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与曾金辉先生等各方签署了《业绩补偿及

股份回购框架协议》,约定曾金辉先生和若彦实业以不低于 20,000

万元价格回购公司所持有的迪比科 17.86%股权。自 2019 年以后,公

司决心回归主营业务,通过剥离非主营业务的方式筹集扩大主营业务

生产规模所需资金,剥离江西迪比科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各方商

讨的焦点也就集中在出售相关事项上,没有就业绩补偿金额做进一步

的书面确认。

    同时,根据公司 2020 年 12 月 7 日与江西迪比科股东曾金辉和江

西若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彦实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迪比科 17.86%股权以 2.00

                              29
亿元价格转让给曾金辉和若彦实业。若股权转让完成,曾金辉、若彦

实业无需再向本公司承担任何业绩补偿责任。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在报告期末未确认业绩补偿款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

    2020 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该问题,会计师在年审工作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新海宜集团与曾金辉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并对相关条款

进行分析。

    2、获取新海宜集团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审计报告、

对与江西迪比科相关的保留意见进行分析,并与新海宜集团管理层进

行沟通。

    3、获取新海宜集团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并对相关条款

进行分析。

    会计师核查结论:经核查,会计师认为,2019 年 1 月 1 日,江

西迪比科未完业绩承诺,业绩承诺业务产生。但由于以下原因,没有

确认业绩补偿:(1)业绩补偿金额双方尚未达成一致,业绩补偿金

额无法确定;(2)新海宜集团与曾金辉、若彦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将其持有的江西迪比科股权以 2 亿元价格转让给曾金辉和若

彦实业。若股权转让完成,曾金辉、若彦实业无需再向新海宜集团承

担任何业绩补偿责任。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业绩补偿能否实现具有不

确定性。

    因此,2020 年度不确认业绩补偿收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0
    (2)请你公司结合江西迪比科未完成业绩承诺、发生亏损等情

况,详细说明江西迪比科相关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迹象,

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公司答复: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西迪比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16,585.54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12,778.42 万元,账面净值 3,807.12

万元。

    2016 年至 2018 年,江西迪比科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已经按照

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12,778.42 万元。

    2020 年度,江西迪比科亏损 8,315.69 万元,但实现营业收入

90,027.70 万元,生产经营正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西迪

比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9,475.18 万元,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公

司享有其净资产 3,478.27 万元,与公司账面净值差异不大。同时,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7 日出具的《新海宜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江西迪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江西迪

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0〕

泸第 1915 号,江西迪比科股东本部权益价值 66,300.00 万元,按照

公司持股比例计算公司对江西迪比科股权投资价值 11,841.18 万元。

因此,江西迪比科长期股权投资不存在进一步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

提充分、合理。

    2020 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在年审工作中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31
       (1)将江西迪比科纳入新海宜集团 2020 年度审计范围。

       (2)获取江西迪比科 2019 年、2020 年财务报表并进行分析复

核。

       (3)获取评估机构出具的《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转

让江西迪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江西迪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并进行复核。

       会计师核查结论:江西迪比科股权投资不存在进一步减值迹象,

2020 年期末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3)请你公司说明江西迪比科业绩补偿事项的进展情况,你公

司拟采取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不受损害的具体措施。

       公司答复:

       自江西迪比科业绩承诺期满后,公司一直主动与业绩承诺方曾金

辉就业绩补偿款进行沟通,业绩补偿事项沟通的经过与进展情况如下:

       1、2018 年 12 月,在业绩承诺期即将届满前,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已经关注到迪比科存在无法完成业绩承诺的可能,要

求公司与曾金辉、迪比科进行沟通核实。公司与曾金辉确认江西迪比

科已无法完成上述业绩承诺,在此情况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积极与业绩承诺方就业绩补偿的有关方案进行了商议,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与曾金辉等签署了《业绩补偿及收购股份的框架

协议》,约定曾金辉和若彦实业将其持有的迪比科部分股权补偿给新

海宜,并约定如部分股份无法按约交割,公司将要求曾金辉以现金方

式予以补偿(详见公司 2018 年 12 月 28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32
于签署<业绩补偿及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4),

