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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泰化学: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2019年10月修订稿)2019-10-17  

						      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2019 年 10 月修订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 2017 年 9 月 11 日下发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71260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东方花旗证
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会同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本着勤勉尽
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落实,并对申请
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修改和说明,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
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中相同。

    本反馈意见回复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1
                               目       录
第一部分 重点问题 ..................................................... 3

   问题 1 ........................................................... 3

   问题 2 ........................................................... 4

   问题 3 .......................................................... 45

   问题 4 .......................................................... 45

   问题 5 .......................................................... 66

   问题 6 .......................................................... 81

第二部分 一般问题 .................................................... 85

   问题 1 .......................................................... 85

   问题 2 .......................................................... 97




                                    2
                         第一部分 重点问题

    问题 1: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确定的认购对象为申请人控股股东中泰集团。请
中泰集团出具从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
份的承诺并公开披露。
    回复:
    中泰集团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20 日和 9 月 26 日出具《关于不减持股份之承
诺函》,中泰集团及其控制的主体等一致行动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首次董事
会会议日(即 2017 年 2 月 15 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主动减持计
划。其中,9 月 26 日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作为新疆中泰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的控股股东,截至 2017 年 8 月 17
日持有中泰化学 452,367,625 股股票,通过子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 75,000,000 股股票,合计占中泰化学股份总数的 24.57%。

    本集团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以下简称“16 中泰 EB”),
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6 亿元,期限三年。“16 中泰 EB”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进入
换股期,换股价为 12.91 元,换股期限为:2017 年 8 月 18 日至 2019 年 8 月 13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换股期间,本集
团所持中泰化学的股份可能会因上述债券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导致减少。假设债券
持有人全部实现换股,本公司持有中泰化学股份将减少 46,475,600 股。
    现因中泰化学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特根据《证券法》和证监会相
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如下承诺: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首次董事会会议日(即 2017 年 2 月 15 日)前六个月
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除可能因上述可交换债被动减
持之外,本公司及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含一致行动人)将不主动减持公司股
份(包括承诺期间因上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
发等新增股份)。



                                      3
    本集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以及《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的情形。本集团将忠实履行以上
承诺,若有违反上述承诺,本集团及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含一致行动人)减

持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中泰化学所有,并由本集团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且在上述相关期限期满前不可撤销!”
    中泰化学已就上述承诺内容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予以公告。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
供的数据,部分可交换债投资者已经完成换股,中泰集团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减少

为 415,444,140 股,持股比例降低至 19.35%。


    问题 2:申请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 39.21 亿元,其中:24.99 亿元
用于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22 亿元用于托克逊年产
200 万吨电石项目二期工程。

    (1)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此次各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
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募投项目
投资进度安排情况,并结合相关行业主要公司的收入及盈利情况说明本次募投
各项目收益情况的具体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各项目投资金额及收益的测算依据、

过程、结果的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并核查申请人本次各募投项目金额是否超
过实际募集资金需求量,相关测算依据及结果是否合理。
    (2)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申请人控股子公司托克逊能化,申请人持
有其 89.29%股权,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通过增资方式实施。请申请人披露少数股
东的情况,并说明少数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如否,请补充说明单方面增资扩

股的考虑、增资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以及各股东是否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对实施主体的安排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表意见。
    (3)请说明截至申请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前,本次各募投项目的建
设进展、已投资金额、资金来源等情况,并请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会用于置

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


                                    4
       (4)请结合申请人的产能扩大情况及已有的意向性订单情况,详细论证募
 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如内部消化使用的,请量化说明新增
 产能与下游产品产能是否匹配。请充分披露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请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请申请人补充说明并披露此次各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
 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募投项目
 投资进度安排情况,并结合相关行业主要公司的收入及盈利情况说明本次募投

 各项目收益情况的具体测算过程、测算依据及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就各项目投资金额及收益的测算依据、
 过程、结果的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并核查申请人本次各募投项目金额是否超
 过实际募集资金需求量,相关测算依据及结果是否合理。
       一、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投资构成资本性支出情况,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安排情况
       2017 年 3 月 17 日,发行人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 392,159.1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1)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2)托克逊年产 200 万吨电石项目二期工程。具体项目及拟

 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单位
        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
 1                                328,764.00            249,909.38 托克逊能化
        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托克逊年产 200 万吨电
 2                                174,491.00            142,249.80 托克逊能化
        石项目二期工程
            合计                  503,255.00            392,159.18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测算依
 据、测算过程、资本性支出及投资进度安排情况如下:

       (一)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 328,764.00 万

                                        5
      元,其中建设投资 306,102.62 万元、建设期间贷款利息 17,657.38 万元、铺底流
      动资金 5,004.00 万元,建设投资包含: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其他资产、
      预备支出等,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主材及安装    建筑工程       其他基建                 拟募集资
           名称    设备购置                                                 合计                          备注
 号                                  工程          费             费                     金投入
一    建设投资     154,146.46       57,316.43   57,715.12      36,924.61   306,102.62   249,909.38   —
1     固定资产     154,146.46       57,316.43   57,715.12      13,836.20   283,014.22   249,909.38   资本性支出
      主要生产
1.1                138,518.28       44,791.85   46,858.39                  230,168.53
      项目
      辅助生产
1.2                  8,674.13        1,861.35    2,976.96                   13,512.43
      项目
1.3   公用工程       5,608.16        9,516.19    7,026.84                   22,151.19
      大型机具
1.4                           -       300.00               -                  300.00
      安装费用
      工器具及                                                                          249,909.38   资本性支出
1.5   生产用具         579.00                                                 579.00
      购置费
1.6   备品备件         766.90                                                 766.90
      安全生产
1.7                                   847.04       852.93                    1,699.97
      设施
      固定资产
1.8                                                            13,836.20    13,836.20
      其他费用
      其他资产                                                                                       非资本性支
2                                                               1,513.80     1,513.80
      费用                                                                                           出
      无形资产
3                                                               6,998.29     6,998.29          —    资本性支出
      费用
                                                                                                     资本性支
4     预备支出                                                 14,576.32    14,576.32          —    出、非资本
                                                                                                     性支出
      建设期贷
二                                                             17,657.38    17,657.38          —    资本性支出
      款利息
      铺底流动                                                                                       非资本性支
三                                                              5,004.00     5,004.00          —
      资金                                                                                           出
      项目 总投
                   154,146.46       57,316.43   57,715.12      59,585.98   328,764.00   249,909.38
      资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 5 套生产装置及配套公辅工
      程组成。生产装置为:20 万吨/年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装置、10 万吨/年特
      种糊状树脂装置、3 万吨/年 CPVC 装置(根据市场需求,可调剂生产另一种塑

