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新海: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6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
断的立场,现就相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1、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
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
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所确定的激
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董事会认为
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的授
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限售
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将本议案并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为净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反映公司盈利能力,
是企业成长性的最终体现。公司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了以 2021 年度
净利润为基础,2022 年、2023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60%、70%的业绩
考核目标。公司所设定的考核目标是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所处
行业的发展及市场竞争状况,以及公司历史业绩、目前的经营情况、公司未来发
展和预期及激励情况等综合因素,指标设定合理、科学。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
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
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行权的条件。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
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综上述所,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并将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荣林   冯培   张雷
                                                2022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