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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8-23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1- 059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新海,证券代码:002089)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8 月 18 日、2021 年 8 月
19 日、2021 年 8 月 20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
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与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比
科”)股东曾金辉和江西若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彦实业”)签订《股
份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迪比科 17.86%股权以 2.00 亿元价格转让给曾
金辉和若彦实业;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09 日披露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
豁免业绩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披露
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2);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取消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0-104);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签署<股份
转让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5、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接到参股公司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陕西通家”)的书面通知,陕西通家进入复工复产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复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6、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158,832,259.0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273,895,894.63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为-179,178,337.77 元,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 46,607,552.2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76,232.3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157,911.43 元(具体详见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公
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 2021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700 万元至-900 万元,截止目前,相关业绩预告无需进行修正。

    7、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
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总调查字 211229 号),因公司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8、公司近期关注到有媒体报道“900 亿专网通信大骗局”的内容中涉及到
公司。经公司核实,上市公司自 2017 年就已经停止了相关业务,截至 2019 年上
市公司相关业务所有款项均已得到回收。

    9、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其他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
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
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
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