                                                           6
料树脂氯化聚乙烯 CPE)、30 万吨/年高纯氯乙烯单体装置及万吨级物理复合改
性树脂装置。配套公辅工程为:空压制氮厂房、溴化锂制冷、冷冻站、危化品仓
库、化学品仓库、化验室、综合库房、综合维修仓库、地磅房、循环水站、循环

水池、消防水站、消防水池、脱盐水站、事故水池、污水处理、变电站、主控楼、
换热站、备品备件库房和触媒库房等。
           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包括:
    编号                                                 名称
     1       《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中国石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参数与数
             2006》
     2       中石化联质发[2015]420 号《化工建设概算定额》(2015 版)
     3       建筑工程以 2010 版吐鲁番地区单位估价表为计价依据
     4       设备价采用 2016 年市场询价

           其他资产费用取费标准如下:
    编号                                                 名称
     1       工程勘察设计费执行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
             价格【2002】10 号)
     2       工程监理费执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的通
             知》(发改价格【2007】670 号)
     3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执行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 的通
             知》(计投资【1999】1283 号)
     4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发改收费【2011】56 号文执行
     5       环境影响评价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
             通知》计价格【2002】125 号文规定执行
     6       消防设施建设费按新计价(2002)243 号文件《关于城市消防设施建设费收取标准的通知》计费
     7       其他取费执行中国石化建[2006]103 号调整《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
     8       基本预备费按一、二部分费用的 5%计取

           (1)固定资产投资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283,014.22 万元,其中:设备购置 154,146.46 万元,
主材及安装工程 57,316.43 万元,建筑工程费 57,715.12 万元,其他基建费
13,836.20 万元。新建建筑物、构筑物面积 192,777.00 平米,新建 5 套生产装置。
           ①主要生产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主材及安装
序号                  名称           设备购置                      建筑工程费    其他基建费   合计
                                                        工程
           5 万吨/年特种糊状树脂装
1                                     22,488.61         5,757.08     11,839.14                40,084.83
           置(第一期)
2          20 万吨/年本体法专用树     16,485.97         4,616.07      3,897.96                25,000.00


                                                    7
        脂(MPVC)装置
3       30 万吨/年氯乙烯装置              53,658.11   22,441.76       25,282.04            -   101,381.91
3.1     一次盐水                           2,765.69        719.08      2,404.00                  5,888.77
3.2     二次盐水、电解                    19,575.92       3,672.78     1,798.02                 25,046.72
        氯气处理(含事故处理及
3.3                                         800.00         896.00      1,657.50                  3,353.50
        次钠)
3.3     氢处理                             1,485.00       1,500.00      907.20                   3,892.20
3.4     氯化氢合成、高纯盐酸                850.00         952.00       410.40                   2,212.40
3.5     离子膜蒸发固碱包装                11,000.00       1,518.00     3,245.00                 15,763.00
3.6     电石破碎                           1,964.46       1,217.97     2,453.76                  5,636.19
3.7     乙炔发生                           2,707.06       1,800.19     1,142.07                  5,649.32
3.8     清净配制                           1,000.00       1,100.00      712.80                   2,812.80
3.9     渣浆处理                           2,100.00       2,310.00     2,603.29                  7,013.29
3.10    VCM 转化(含盐酸深解)             5,004.00       4,003.27     4,530.24                 13,537.51
3.11    VCM 压缩                           1,500.00        681.00       261.36                   2,442.36
3.12    VCM 精馏(含变压吸附)             1,100.00       1,199.00     1,253.90                  3,552.90
3.13    VCM 储存及气柜                      430.00         500.95       350.00                   1,280.95
3.14    电石炉尾气制氢 2500                1,375.98        371.52      1,552.50                  3,300.00
        5 万吨/年特种糊状树脂装
4                                         31,428.34       8,045.66     2,511.60                 41,985.60
        置(第二期)
5       3 万吨/年 CPVC 装置               12,263.80       3,470.66     1,776.30                 17,510.76
        万吨级物理复合改性树脂
6                                          2,193.45        460.62      1,551.36                  4,205.43
        装置
        合计                          138,518.28      44,791.85       46,858.39                230,168.53

        ②辅助生产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设备购置            主材及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费    其他基建费       合计
    1   冷冻站                 3,000.00               540.00         403.20                      3,943.20
    2   空压、制氮站           3,163.50               664.34         124.20                      3,952.04
    3   化验室                  450.00                 36.00          87.36                       573.36
        综 合 维修 仓
    4                           230.00                 40.48         287.50                       557.98
        库
    5   危化品仓库                                                    36.00                        36.00
    6   化学品库                                                     184.00                       184.00
        综 合 维修 仓
    7                                                                287.50                       287.50
        库

    8   综合库房                  80.00                10.24         480.00                       570.24
    9   主控楼                 1,648.63               557.24         403.20                      2,609.06
        备 品 备件 库
 10                             102.00                 13.06         468.00                       583.06
        房
 11     触媒库房                                                     216.00                       216.00


                                                      8
        合计                  8,674.13          1,861.35        2,976.96                          13,512.43