其后由于公司经营策略发生转变且迪比科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无法

准确计算业绩补偿金额,所以后续未能就该框架协议达成实质性履约

合同。

    2、经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向迪比科及曾金辉先生发函《关于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事项的提示函》,提示并催促曾金辉先生根据协议约定尽快履行

业绩补偿义务。

    3、经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向曾金辉先生个人发函《关于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相关

事项的提示函》,提示并催促曾金辉先生根据协议约定尽快履行业绩

补偿义务。

    4、自 2020 年 1 月起,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曾金辉

先生业绩承诺事项与曾金辉先生进行了多次协商,商讨了多种方案,

最终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与曾金辉先生等各方签署了《业绩补偿

及股份回购框架协议》,约定曾金辉先生和若彦实业以不低于 20,000

万元价格回购公司所持有的迪比科 17.86%股权(详见公司 2020 年 6

月 5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签署<框架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

    5、为了能够将框架协议落实成最终的成交方案,维护上市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交易对手方进行了

长约半年的谈判,最终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与迪比科股东曾金辉

                              33
和若彦实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迪比科 17.86%

股权以 2.00 亿元价格转让给曾金辉和若彦实业。因此次交易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且目前拟转让的股权因公司为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的担保,先后被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宝鸡分行申请冻结,公司正在积极沟通解除冻结事宜并严格按照重

大资产重组交易的规定有序推进。

    公司拟采取保障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不受损害的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以 2.00 亿元的价格将持有的迪比科 17.86%股权转让给曾金

辉和若彦实业,是在充分考虑自身利益和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兼顾公平

原则,与交易对方充分协商后达成的一致意见。根据 2020 年 12 月

07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迪比科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66,300.00 万元,经计算,公司所持江西迪比科

17.86% 股 份 权 益 的 评 估 价 值 为 11,841.18 万 元 , 业 绩 补 偿 款 为

8,105.32 万元,公司持股权益评估价值和业绩补偿款合计 19,946.50

万元,此次交易的价格足以覆盖股权评估价值和业绩补偿款。

    此外,为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受损害,《股份转让协议》中明

确约定了担保条款和违约责任:“1、曾金辉、若彦实业对本次收购

公司持有的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份转让款及其违约金等全部费用承

担连带责任,即曾金辉和若彦公司均需以其名下的全部资产对全部的

股权转让款承担连带责任。2、自公司将持有的标的股份转让至曾金

辉、若彦公司名下之日起,曾金辉、若彦公司应将从公司受让的标的

公司股份质押给公司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作为本协议履约保证担保。

                                   34
3、在担保范围中进一步对担保的事项进行了明确,并在违约责任条

款中进一步对双方的违约责任进行了约束。”

    目前公司正严格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规定,有序推进迪比科

股权转让事项。上述交易的安排和担保等事项的约定,能够有效维护

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5,963.79 万元,同比下降

24.10%,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余额 4,482.64 万元,同比下降 26.92%,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 75.16%。年报显示,你公司 FTTH 箱体、GXF

光缆交接箱等产品在报告期内均无生产和销售,其中,LED 灯具已连

续两年无生产和销售。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达 75.16%的原因,

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产品产销量波动

较大是否属于行业惯例。

    公司答复: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5,963.79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账

面余额 4,482.64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 75.16%,相关的分

类明细见下表:
                                                            单位:元
                 2020 年存货跌价  因长期呆滞
产品系列                                               可变现净值差异
                 准备余额         计提额
通信网络产品        35,479,204.73   33,768,897.60        1,710,307.13

LED 系列产品        9,164,781.51        9,164,781.51




                                   35
其他类                  182,383.97           182,383.97

合计                 44,826,370.21        43,116,063.08   1,710,307.13

       通信网络产品跌价准备余额 3,547.92 万元,其中长期呆滞原因

所形成的跌价准备余额 3,376.89 万元、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后可变现

净值的差异所形成的跌价准备余额 171.03 万元。形成长期呆滞的原

因:公司 2017 年度战略布局新能源汽车行业,对通信网络产品业务

造成一定的影响,当期开始积压一定的库存,由于该行业产品更新较

快,积压的库存一直未能有效处理,长期呆滞后,全额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

       LED 系列产品由于市场竞争激烈,2018 年度开始该产品的成本价

格已经高于市场售价;2019 年底,公司已经停止 LED 产品的生产,

产品所属的子公司新纳晶已经完全停产,后期亦无复产计划。基于以

上情况,公司对 LED 系列产品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其他类产品:该类产品为子公司新能源类业务所属,此类业务因

