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海: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2089 证券简称:*ST新海公告编号:2023-068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海宜”)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议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30 召开公
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3-061)。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张亦
斌先生向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股东
提请将《关于提名暨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
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股东张亦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823607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8%,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临时提案有明确的
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
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
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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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5 月 1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
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 168 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 A
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提名暨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1 选举马玲芝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02 选举潘金忠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以 上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4 月 25 日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部分议案需股东大会
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3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10.00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
票的议案》
11.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提名暨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应选人数 2
12.00
议案》 人
12.01 选举马玲芝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02 选举潘金忠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特别说明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2 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本次应选
举非独立董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
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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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会议登记等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 168 号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现场参会人员的
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伟冬
联系电话:0512-67606666
传真:0512-67260021(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泾茂路168号新海宜科技园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
另行通知。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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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股东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6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9
2、投票简称:海宜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 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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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非累积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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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23 年 5 月 18 日
召开的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
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提 表决
备注
意见
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 同反弃
的栏目可
意对权
码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0
2.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0
3.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0
4.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0
5.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0
6.0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0
7.0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0
8.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0
9.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9
0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10.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
00
股票的议案》
11.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00
累积投票议案
12. 《关于提名暨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人数 2 人
00 的议案》
12. 选举马玲芝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01
12. 选举潘金忠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02
备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
提示;
2、受托人参与表决应填列委托人的相关持股资料;
3、股东填列的股份数不得超过截止 2023 年 5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登记的股份数,表决方为有效,否则表决无效。
4、有效期限: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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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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