        ③公用工程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设备购置     主材及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费       其他基建费           合计
 1      变配电            2,437.40           2,251.70           900.00                   -         5,589.10
 1.1    变配电站          2,027.40             650.80           900.00                             3,578.20
 1.2    全厂供电             260.00          1,480.90                                              1,740.90
 1.3    全厂电信             150.00            120.00                                               270.00
 2      给排水            3,082.70           2,956.19          2,328.75                  -         8,367.63
 2.1    循环水站          1,350.00             425.57           681.94                             2,457.51
 2.2    脱盐水站             952.32            310.46           275.63                             1,538.40
 2.3    污水处理站           701.14            161.96          1,060.00                            1,923.10
 2.4    全厂消防              79.24          2,058.20           311.18                             2,448.62
 3      换热站                45.40             13.18            31.20                               89.78
 4      全厂外管网                           4,289.79          1,039.84                            5,329.63
 5      全厂总图运输          42.66              5.33          2,727.07                  -         2,775.06
 5.1    地中衡                42.66              5.33            20.48                               68.47
 5.2    门卫                                                            -                                  -
 5.3    园区配套道路                                           2,186.81                            2,186.81
 5.4    绿化                                                    519.78                              519.78
        合计              5,608.16           9,516.19          7,026.84                           22,151.19

        ④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设备购置    主材及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费     其他基建费          合计
 1      前期准备费                                                                   134.59          134.59
 2      勘察费                                                                       404.01          404.01
 3      设计费                                                                      3,800.00       3,800.00
 4      建设单位管理费                                                              3,347.26       3,347.26
 5      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                                                          1,345.89       1,345.89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6                                                                                   148.07          148.07
        费

 7      工程监理费                                                                  1,100.00       1,100.00
 8      工程保险费                                                                   807.53          807.53
 9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31.44        31.44
 10     环境影响评价费                                                               160.00          160.00
 11     联合试运转费                                                                2,422.60       2,422.60
 12     城市消防设施建设费                                                           104.81          104.81
 13     节能评估费                                                                       30.00        30.00
        合计                                                                       13,836.20      13,836.20

        (2)其他资产费用(生产准备费)

                                                  9
       本项目其他资产费用投资总额为 1,513.80 万元,均为生产准备费。生产准备
费包含生产员工培训费和生产单位提前进场费,参照《关于实施建筑业营业税改
增值税调整化工建设设计概算编制方法的通知》(中价化发【2016】25 号),根

据设计定员 1,000 人、培训期 2 个月和提前进场 3 个月确定。
       (3)无形资产投入
       本项目无形资产费用投入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设备购置   主材及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费   其他基建费     合计

 1      专利技术                                                         3,000.00   3,000.00
 2      土地(场地)使用权                                               3,998.29   3,998.29
        合计                                                             6,998.29   6,998.29

       本项目无形资产投入为 6,998.29 万元,分别为技术引进和新征土地使用权费
用。新征土地使用权费用按照项目用地面积和托克逊当地每平米用地的取得成本
计算。2017 年 5 月 3 日,托克逊能化与托克逊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于建设“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和“托克逊年产 200 万吨电石项目二期工程”项目,2017 年 7 月 25 日取得了新

(2017)托克逊县不动产权第 0002367 号不动产权证书。
       (4)预备支出
       本项目的预备支出为基本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是指未来可能发生的设备、工
程成本变动因素、设备工艺技术调整因素产生的额外支出。本项目的基本预备费
按照固定资产投入、其他资产费用、无形资产投入合计的 5%估算。

       (5)建设期间利息
       本项目建设期利息投入为 17,657.38 万元,主要为假设该项目申请固定资产
债务融资 208,974.6 万元,贷款利率为 4.99%,产生建设期间利息 17,657.38 万元。
       (6)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预算为 5,004.00 万元,流动资金估算采用分项详细估

算法,根据物料储备等需要,并考虑销售情况和存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收支
状况,计算本项目年需流动资金 16,68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取流动资金的
30%,约为 5,004.00 万元。
       3、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的说明


                                            10
             本项目中固定资产投入、无形资产投入、建设期间利息为资本性支出;其他
     资产费用(生产准备费)、铺底流动资金为非资本性支出;预备支出中 14,500.63
     万元是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预备投入,为资本性支出;预备支出中 75.69 万

     元是对其他资产费用(生产准备费)的预备投入,为非资本性支出,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金额               拟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固定资产投入                                  283,014.22                        249,909.38
                                无形资产投入                                    6,998.29                                   —
     资本性支出                 建设期间利息                                   17,657.38                                   —
                                预备支出                                       14,500.63                                   —
                                合计                                          322,170.52                        249,909.38
                                其他资产费用(生产准备费)                      1,513.80                                   —
                                铺底流动资金                                    5,004.00                                   —
     非资本性支出
                                预备支出                                              75.69                                —
                                合计                                            6,593.49                                   —

             本次募集资金仅对资本性支出投入,不对非资本性支出投入。
             4、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安排情况
             项目整体设计,分两期建设:
             一期建设内容为:20 万吨/年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装置、5 万吨/年糊
     状树脂装置、30 万吨/年高纯氯乙烯单体装置及配套整体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建

     设内容为:5 万吨/年特种糊状树脂装置、3 万吨/年 CPVC 装置、1 万吨/年复合
     功能树脂装置基础设施工程。
             (二)托克逊年产 200 万吨电石项目二期工程
             1、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托克逊年产 200 万吨电石项目二期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为 174,491.00 万元,

     其中建设投资 164,867.70 万元、建设期间贷款利息 6,422.3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201.00 万元,建设投资包含: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其他资产费用(生
     产准备费)、预备支出等,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      其他基建                     拟用募集资          备注
      名称        设备购置         主要材料                                                       合计
号                                                      费             费             费                       金投入
     建设投
一                  65,677.70          12,934.00      14,253.60   48,094.60      23,907.90      164,867.80    142,249.80        —
     资
     固定资                                                                                                                     资本性
1                   65,677.70          12,934.00      14,253.60   48,094.60          5,961.70   146,921.60    142,249.80
     产                                                                                                                         支出


