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0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金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有关事项,在审阅有
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措施对公司
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
门的要求,与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适应。
二、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尚待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三、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截止 2022 年 12
第 1 页 共 4 页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
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的财
务审计机构,年经常性审计费用 9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
费用 20 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
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
该议案尚待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具备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七、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第 2 页 共 4 页
2022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均未超过预计金额,
但与预计总金额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前述各关联方的主营业务模
式主要为参与招投标,基于最终订单的实际需求,决定是否有必要发生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额较难准确预计。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我们认真阅读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事前认可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
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
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八、关于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金融产品投资。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金融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
闲置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且,公司投资的产品品种只能为安全
性高、流动性强、短期(不超过 365 天)的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如
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风
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
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九、关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独立
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
该议案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功能,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待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页以下无正文。)
第 3 页 共 4 页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 扬
苏文兵
杨登峰
签署时间: 2023 年 4 月 6 日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