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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转让紫金信托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2019-04-16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紫金信托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江苏金
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
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紫金信托部分股权的议案》,在审阅有关文件
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拟将持有的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信托”)6,000 万
元出资(占紫金信托股权比例 2.45%)转让给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新工集团”)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考虑,主要目的为:集中资源发展主
营业务、增加经营资金供给、调整投资结构、适当控制银行借款规模和财务费用。
    本次股权转让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交易定价为参照新工集团 2018 年 8 月入股紫金信托时对紫金信托的评估值,经
交易双方公平协商确定,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转让紫金信托部分股权的事项。




                                         独立董事:   李永盛


                                                      汪进元


                                                      张洪发

                                         签署时间: 2019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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