                                                                  11
      主要生
1.1                38,195.10    4,645.30    7,102.50   21,666.80                  71,609.70
      产项目
      辅助生
1.2                18,927.40      836.5     5,314.70   14,930.70                  40,009.40
      产项目
      公用工
1.3                 8,131.10    7,261.00    1,625.80   10,636.40                  27,654.20
      程
      大型机
1.4   具安装                                                150.00                  150.00
      费
      安全生
1.5                               191.1       210.6          710.8                 1,112.50
      产设施
      备品备
1.6   件购置         326.80                                                         326.80
      费
      工器具
      及生产
1.7                   97.30                                                           97.30
      家具购
      置费
      固定资
1.8   产其他                                                          5,961.70     5,961.70
      费用
      其他资                                                                                               非资本
2                                                                     3,740.00     3,740.00
      产费用                                                                                               性支出
      无形资                                                                                               资本性
3                                                                     1,290.00     1,290.00
      产费用                                                                                               支出
                                                                                                           资本性
      预备支                                                                                               支出、非
4                                                                    12,916.20    12,916.20
      出                                                                                                   资本性
                                                                                                           支出
      建设期
                                                                                                           资本性
二    贷款利                                                          6,422.30     6,422.30
                                                                                                           支出
      息
      铺底流                                                                                               非资本
三                                                                    3,201.00     3,201.00
      动资金                                                                                               性支出
      项目总
四                 65,677.70   12,934.00   14,253.60   48,094.60     33,531.20   174,491.00   142,249.80
      投资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托克逊年产 200 万吨电石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内容为 60 万吨电石装置及配套

      设施。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包括:
       编号                                                 名称
           1     中国石化咨[2006]203 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12
        2         中国石化建[2008]建 82 号《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2007 版)及中国石化建[2008]
                  建 81 号《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费用定额》(2007 版)
        3         中国石化建[2008]建 635 号《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2007 版)
        4         中国石化建[2014]321 号《关于 2014 动态调整石油化工安装工程定额和指标的通知》(2014 版)
        5         设备材料以 2017 年的价格水平计算,建筑安装工程按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6         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 号文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1)固定资产投资

            ①主要生产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设备购置        主要材料        安装工程费        建筑工程费    其他基建费     合计
    1       电石厂房                22,143.40        1,603.20          3,737.60         12,125.80                39,610.00
    2       冷破车间                 4,651.60            8.00           346.40           5,596.80                10,602.70
    3       电石炉气净化                826.3         726.50            430.40           2,590.60                 4,573.80
    4       电石车间散点除尘            978.8         222.20            412.30             83.20                  1,696.50
    5       全自动机械手             7,800.00        1,638.00           644.70                                   10,082.70
    6       配料站                      997.4         251.20            393.50                                    1,642.10
    7       转运站                      147.1          14.00             23.20            251.80                    436.1
    8       筛分楼                      650.6         182.20           1,114.50           946.60                  2,893.80
    9       筛分中转站                                                                     72.00                    72.00
            合计                    38,195.10        4,645.30          7,102.50         21,666.80                71,609.70

            ②辅助生产项目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设备购置         主要材料       安装工程费        建筑工程费    其他基建费     合计
1            电机壳车间                293.90            63.40            41.90            284.10                   683.30
2            电极糊库                     8.40            8.00             3.00            250.40                   269.80
3            化验分析室                298.30            10.60             4.40            276.90                   590.20
4            空压制氮                 1,080.30           47.70            89.10            270.60                 1,487.70
5            炭材部分

5.1          炭材汽车卸料库            574.00            63.30            31.10          2,217.50                 2,885.90
             炭材储运卸料库除
5.2                                      56.60           25.70            28.40                                     110.70
             尘
5.3          碳材转运楼                                                                     18.40                    18.40
             碳材转运储运筛分
5.4                                      56.60           22.20            33.80                                     112.60
             楼除尘
5.5          碳材烘干料仓              309.40            16.80            23.90          1,806.40                 2,156.60
5.6          碳材烘干变配电室             2.20            0.90             0.40            111.90                   115.30
5.7          碳材烘干控制室               7.40                             0.70                                       8.10
5.8          碳材烘干本体系统         3,676.60         174.90            857.40            272.50                 4,981.30
             碳材烘干储运散点
5.9                                             -               -                 -        105.60                   105.60
             除尘


                                                               13
5.10     石灰工段综合楼           5.30       17.30         4.00         103.90                  130.50
6        栈桥                     4.20       33.30         3.20        3,540.50               3,581.20
7        维修车间              152.60        36.10       44.50          237.10                  470.20
8        特种车辆维修车间         0.30        1.60         0.60         209.30                  211.90
9        石灰部分
9.1      石灰储运              133.00                      4.00                                 136.90
9.2      石灰补料棚             78.00        23.20       34.50          279.80                  415.50
9.3      石灰筛分楼             91.60              -       9.20          92.70                  193.50
9.4      石灰转运楼            292.80       100.50       68.80           31.20                  493.40
9.5      石灰转运散点除尘       84.90        38.50       42.00           12.00                  177.50
9.6      石灰窑               8,839.90             -   3,192.60        3,349.80              15,382.40
9.7      石灰石料仓                                                     127.50                  127.50
9.8      石灰石堆场                                                     377.60                  377.60
9.9      石灰变配电室           69.30        82.80       29.10          107.00                  288.30
9.10     石灰粉料输送         1,776.00                  224.00                                2,000.00
10       气柜                 1,033.00       69.50      543.00          103.60                1,749.00
11       煤气冷却器基础                                                    7.60                     7.60
12       露天仓库                                                       254.60                  254.60
13       物资综合库               3.00                     1.10         461.10                  465.20
14       废旧物资库房                                                    21.10                   21.14
         合计                18,927.40      836.50     5,314.70       14,930.70              40,009.40

        ③公用工程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设备购     主要材     安装工程       建筑工程     其他基
                    名称                                                                     合计
 号                                置         料          费             费         建费
1       给排水及消防

