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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海:关于确认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暨签署《业绩补偿及股权转让合同》的公告2021-12-24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1-074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
            暨签署《业绩补偿及股权转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补偿方案暨签署<业绩补偿及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根据原《增资扩股协
议》,公司与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比科”或“标的公司”)及
其股东曾金辉和抚州若彦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彦公司”)协商一致,
曾金辉和若彦公司应付公司业绩补偿金额为 81,053,175.46 元,各方同意曾金辉
将其持有的迪比科 8.5%股权转让给公司,折抵业绩补偿款金额 33,616,848.23 元,
剩余业绩补偿金额 47,436,327.23 元继续以现金或股权的形式进行偿还。具体情
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与迪比科及其股东曾金辉和若彦公司签订《业绩
补偿及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协议”),约定曾金辉将其持有的迪比科 8.5%
股权转让给公司,折抵业绩补偿款金额 33,616,848.23 元,剩余业绩补偿金额
47,436,327.23 元继续以现金或股权的形式进行偿还。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暨签署<业绩补偿及股权转让合
同>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新海
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须提

                                    1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转让方:曾金辉
    身份证号:3625241977********
    曾金辉先生在股权转让前持有标的公司 38.69%股权,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江西省抚州市金巢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曾金辉
    注册资本:8,4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0060797488B
    成立日期:2013 年 2 月 22 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2 月 22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绿色高性能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动力电池及系统、
储能电池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充电桩的研发、生产、销售及设施安装,
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
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主营业务: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新能源动力
电池及储能等产品为一体的现代化企业。
    (二)交易方式
    曾 金 辉 将 持 有 的 迪 比 科 8.5% 股 权 转 让 给 公 司 , 折 抵 业 绩 补 偿 款 金 额
33,616,848.23 元,剩余业绩补偿金额 47,436,327.23 元继续以现金或股权的形式
进行偿还。
    (三)交易前后股权结构

                                           2
      本次交易前,迪比科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注册资本(万     实缴资本(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元)             元)
 1                曾金辉                   3,250.00         3,250.00         38.69
 2        江西若彦实业有限公司             2,000.00         2,000.00         23.81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3                                        1,500.00         1,500.00            17.86
                    司
        抚州高新工业与科技创新投
 4                                          450.00           450.00             5.35
                资有限公司
        抚州市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
 5                                          450.00           450.00             5.35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6                漆建华                    250.00           250.00             2.98
 7                曾金旺                    250.00           250.00             2.98
 8                吴建刚                    100.00           100.00             1.19
 9                赖 辉                     100.00           100.00             1.19
 10               曾应云                     50.00            50.00             0.60
            合      计                    8,400.00         8,400.00           100.00
      本次交易后,迪比科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万     实缴资本(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元)             元)
 1                曾金辉                   2,536.00         2,536.00         30.19
 2        江西若彦实业有限公司             2,000.00         2,000.00         23.81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3                                        2,214.00         2,214.00            26.36
                    司
        抚州高新工业与科技创新投
 4                                          450.00           450.00             5.35
                资有限公司
        抚州市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
 5                                          450.00           450.00             5.35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6                漆建华                    250.00           250.00             2.98
 7                曾金旺                    250.00           250.00             2.98
 8                吴建刚                    100.00           100.00             1.19
 9                赖 辉                     100.00           100.00             1.19
 10               曾应云                     50.00            50.00             0.60
            合      计                    8,400.00         8,400.00           100.00


      (四)迪比科的主要财务指标
      迪比科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8 月份(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00,276,967.59                  527,969,314.3

                                      3
营业利润             -83,003,649.78                 -41,320,236.60
  净利润             -83,156,925.25                 -43,108,011.79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8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971,577,809.2                1,062,090,193.65
  净资产             194,751,782.25                 338,344,392.32
负债总额             776,826,026.95                 723,745,801.33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曾金辉
    甲方二:抚州若彦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一”与“甲方二”统称为“甲方”,甲方与乙方、丙方合称为“各方”。)
    根据原《增资扩股协议》,乙方有权选择现金或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
份与业绩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股权(股份价值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
评估报告为准)以业绩补偿的形式转让给乙方,具体补偿方式由乙方选择确定,
乙方有权选择一种或两种补偿方式。
    各方一致确认,标的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38,028,556.08 元、2,564,882.20 元、-101,491,220.86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净资产为 395,491,759.53 元,对应每股价值 4.71 元。
    各方同意,甲方应付乙方业绩补偿金额为 81,053,175.46 元,与业绩补偿金
额对应的同等价值的股权为 20.49%(1721.52 万股),甲方二对甲方一应向乙方
支付业绩补偿款(含补偿方式)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经各方协商一致,甲方一将所持标的公司 8.5%的股权(714 万股,为“标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折抵业绩补偿金额 33,616,848.23 元,剩余业绩补偿金额
(47,436,327.23 元)甲方应按照原协议继续以现金或股权的形式进行偿还,具体
补偿方式后续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本次要求业绩补偿义务人履行补偿义务,是为了履行上市公司追讨业绩补偿
责任的权利,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交易风险

                                       4
    标的公司存在一定的经营和管理风险,其发展仍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及行
业趋势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将达到 26.36%,有助于公司
进一步拓展相关领域及业务,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符合公司投资规
划及长远利益。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公司参股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业绩补偿及股权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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