公司战略方向的变化,处于停止状态,形成长期呆滞,公司对此类存

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综合以上的说明,本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余额中,因可变现净值

原因形成的跌价准备为 171.03 万,占比整个跌价准备金额的 3.82%;

因公司战略布局改变所形成的跌价准备占比 96.18%。

       同时因公司战略布局的改变,导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与

同行业其他企业相比有较大差异,不具备可比性。

       公司产品产销量的波动较大也不属于行业惯例,也正是由于公司
                                     36
战略布局的改变所带来的结果。

    (2)请你公司结合上述问题(1)的答复,详细说明公司与生产、

存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

    公司答复:

    综合上述的说明,本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余额中,因可变现净值

原因形成的跌价准备仅占比整个跌价准备金额的 3.82%;因公司战略

布局改变所形成的跌价准备占比高达 96.18%。因此公司在生产、存

货管理方面并未造成存货的明显跌价,公司在相关的内部控制不存在

缺陷。

    8、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6,815.02 万元,坏账

准备账面余额 7,690.27 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5.73%。账龄在 1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 59.54%,账龄在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

34.73%。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2)和问题(3)进行核查并发表

明确意见。

    (1)请你公司分别补充披露账龄在 1 年以上、3 年以上的应收

账款客户所属业务板块,并结合客户分布情况,详细说明应收账款整

体账龄较长的原因。

    公司答复:

    账龄分类、业务板块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别            1-3 年合计           3 年以上合计
      数据中心                 -                     -
    通信网络产品              5,487,893.29         11,029,341.42
    锂电材料产品              2,629,613.58             325,000.00
    LED 系列产品              7,242,114.38         40,277,628.08
                               37
          其他                     26,364,610.98                6,768,342.32
          合计                     41,724,232.23               58,400,311.82

       其中对金额 200 万以上的客户逐一说明:
                                                                   单位:元
                                 产品类别       1-3 年合计       坏账计提
客户
                                                                 方式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6,240,378.99 单项计提
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4,100,000.00   组合 4
                                 LED 系列产
深圳贯昊科技有限公司                                2,448,094.82      组合 3
                                 品
苏州紫昱天成光电有限公司         其他               2,301,089.17     单项计提

合计                                               25,089,562.98


       对于账龄为 1-3 年的应收账款,金额在 200 万以上的客户总金额

为 2,508.96 万元,占 1 年以上合计应收账款 60.13%,其中:陕西通

家因无力支付,公司已经计提 60%坏账;江西迪比科应收账款计划在

股权交易结算资金时同时处理;贯昊科技在新纳晶停产后,因业务人

员缺失,对方拖欠货款,我方已在积极催讨中;紫昱天成因破产,公

司已对其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 124 家客户,合计金额 1663.46 万,其中网络通信类客户

1194.88 万,形成原因为客户的往来余款,这类客户账期较长。剩余

468.58 万为 LED 类产品客户,我方目前在积极催讨余款。
                                                                    单位:元
客户              产品类别               3 年以上合计       坏账计提方式
苏州紫昱天成光
                  LED 系列产品              14,049,735.00       单项计提
电有限公司
上海森盈电子科
                  LED 系列产品               8,073,839.31          组合 3
技有限公司
广东方大索正光
                  LED 系列产品               6,533,242.94       单项计提
电照明有限公司
南京栖霞建设股
                  其他                       2,722,000.00          组合 4
份有限公司
                                    38
吉林省中东集团
                    LED 系列产品         2,278,853.98   单项计提
有限公司
苏州安靠电源有
                    其他                 2,137,361.35   单项计提
限公司