1.1     循环水站及消防           2,179.70     727.60      221.60          398.80            3,527.80
1.2     循环水池                                                           13.00              13.00
1.3     消防水站                   492.90      10.10           5.00       281.90             789.80
1.4     脱盐水站                    77.30     235.40       21.60          126.80             461.10
1.5     冷冻站                     772.20     193.80       79.30          229.20            1,274.40
1.6     缓冲池                                                             37.00              37.00
1.7     冷冻站循环水站             189.60     172.80       25.80          177.00             565.20
1.8     冷冻站循环水池                                                     24.00              24.00
1.9     空压制氮循环水站           112.20     114.10       17.90                             244.10
1.10    一次水加压站                19.70      42.70       11.90           70.00             144.30
1.11    一次水加压站蓄水池                                                 46.00              46.00
1.12    污水处理装置               696.00     142.60       75.20        2,631.90            3,545.70
    2   供电及电讯
2.1     信息化                              1,750.00      170.00                            1,920.00
2.2     厂区照明                     1.50     115.80       21.40                             138.60


                                                14
2.3     火灾报警                     105.00        30.00            6.20                               141.20
2.4     接地极                                     10.90           14.70                                25.70
2.5     厂区电缆                                  285.20           22.00      166.20                   473.40
2.6     防雷接地施工                               36.00           24.00                                60.00
2.7     通讯及信息化                 300.00                                                            300.00
2.8     应急电源                     154.00        95.70           15.20                               264.90
2.9     高压系统                     835.00       302.10           38.80      116.80                  1,292.70
2.10    厂开闭所                                                              368.10                   368.10
    3   外网工程
3.1     气力输送                     550.00       330.00          120.00                              1,000.00
        空心电极配料气力输送
3.2                                  302.50       181.50           66.00                               550.00
        装置
3.3     炉气管道                                  534.00          223.30      120.00                   877.20
3.4     厂区供热外管                              668.50           97.70                               766.20
3.5     换热站                        41.60          2.40           5.80          20.90                 70.60
3.6     中央空调系统                1,200.00      402.00          192.00                              1,794.00
3.7     厂区给排水管线                            860.40          128.40      422.40                  1,411.10
    4   总图运输
4.1     厕所                               -       13.00            4.40          25.30                 42.70
4.2     门卫室                                                                    48.70                 48.70
4.3     地中衡                       102.00          4.60          17.50          61.80                185.90
4.4     厂区道路                                                            2,687.40                  2,687.40
4.5     绿化                                                                  180.10                   180.10
4.6     围墙                                                                      83.70                 83.70
4.7     车库                                                                  166.10                   166.10
4.8     挡土墙及护坡                                                          825.60                   825.60
4.9     场地平整                                                            1,307.80                  1,307.80
        合计                        8,131.10     7,261.00    1,625.80      10,636.40                 27,654.20

        ④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设备购置     主要材料       安装工程费      建筑工程费      其他基建费        合计
1        工程保险费                                                                        422.90       422.90
2        前期准备费                                                                        119.20       119.20
3        工程勘测费                                                                        336.70       336.70
4        设计费                                                                           1,456.20    1,456.20
         建 设 单位 管
5                                                                                         1,448.80    1,448.80
         理费
6        临时设施费                                                                        352.40       352.40
         超 限 设备 运
7        输 特 殊措 施                                                                     500.00       500.00
         费


                                                     15
          设 备 采购 技
8                                                                65.50      65.50
          术服务费
          可 行 性研 究
9                                                               107.30     107.30
          报告编制费
10        设备监造费                                               7.60       7.60
11        节能评估费                                             95.40      95.40
12        安评、安设费                                           39.00      39.00
          消 防 审查 费
13        ( 城 市消 防                                          54.30      54.30
          设施建设费)
          环 境 影响 评
    14                                                           56.00      56.00
          价费
15        监理费                                                900.30     900.30
          合计                                                 5,961.70   5,961.70

         (2)其他资产费用(生产准备费)
         本项目的其他资产费用为 3,740.00 万元,均为生产准备费,参考《石油化工
工程建设费用定额》,根据新增定员 550 人、提前进厂费 48,000 元/人、培训费
18,000 元/人和办公家具用具购置费 2,000 元/人估算。

         (3)无形资产费用
         本项目无形资产投入为 1,290.00 万元,为新征土地使用权投入。新征土地使
用权费用按照项目用地面积和托克逊当地每平米的取得成本计算。2017 年 5 月 3
日,托克逊能化与托克逊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用于建设“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托克逊年产 200

万吨电石项目二期工程”项目,2017 年 7 月 25 日取得了新(2017)托克逊县不
动产权第 0002367 号不动产权证书。
         (4)预备支出
         本项目的基本预备支出为 12,916.20 万元,基本预备支出为考虑未来可能发
生的设备、工程成本变动因素和设备工艺技术调整因素的预备投入,按照固定资

产投入、其他资产费用(生产准备费)、无形资产投入之和的 8.5%估算。
         (5)建设期间利息
         本项目建设期利息投入为 6,422.30 万元,主要为假设该项目申请固定资产债
务融资 113,480.70 万元,贷款利率为 4.99%,产生建设期间利息 6,422.30 万元。
         (6)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预算为 3,201.00 万元,流动资金估算采用分项详细估

                                        16
算法,根据物料储备等需要,并考虑销售情况和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收支状况,
计算本项目年需流动资金 10,67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取流动资金的 30%。
     3、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的说明

     本项目中固定资产投入、无形资产投入、建设期间利息为资本性支出;其他
资产费用(生产准备费)、铺底流动资金为非资本性支出;预备支出中 12,597.99
万元是对固定资产投入和无形资产投入的预备投入,为资本性支出;预备支出中
318.21 万元是对其他资产费用(生产准备费)的预备投入,为非资本性支出,具
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金额            拟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固定资产投入                      146,921.60                   142,249.80
               无形资产投入                        1,290.00                           —
资本性支出     建设期间利息                        6,422.30                           —
               预备支出                           12,597.99                           —
               合计                              167,231.89                   142,249.80
               其他资产费用(生产准备费)          3,740.00                           —
               铺底流动资金                        3,201.00                           —
非资本性支出
               预备支出                                 318.21                        —
               合计                                7,259.21                           —

     本次募集资金仅对资本性支出投入,不对非资本性支出进行投入。

     4、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安排情况
     项目投资计划如下:第一年投资 102,774.00 万元,第一年投资占总投资额的
58.90%;第二年投资 71,717.00 万元,第二年投资占总投资额的 41.10%。
     二、募投项目收益情况的测算过程、依据、合理性及行业主要公司对比分
析情况

