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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海: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2-08-19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 新海          公告编号:2022-071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2022 年 8 月 18 日
    2、授予人数:16 人
    3、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48.90 万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海宜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7月27日至2022年8月5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
的异议,并于2022年8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1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8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8 月 11 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48.90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5 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人数:16 人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目前公司总股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叶建彪      董事、副总裁           8               3.2141            0.0058

马崇基         副总裁             66.9             26.8783           0.0487

张小刚         副总裁              12              4.8212            0.0087

     核心骨干(13 人)            162              65.0864           0.1178

           合计                  248.90             100              0.181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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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限制性股票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
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50%
    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
                 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50%
    售期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对象任职单位不同分别设置不同的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

费用影响的净利润。

    如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之和。
    8、激励对象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根据公司制定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


                                    考核结果等级表
                   等级                 定义                  标准系数
                     A                  卓越                    K=1

                                          3
                 B+                      优秀                  K=0.9
                 B                       良好                  K=0.7
                 C                     待改进                  K=0.5
                 D                       淘汰                   K=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的一致性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未发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放弃认购的情形。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说明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筹资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2年8月11日,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8月18
日。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况(+/-)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125,377,690          9.12%        +2,489,000     127,866,690       9.30%
   股份

无限售条件
              1,249,291,926        90.88%       -2,489,000    1,246,802,926      90.70%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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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股本       1,374,669,616           100%       -            1,374,669,616           100%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股
股票,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每股收益情况不作调整。

    九、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认购
资金缴纳情况出具了《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的
验资报告》(鹏盛 A 验字[2022]70 号),审验了公司截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止
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出资情况。经审验,截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止,
公司已收到 16 名限制性普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股权激励款合计人民币 360.905 万
元。因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均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故公
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未发生变更。

    十、实施本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
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248.9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对各期会计成
本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308.63                   86.80                  173.61                   48.22


   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

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5
    经初步预计,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各期经
营业绩有所影响;另一方面,实施本激励计划能够有效激发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十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本激励计划的情况说明

    1、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8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资金总额内,以不超过人民币
7元/股的价格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
至2019年8月1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2,489,000股,约占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的0.18%,最高成交价为4.4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8,502.60元(不含交易费用)。
    2、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差异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
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
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
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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