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13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江苏金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经过审慎、认真的研
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拟参与对象
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调动公司核心
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4、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
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 扬
苏文兵
杨登峰
2022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