     (一)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本项目计算期 16 年,项目分期投入,分期产生效益,至第 5 年达到设计目
标,公司第 3 年产品达产比例为 60%、第 4 年产品达产比例为 80%。达产后的
生产规模为: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17.57 万吨、糊树脂(EPVC)10 万吨、
氯化聚氯乙烯(CPVC)3 万吨、烧碱 21.2 万吨、复合树脂 1 万吨。

     项目的收入、利润实现情况如下表:




                                            17
                                                                                                                                                                                                单位:万元
序                                     建设期                                                                                     生产期
         项     目       合   计
号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产品营业收入
 1                       3,825,778.4   126,885.60   231,180.80   288,976.00   288,976.00   288,976.00   288,976.00   288,976.00     288,976.00   288,976.00    288,976.0    288,976.0    288,976.0   288,976.0   288,976.00
     (含税)

     税金、营业税金
 2                        267,338.20     7,090.20            -     3,478.00    23,342.70    23,342.70    23,342.70    23,342.70      23,342.70    23,342.70    23,342.70    23,342.70    23,342.70   23,342.70    23,342.70
     及附加

 3   总成本费用         2,863,343.90   106,716.90   196,180.90   221,229.20   217,992.10   215,315.20   212,548.10   211,932.60     211,932.60   211,932.60   211,932.60   211,932.60   211,232.80   211,232.8   211,232.80

 4   贴补收入                      -                         -            -            -            -            -            -              -            -            -            -            -           -            -

 5   利润总额             695,096.30    13,078.40    34,999.90    64,268.90    47,641.20    50,318.10    53,085.20    53,700.60      53,700.60    53,700.60    53,700.60    53,700.60    54,400.50   54,400.50    54,400.50

 6   弥补前年度亏损                -

 7   税前利润             695,096.30    13,078.40    34,999.90    64,268.90    47,641.20    50,318.10    53,085.20    53,700.60      53,700.60    53,700.60    53,700.60    53,700.60    54,400.50   54,400.50    54,400.50

 8   所得税               173,774.10     3,269.60     8,750.00    16,067.20    11,910.30    12,579.50    13,271.30    13,425.20      13,425.20    13,425.20    13,425.20    13,425.20    13,600.10   13,600.10    13,600.10

 9   税后利润             521,322.20     9,808.80    26,249.90    48,201.70    35,730.90    37,738.60    39,813.90    40,275.50      40,275.50    40,275.50    40,275.50    40,275.50    40,800.30   40,800.30    40,800.30

10   奖励及福利基金                -

11   盈余公积金            52,132.20      980.90      2,625.00     4,820.20     3,573.10     3,773.90     3,981.40     4,027.50       4,027.50     4,027.50     4,027.50     4,027.50     4,080.00    4,080.00     4,080.00

12   盈余公益金                    -

13   可供分配利润         469,190.00     8,828.00    23,624.90    43,381.50    32,157.80    33,964.70    35,832.50    36,247.90      36,247.90    36,247.90    36,247.90    36,247.90    36,720.30   36,720.30    36,720.30

14   未分配利润           469,190.00     8,828.00    23,624.90    43,381.50    32,157.80    33,964.70    35,832.50    36,247.90      36,247.90    36,247.90    36,247.90    36,247.90    36,720.30   36,720.30    36,720.30

15   累计未分配利润                      8,828.00    32,452.90    75,834.40   107,992.20   141,956.90   177,789.40   214,037.40     250,285.30   286,533.20    322,781.1    359,029.1    395,749.4   432,469.7   469,190.00

16   项目息税前利润       731,507.60    13,370.80    46,781.00    73,778.90    53,914.10    53,914.10    53,914.10    54,216.90      54,216.90    54,216.90    54,216.90    54,216.90    54,916.70   54,916.70    54,916.70

     项目息税折旧摊
17                      1,007,541.20    13,370.80    69,580.30    95,258.50    75,393.80    75,393.80    75,393.80    75,393.80      75,393.80    75,393.80    75,393.80    75,393.80    75,393.80   75,393.80    75,393.80
     销前利润


                      注:此表作为本次募投项目收益预测,不作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业绩承诺。




                                                                                                        18
    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1、销售收入
    项目达产后,销售收入将达到 288,976.00 万元(含税),具体预测数据如下:
                                     产量            外售量       单价(元/吨)      收入
  序号              名称
                                  (万吨/年)      (万吨/年)      (含税)       (万元)
   1     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          20.00            17.57            6,800    119,476.00
   2     糊树脂(EPVC)                  10.00            10.00            7,800     78,000.00
   3     氯化聚氯乙烯(CPVC)               3.00           3.00            9,500     28,500.00
   4     氢氧化钠                        22.00            21.20            2,500     53,000.00
   5     复合树脂                           1.00           1.00           10,000     10,000.00
                    合计                                                            288,976.00

   注: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产量中 2.43 万吨用于生产氯化聚氯乙烯(CPVC)。

    以上产品的价格根据市场询价取得。一般而言,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
价 格 高于 普 通 PVC 价 格 300-500 元 /吨, 糊 树脂 ( EPVC ) 价格 高于 普 通

PVC1,000-2,000 元/吨,氯化聚氯乙烯(CPVC)和复合树脂主要依赖于进口,价
格则更高。
    2016 年初至 2019 年 6 月末,普通 PVC 的价格走势如下:




    2016 年初至 2019 年 6 月末,华东地区国产糊树脂皮革料价格走势如下:




                                            19
2016 年初至 2019 年 6 月末,华东地区国产糊树脂手套料价格走势如下:




2016 年初至 2019 年 6 月末,西北地区 99%烧碱出厂价趋势如下:




                              20
       从以上图表判断,结合 2018 年以来的市场价格判断,该募投项目效益测算

中产品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糊树脂(EPVC)、氯化聚氯乙烯(CPVC)以
及烧碱的价格与市场价格基本相符。
       2、成本与费用估算
       项目年平均总成本费用为 204,524.60 万元。其中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
定额根据工艺方案确定,价格根据发行人近期采购价格,并结合市场趋势确定,