合计                                    35,795,032.58


       对于账龄为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在 200 万以上的客户金额

为 3,579.50 万元,占 3 年以上合计应收账款 61.29%,其中:紫昱天

成因破产,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森盈电子、方大索正、中东集

团在新纳晶停产后,业务人员缺失,对方拖欠货款,我方已在积极催

讨中;栖霞建设应收账款为工程类项目尚未决算,本款项为尾款;安

靠电源的应收账款法院已经判决,目前在执行阶段,公司已经全额计

提坏账。

       其他客户 234 家,金额合计 2,260.53 万,其中网络通信类客户

近 1,326.33 万,形成原因为客户的往来余款,是公司多年来累积的

客户未回收款。剩余 934.20 万为 LED 类产品客户,是公司多年来累

积的客户未回收款。

  (2)请你公司结合上述问题(1)的答复,详细说明在销售发生时,

是否对客户履约能力进行了审慎判断以降低回款风险,公司设置的信

用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在销售发生后公司

是否采取必要的措施督促客户回款,公司与销售、应收账款管理相关

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

       公司答复:

       公司有成熟的业务内控制度,在售前的客户管理,包括客户的履

                                   39
约能力,信用政策和售后的客户回款,应收账款管理环节不存在缺陷。

对客户的履约能力判定和信用政策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下面按照具体产品的类别分别说明:

    通信网络产品:公司已有 26 年的业务历史,其客户绝大多数是

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网通等信用良好的客户,公司通过集中采

购招标流程取得订单,由于客户性质的特殊,其回款不存在风险。

    IDC 数据中心产品:目前客户为中国电信,由于客户性质的特殊,

其回款不存在风险。

    LED 系列产品:按照其客户的财务状况、行业内所处地位,公司

进行信用评价,在销售时对客户履约能力进行审慎判断,并据此确定

信用额度。公司制定了应收款管理制度、用于降低客户履约能力不足

的风险。

    公司制定了业务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应对未能及时回款客户,公

司月度对业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督促业务人员对逾期款及时催收。

综合以上的说明,公司的销售、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完

善,不存在缺陷。

    2020 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意见:

    会计师在年审工作期间了解新海宜集团与销售、应收账款管理相

关的内部控制政策,并对其执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除与公司关联

方陕西通家相关的内部控制外,新海宜集团与销售、应收账款管理相

关的内部控制不存在缺陷。

  (3)请你公司结合经营情况、客户偿债能力等,详细说明应收账

                              40
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答:基于以上的论述,公司在充分考虑到客户的经营情况和偿债

能力,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该问题,会计师在年审工作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向新海宜集团管理层询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2)获取应收账款明细表和坏账准备计提计算表。

    (3)针对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复核其计提依据、计提比例是

否合理充分;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复核预期信用损失

率确定是否合理。

    (4)对坏账准备的计提进行重新计算。

    会计师核查结论:经核查,新海宜集团 2020 年期末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9、苏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汇投资”)为你公司

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创业投资,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总资产

25,812.93 万元。请你公司披露海汇投资资产构成情况、资金投向、

投资项目运营情况等,并核查相关资金往来款是否最终流向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是否构成对你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年审会计师

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答复: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海汇投资主要资产构成如下:


         项目内容                       金额(万元)
                              41
货币资金                                                  628.25
其他应收款                                             10,095.1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5,089.52
             合计                                      25,812.93

    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对本公司内部其他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10,337.50 万元(合并报表时已经抵销);对陕西通家应收款项

1,260.00 万元,形成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明细如下:
                    投资对象名称                 金额(万元)
苏州天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500.00
上海道富元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76.22
利得科技有限公司                                        3,600.00
嘉兴数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84.62
东方富海(芜湖)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928.69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
北京金陵华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
                       合 计                           15,089.52

    海汇投资投资对象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对本公司关联方陕西通家投资 10,000.00 万元,本公司综合判

断,上述投资不构成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主要原因如下:

    (1)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

于 2018 年 9 月,普通合伙人安徽金通智汇新能源汽车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 1,617.00 万元;其他有限合伙人 9 家

单位,认缴出资额 160,000.00 万元,实缴出资 160,000.00 万元。本

公司出资 5,000.00 万元,占有限合伙人出资比例为 3.13%,同时,

                                   42
本公司未向该合伙企业派驻管理人员。因此,本公司不对该合伙企业

具有控制和重大影响。

    (2)本公司向该合伙企业出资 5,000.00 万元,本公司未就该资

金的具体使用指定用途。

    (3)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陕

西通家出资 10,000.00 万元,本公司未就该项出资签订回购、差额补

助等其他类似安排的协议。

    因此,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陕

西通家出资 10,000.00 万元系该合伙企业依据其相关管理制度,独立

作出的投资决策,不构成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涉及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单位,新海宜和被投资单位无日常经

