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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海: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08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
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本次会议同意聘任的周新喜先生的简历和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周新
喜先生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
    2、程序合法
    公司董事会财务总监的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周新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李荣林、张雷、冯培
                                                     2023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