其他费用参照定额及发行人目前的费率确定。
       (1)原材料消耗
       项目达产后,项目每年原材料消耗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消耗量       单价(元)(含税)    年费用(万元)
 1                   原盐                 吨          347,600                    140           4,866.40
 2                   纯碱                 吨            2,486                  1,700            422.62
 3                 亚硫酸钠               吨              330                  2,615             86.30
 4                离子交换膜             M   2
                                                        1,760                  6,739           1,186.06
 5            硫酸(98%H2SO4)            吨            2,475                    410            101.50
 6                   电石                 吨          426,000                  2,270          96,702.00
 7                   触媒                 吨              360                 55,000           1,980.00
 8                  活性炭                吨               72                  5,400             38.90
 9      各类化学品(引发剂、分散剂等)    吨          9,043.50             14,179.20          12,822.96
 10                 碳酸钠                吨              486                  1,700             82.60
 11                 包装袋                个      22,400,000                     2.1           4,704.00



                                                 21
                      合计                                                             122,993.30

        本项目的原材料主要为电石成本,该项目的电石由配套建设的“托克逊年产
200 万吨电石项目二期工程”供应。《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电石采购价格为 2,270
元/吨,根据发行人 2016 年末托克逊能化与华泰重化工、阜康能源等生产单位的
内部结算价确定。

        由于电石生产成本上涨,2018 年发行人托克逊能化与华泰重化工、阜康能
源等生产单位内部结算的电石出厂价已调整至 2,570 元/吨(含税)左右,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托克逊能化与华泰重化工、阜康能源等生产单位内部结算的电石
出厂价已调整至 2,910 元/吨(含税)左右。
        (2)燃料动力消耗

        项目达产后,项目每年燃料与动力消耗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消耗量           单价(元)(含税)           金额(万元)
 一        外购动力      万元                                                           19,598.50
  1           水         万m 3
                                      481.96                              2.66           1,282.90
  2           电        万 kWh        77,588                              0.19          14,741.70
  3          蒸汽        万吨          77.48                             46.13           3,573.90
 二        外购燃料      万元                                                              603.30
  1           煤         万吨         3.3516                              180              603.30
             合计                                                                       20,201.80

        (3)工资和福利费
        本项目定员 1000 人,人均工资及统筹、医保、福利费按 10 万元/人/年,达
产后年工资总额及福利费总额为 10,000.00 万元。
        (4)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土建、设备及安装工程综合折旧年限为 13

年,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为 5%,项目达产后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后年平均折旧费
20,477.10 万元。
        (5)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按 10 年摊销,其他资产按 5 年摊销。项目达产后,年摊销费用为
1,002.60 万元。

        (6)修理费
        年修理费为 12,244.10 万元,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规
定,根据固定资产原值的 4%确定。

                                               22
      (7)营业费用
      项目达产后营业费用按含税营业收入的 5%计算。
      (8)管理费用

      年管理费用包括办公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保险费、绿化费、差旅
费、其他管理费等,合计 5,885.80 万元,为工资和福利费总额的 0.58 倍,约占
项目达产后含税营业收入的 2.04%。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预计项目达产后,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年均销售收入                     万元         273,269.90        含税

  2                    年均利润总额                     万元          49,649.70

                                                                           18.48     所得税前
  3                   财务内部收益率                     %
                                                                           14.61     所得税后

                                                                            5.92     所得税前
  4            财务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年
                                                                            6.88     所得税后

      经与发行人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上半年的主要业务、财务数据进行

比较,以上数据估算基本合理,不存在显著异常的情形。整体而言,项目各项财
务评价指标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从经济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
性。
      (4)项目收入及盈利情况与同行业公司比较
      目前国内从事高性能树脂生产的上市公司主要为新疆天业、英力特和发行

人。新疆天业 2016 年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天伟化工有限公司,天伟
化工有限公司拥有 20 万吨特种 PVC 产能(其中糊树脂 10 万吨、高聚合度聚氯
乙烯特种树脂、消光聚氯乙烯特种树脂等特种 PVC10 万吨)、15 万吨烧碱产能。
      根据《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天伟化工审计报告(天健【2016】3-514 号)》及《新疆天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天伟
化工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天伟化工 2015 年-2018 年的营业收入、营业
成本、毛利率、利润总额、净利润、净利润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天伟化工平均值      本项目


                                              23
                                                                                                   年均值
营业收入               313,922.79     300,252.17    311,345.13     296,466.03                     233,564.00
营业成本               209,561.42                                  216,581.06                     162,021.74
毛利率                     33.24%                                     26.95%             30.10%      30.63%
利润总额                 57,273.89     79,001.91     81,815.36      41,428.17                      49,649.74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          18.24%          26.31%      26.28%         13.97%             21.20%      21.26%
净利润                   49,324.78     67,367.04     69,455.75      33,701.50                      37,237.30
净利润率                      15.71        22.44%      22.31%         11.37%             17.96%      15.94%

    注 1:新疆天业 2016 年、2017 年年报中未披露天伟化工营业成本,无法计算毛利率,
但披露氯碱业务整体毛利率为 35.68%、40.80%。
    2:本项目年均收入为 273,269.89 万元(含税),即不含税为 233,564.00 万元;年均外购
原材料费用、外购燃料费用不含税为 116,945.92 万元。

     本项目年均毛利率为 30.63%,年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为 21.26%,年均净利
润率为 15.94%,与天伟化工公开披露数据基本一致。

     英力特具有 4 万吨糊树脂产能,根据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年度报告,其糊树脂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平均值       本项目年均值
营业收入        19,032.61        28,004.98      29,172.21        25,846.87      25,514.17         233,564.00
营业成本        22,545.87        26,356.92      22,394.22        22,138.35      23,358.84         162,021.74
毛利率              -18.46%           5.88%         23.23%         14.35%          6.25%             30.63%

