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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智科技: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规定的说明2022-12-13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规定的说明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公
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及核查,现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相关
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拟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均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
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持有
人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本期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董事会在审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贺安鹰、郭伟、
王大勇、李剑、顾红敏、凌万水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推出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

                                    1
规定。
    特此说明。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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