营业务和资金往来。不存在资金往来款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的情况,未构成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该问题,会计师执行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海汇投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分析其资产状况。

    (2)检查海汇投资账务核算对外投资情况,并结合工商登记查

询,了解其对外投资是否存关联方。

    (3)检查海汇投资对外投资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了解海汇投

资是否控制合伙企业。

    (4)对已检查出的海汇投资投资对象是对新海宜集团关联方的

投资,检查相关投资协议,向海汇投资投资对象进行访谈,检查相关

                             43
投资资金流水等。

    会计师核查结论:经核查,除已经披露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外,未发现海汇投资对外投资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形成非

经营性占用。

    10、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883.23 万元,实现净利

润-27,389.59 万元。年审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示你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

19,363.73 万元,较期初余额增加 11,083.83 万元。请你公司结合经

营状况、年审会计师意见等,详细说明未来能否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

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答复: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 11,083.83 万元,主要原因是:

    (1)公司(母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于 2019 年到期且公司没

有申请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证。因此,2020 年确认递延所得资

产税率由 15%调整为 25%,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 5,384.97 万元。

    (2)因 预期应 纳税 所得额 增加, 公 司确认递 延所 得税资 产

5,698.86 万元。

    公司预计未来 5 年能够实现应纳税所得税 87,418.45 万元。相关

数据的预计说明:

    1、IDC 数据中心业务:本业务为公司未来几年的核心业务,公

司资源配给上,优先满足本业务的需求,营业收入明显的增长。近三

                               44
年的营收情况:
          年度                    营业收入                      毛利
                    2018                  2725.77                       -279.19
                    2019                  6245.65                       1985.85
                    2020                  8635.12                       2693.53

       截止到 5 月底公司已经累计实现营收 4600 万,毛利 1750 万元。

预计 2021 年度实现收入 15,000 万元,累计实现毛利 7000 万元。按照

公司规划,未来 5 年的经营目标情况:
期间             业务           出租台数       营业收入         毛利
                 IDC 数据中心
2021 年                             2,500.00        15,000.00          7,000.00
                 业务
                 IDC 数据中心
2022 年                             4,500.00        29,700.00      13,000.00
                 业务
                 IDC 数据中心
2023 年                             6,000.00        39,600.00      18,000.00
                 业务
                 IDC 数据中心
2024 年                             8,000.00        52,800.00      24,000.00
                 业务
                 IDC 数据中心
2025 年                            10,000.00        66,000.00      30,000.00
                 业务
                 合计                            203,100.00        92,000.00

       未来 5 年内,随着业务量的增长,公司本业务预计可累计实现毛

利 92,000 万元。

       2、锂电材料产品,按照目前月度最新的订单量,年度的销售额

可达到 7,000 万元,本年度毛利预计 1750 万元。按本年度营收情况,

预计未来 5 年可累计实现毛利 8,700 万元。

       3、租赁业务,依据已经签订的合同,年租金收入 2000 万元,毛

利 1520 万元,未来 5 年可累计实现毛利 7,600 万元。

       以上三项业务未来 5 年可累计实现毛利 108,300 万元,在结合上

述的业务情况和融资规划方案,预算出公司的相关费用和减值准备,

预计未来 5 年能够实现应纳税所得税 87,418.45 万元。
                                     45
    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仅将流动资产产生的减值准备、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和可弥补亏损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77,454.92 万元确认递

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主要构成项目:1、流动资产减值

准备 57,351.91 万元。本项目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存货所计提

的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中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37,032.55 万元、对湖南泰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单项计提提坏

账准备 8,811.82 万元、对接收易思博转让的债权单项计提 7,179.67

万元、对长期呆滞的存货计提的跌价准备 4,311.61 万元。以上减值

准备金额公司预计在未来 5 年内可确认。2、预计负债 14,489.54 万

元,本项目为公司对陕西通家的担保,目前公司正积极推动陕西通家

重组,公司认为未来 5 年内可确认。3、可抵扣亏损 4,652.93 万元,

公司认为未来 5 年内可确认。

    综上,公司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77,454.92 万元在未来 5 年内是可

确认的。

    经核查,公司未来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在年审工作中取得新海宜集团未来 5 年业

