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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泰化学: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19年度第一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9-01-21  

						债券简称:18 新化 01                                   债券代码:112757.SZ
债券简称:18 新化 03                                   债券代码:112768.SZ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一)、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品种一)

           2019 年度第一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零一九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品种一)募集说明书》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新疆中泰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泰化学”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
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受托管理人”或“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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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一)拟转让类金融公司股权事项

    发行人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及 2018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及下属公司转让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以及《公
司及下属公司转让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约定公司及
下属公司中泰国际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香港公司”)将持有
的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租赁”)和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浦保理”)全部股权进行转让。上述事项最新进展情况如
下:

    新疆中泰高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高铁”)已向中泰化学支付了
收购中泰租赁 51%股权和欣浦保理 51%股权价款合计 63,552.96 万元。详细内容
见发行人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类金
融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58)。

    ZHONG TAI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SG) PTE. LTD.(以下简称
“中泰新加坡”)向中泰香港支付收购中泰租赁 49%股权和欣浦保理 49%股权价
款涉及外汇支付,需要获得外汇管理部门的审批,审批需要一定的时间。为担保
中泰新加坡足额付款,中泰化学的利益不受到损失,中泰香港、中泰化学、中泰
新加坡及中泰高铁四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由中泰高铁在
2019 年 1 月 31 日前向中泰化学支付类金融子公司 49%股权转让款对等的全额履
约保证金 61,060.68 万元。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出具之日,中泰化学已
收到与转让款对等的全额履约保证金 61,060.68 万元,详细内容见《新疆中泰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类金融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
170)。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

    (二)转让类金融公司股权事项的影响

    经发行人反馈,上述新增股权转让事项均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不会对
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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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8 新化 01”和“18 新化 03”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
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胡承昊、王振宇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010-88027168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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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品种一)2019 年度第一次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
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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