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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城建隧桥10%股权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3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城建隧桥10%股权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通知前,我们收到了公司拟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转让城建隧桥 10%股
权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东大金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信息”)拟将
持有的南京城建隧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隧桥”)10%的股权转
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集团”),转让价款为
4,500 万元。因金智信息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金智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东大金智
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南京城建隧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股权事
宜涉及的南京城建隧桥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
资评报字(2018)第 40169 号)的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公平协商确定。交易公平
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本次交易系金智信息通过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方式增加公司经营资金而做
出,有利于适当控制银行借款规模和财务费用、降低资产负债率,有利于公司业务
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关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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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城建隧桥10%股权
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永盛


                                                     汪进元


                                                     张洪发


                                        签署时间: 2018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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