务规划及相关盈利预测情况,并将相关盈利预测情况与新海宜集团

2021 年 1-3 月经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会计师核查结论:新海宜集团管理层对未来 5 年盈利能力的预测

依据较为合理,新海宜集团未来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

                              46
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

     11、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152.89 万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6,884.67 万元,远超当期营业收入发生额。

其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39,145.11 万元,主要为

“质押资金变动”33,876.44 万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金为 40,808.72 万元,主要为“质押资金变动”33,739.66 万元。请

你公司详细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金额远超当期营业收入发

生额的原因,以及收到和支付的“质押资金变动”款项的发生背景及

发生金额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答复:

     公司经营活动流入和流出金额远超当期营业收入发生额的主要

原因系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导致票据保证金存入、存出及银行承兑

汇票承兑付款、冻结资金和其他保证金收支变动所致。相关收入、支

出分项列示如下:
          项目                  现金流入(万元)              现金流出(万元)
银行承兑保证金                             26,900.00                    29,900.00
冻结资金变动                                4,539.89                     3,837.23
其他保证金变动                              2,436.55                         2.43
         合    计                          33,876.44                    33,739.66
    注:冻结资金变动中,流入资金 4539.89 万元为客户回款的金额;流出资金 3837.23
万元为公司银行定期存款到期。

     收到和支付的质押资金变动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营业务数据中心

业务量增加,资金需求量明显增加。公司的主营业务(数据中心、锂

                                      47
电材料)与去年同比有明显增加,故相应的经营费用也同步有所增加,

另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

    12、2019 年 10 月,你公司将所持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

司 95%的股权转让给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交易金额 14.22 亿

元。报告期末,应收相关股权转让款账面余额为 12,387 万元。请你

公司说明截至目前是否已收到相关股权转让款尾款,实际付款节点是

否符合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

    公司答复: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 12,387 万元股权转让尾款。根据股权

转让协议的约定,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盈峰投资”)

应在标的公司工商登记变更后的 15 个月内支付股权转让尾款,股权

转让工商登记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6 日,即应在 2021 年 2 月 6 日前

支付。但是在实际履约的过程中,受外部因素的影响,付款又出现了

新的情况,主要如下:

    (1)陕西通家和其供应商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横

店东磁”)发生法律纠纷,新海宜作为担保方,横店东磁要求盈峰投

资代偿债务,并要求暂停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同时由法院向盈峰投

资发送了相关法律文书。该法律纠纷不能解除的情况下,盈峰投资暂

无法支付股权转让尾款。

    (2)在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易思博软件”)

95%股权交易前,易思博软件和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苏中建设”)尚有工程款未决算,在股权交易后,新海宜和苏中

                               48
建设两方签订相关协议,确认工程尾款已结清。但盈峰投资要求苏中

建设亦需和其签订工程尾款已经全部结清的协议,截至报告日该协议

尚未签订。盈峰投资告知公司未签订以上的协议前,盈峰投资暂不支

付股权转让尾款。

    由于上述两个事项属于合同履约过程中新发生的情况,经双方协

商达成共识:需公司解决或协助解决上述纠纷前,盈峰投资暂不支付

股权转让尾款。

    以上事实,符合《股权转让协议》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的约定,即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本合同约定的条件

不能履行时,各方按事件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同意是否免

除履行本合同的部分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或者采取各方均能

接受的其他解决办法或补救措施。当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遭受事件

影响的一方应在事件消失后的四十八小时内采取积极措施,继续履行

本合同,因此盈峰控股实质上没有违约。据悉陕西通家正因同一批次

货物的质量问题正在与横店东磁进行诉讼,同时公司也正在积极推进

陕西通家的债务重组工作,苏中建设公司结清协议相关事项,公司正

在积极协调相关各方尽快达成一致。公司正积极解决上述事项,以便

尽快收回股权转让尾款。

    13、报告期内,你公司管理费用—折旧摊销发生额为 4,601.48

万元,同比增加 57.36%。请你公司结合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变动情

况,详细说明折旧摊销发生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答复:

