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二次反馈问题相关披露事项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8-14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二次反馈问题相关披露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260号)(以下简称“通知书”)。公司
与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通知书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对公司“对外担
保风险”和公司“关于剥离类金融子公司的承诺”作如下补充披露。
一、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
截至2018年9月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9.14亿元,均为向参股公司圣雄能
源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8年9月末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55%和
14.50%,以上担保均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并
在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对外担保公告。2018年10月,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与
发行人签署了反担保协议,对公司的以上担保提供了反担保。截止目前,圣雄能
源生产经营正常,未出现破产、清算及无法偿还借款被银行要求担保公司清偿的
情况。虽然目前圣雄能源经营有所好转,但如果被担保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
内归还对应融资,公司将承担代偿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盈
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二、公司关于剥离类金融子公司的承诺
公司出具的承诺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
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规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泰化学”)为加快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审核,特决定剥离融资租赁和保
理等类金融业务,并就从事类金融业务的子公司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上
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类金融子公司”)股权转让、解除中泰化
学为类金融子公司担保等收回财务性投资或支持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承诺在召开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前解除中泰化学为上述类金融
子公司的所有担保事项。
二、承诺将所持上述类金融子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
办理完毕相关有权政府部门的审批、备案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收回所有投资及
相关投资收益。
三、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的36个月内,
发行人不对任何类金融企业进行股权受让/实缴注册资本/增资等,亦不提供任何
形式的财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助、委托理财、提供担保等等各种形式的
财务支持)。
特此承诺!”
三、备查文件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剥离类金融子公司的承诺》。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