                             49
    各家公司管理费用年度明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年度明细表。

    2020 年度各公司管理费用——折旧摊销明细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折旧摊销         2019 年度折旧摊销

  母公司         7,533,950.56              6,037,777.75

  新纳晶        37,817,881.45              19,029,883.76

 工程公司         18,672.32                  20,185.44

   炽点           537,945.60                 52,113.48

  新能源          106,315.87                169,367.98
  易思博              0                    3,931,684.94

 合计金额       46,014,765.80              29,241,013.35



    2020 年度管理费用——折旧摊销金额 4,601.48 万元,上期金额

2,924.10 万元,同比增加 1,677.38 万,增幅 57.36%,原因:新纳晶

2019 年底完全停产,相应的资产折旧、摊销需要由制造费用科目归

集入管理费用科目,该因素影响金额 1,878.80 万,新纳晶折旧摊销

本期金额 3,781.79 万,上期金额 1,902.99 万元,同比增加 1,878.80

万元。 母公司新增折旧摊销 149.62 万元,原因:部分厂房和设备闲

置,对应的折旧摊销由制造费用科目归集入管理费用科目。

    2020 年度公司新增固定资产 1,235.87 万元,无形资产 0 元,新

增的固定资产为母公司数据中心的在建工程转固和新增相关设备,其

对应的折旧归属在制造费用科目,并不归属于管理费用科目。

    综上所述,公司 2020 年度管理费用——折旧摊销增幅 57.36%并

                                   50
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变动情况所导致,是由于企业的相关会计科目

变动所引起,企业的管理费用——折旧摊销大幅变动是合理的。

        14、年报“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无形资产”科目列示

的“无形资产情况”表格存在数据勾稽不一致的情况,如在减值准备

本期增加、减少金额均为 0 的情况下,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

不相等。请你公司核实并更正相关数据。

  公司答复:

  2020 年度公司填报笔误,将 2019 年初数据填入本期的期初。应该

修正如下:
  项
          土地使用权       软件       非专利技术       专利权           合计
目
一 、
账 面
原值
1. 上
年 年    67,094,564.0   5,328,244.3   16,190,498.1   55,826,215.8   144,439,522.3
末 余               4             7              0              4               5
额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
购置
(2)
内 部
研发
(3)
企 业
合 并
增加
3. 本
期 减
         5,755,718.04                                                5,755,718.04
少 金
额
(1)
处置
(2)    5,755,718.04                                                5,755,718.04
                                        51
   项
        土地使用权        软件       非专利技术       专利权           合计
目
转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4. 期
        61,338,846.0   5,328,244.3   16,190,498.1   55,826,215.8   138,683,804.3
末 余
                   0             7              0              4               1
额
二 、
累 计
摊销
1. 上
年 年   15,136,306.7   3,266,801.0                  34,099,348.7
                                     7,369,125.99                  59,871,582.59
末 余              9             5                             6
额
2. 本
期 增
        1,518,511.06    302,998.43                                  1,821,509.49
加 金
额
(1)
        1,518,511.06    302,998.43                                  1,821,509.49
计提
3. 本
期 减
        2,049,518.47                                                2,049,518.47
少 金
额
(1)
处置
(2)
转 投
资 性   2,049,518.47                                                2,049,518.47
房 地
产
4. 期
        14,605,299.3   3,569,799.4                  34,099,348.7
末 余                                7,369,125.99                  59,643,573.61
                   8             8                             6
额
三 、
减 值
准备
1. 上
年 年                  1,160,054.4                  21,726,867.0
                                     8,821,372.11                  31,708,293.68
末 余                            9                             8
额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
计提

                                       52
   项
          土地使用权       软件       非专利技术       专利权           合计
目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置
4. 期
                        1,160,054.4                  21,726,867.0
末 余                                 8,821,372.11                  31,708,293.68
                                  9                             8
额
四 、
账 面
价值
1. 期
末 账    46,733,546.6
                         598,390.40                                 47,331,937.02
面 价               2
值
2. 上
年 年
         51,958,257.2
末 账                    901,388.83                                 52,859,646.08
                    5
面 价
值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




                                        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