     本项目年均毛利率为 30.63%,高于英力特糊树脂 2015-2018 年平均毛利率,
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建设规模比英力特大,具有规模效应,同时发行人建设用地周
边有丰富且价格低廉的原材料,发行人上下游产业链配套也更加完善,拥有较为

明显的成本优势。
     (二)托克逊年产 200 万吨电石项目二期工程
     本项目计算期 15 年,建设期 2 年,项目分期投入,分期产生效益,至第 4
年达到设计目标,公司第 3 年产品达产比例为 80%。达产后的生产规模为:电石
60 万吨。

     项目的收入、利润实现情况如下表:




                                                      24
                                                                                                                                                                                                     单位:万元
                                            建设
序
              项   目         合   计        期                                                                                      生产期
号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    产品营业收入(含税)   1,743,360.00              108,960.00   136,200.00   136,200.00   136,200.00   136,200.00   136,200.00   136,200.00   136,200.00   136,200.00   136,200.00   136,200.00    136,200.00   136,200.00

2    税金、营业税金及附加    102,011.10                        -            -     7,139.80     9,487.10     9,487.10     9,487.10     9,487.10     9,487.10     9,487.10     9,487.10     9,487.10      9,487.10     9,487.10

3    总成本费用             1,379,837.90               97,431.50   111,409.30   110,110.50   109,131.20   108,188.80   106,473.00   105,488.80   105,332.00   105,332.00   105,332.00   105,203.00    105,203.00   105,203.00

4    利润总额                261,511.10                11,528.50    24,790.60    18,949.70    17,581.70    18,524.10    20,239.90    21,224.10    21,380.90    21,380.90    21,380.90    21,509.90     21,509.90    21,509.90

5    弥补前年度亏损                     -

6    税前利润                261,511.10                11,528.50    24,790.60    18,949.70    17,581.70    18,524.10    20,239.90    21,224.10    21,380.90    21,380.90    21,380.90    21,509.90     21,509.90    21,509.90

7    所得税                   65,377.80                 2,882.10     6,197.70     4,737.40     4,395.40     4,631.00     5,060.00     5,306.00     5,345.20     5,345.20     5,345.20     5,377.50      5,377.50     5,377.50

8    税后利润                196,133.30                 8,646.40    18,593.00    14,212.30    13,186.30    13,893.10    15,179.90    15,918.10    16,035.70    16,035.70    16,035.70    16,132.40     16,132.40    16,132.40

9    奖励及福利基金                     -

10   盈余公积金               19,613.30                  864.60      1,859.30     1,421.20     1,318.60     1,389.30     1,518.00     1,591.80     1,603.60     1,603.60     1,603.60     1,613.20      1,613.20     1,613.20

11   盈余公益金                         -

12   可供分配利润            176,520.00           -     7,781.70    16,733.70    12,791.00    11,867.60    12,503.80    13,662.00    14,326.30    14,432.10    14,432.10    14,432.10    14,519.20     14,519.20    14,519.20

13   未分配利润              176,520.00           -     7,781.70    16,733.70    12,791.00    11,867.60    12,503.80    13,662.00    14,326.30    14,432.10    14,432.10    14,432.10    14,519.20     14,519.20    14,519.20

14   累计未分配利润                               -     7,781.70    24,515.40    37,306.40    49,174.10    61,677.90    75,339.80    89,666.10   104,098.20   118,530.30   132,962.40   147,481.60    162,000.80   176,520.00

15   项目息税前利润          287,413.10                17,806.10    30,294.30    23,310.40    20,963.10    20,963.10    21,711.10    21,711.10    21,711.10    21,711.10    21,711.10    21,840.10     21,840.10    21,840.10

     项目息税折旧摊销前
                             434,557.00                30,328.60    42,186.60    35,046.80    32,699.50    32,699.50    32,699.50    32,699.50    32,699.50    32,699.50    32,699.50    32,699.50     32,699.50    32,699.50
16   利润


                注:此表作为本次募投项目收益预测,不作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业绩承诺




                                                                                                           25
       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1、销售收入
       项目达产后,销售收入将达到 136,200.00 万元(含税),具体预测数据如下:
                                      销量             单价(元/吨)          收入
  序号               名称
                                   (万吨/年)           (含税)           (万元)
   1                 电石                         60            2,270.00         136,200.00
                     合计                         60            2,270.00         136,200.00

       电石销售价格按照中泰化学 2016 年末托克逊能化与华泰重化工、阜康能源

等生产单位的内部结算价计算。
       2016 年初至 2019 年 6 月末,西北地区电石市场价格走势如下:




       2、成本与费用估算
       项目年平均总成本费用为 106,141.40 万元。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定额

根据工艺方案确定,价格根据发行人近期内部结算价,并结合市场趋势确定,其
他费用参照定额及发行人目前的费率确定。
       (1)原材料消耗
       项目达产后,项目每年原材料消耗如下表所示:
                                                        单价(元/吨)
序号          项目          单位       年消耗定额                          金额(万元)
                                                           (含税)



                                             26
  1     石灰石 CaO≥52%     万吨               100.5                90.00              9,045.00
  2     兰炭 C≥84%         万吨                39.6               680.00             26,928.00
  3     电极糊(标准糊)    万吨                1.32              2,510.00             3,313.20
  4     钢板 δ=2mmδ=3      吨                1320               5,500.00               726.00
        合计                                                                          40,012.20

       (2)燃料动力消耗

       项目达产后,项目每年燃料动力消耗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     称    单位      年消耗定额       单价(含税)(元)    消耗费用(万元)
  1     水                 万m    3
                                              126.64                  2.58               326.70
  2     电量               亿 kWh             19.248                  0.19            36,571.20
        合计                                                                          36,897.90

       (3)排污费

       项目达产后,年排污费为 196.00 万元,按照工艺设计废气排放量和排污费
收费标准确定。
       (4)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土建、设备及安装工程综合折旧年限为 13
年,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为 5%,项目达产后,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后年折旧费

10,859.40 万元。
       (5)无形资产摊销
       固定资产按 10 年摊销,其他资产按 5 年摊销,项目达产后年摊销金额为
877.00 万元。
       (6)工资和福利费

       本项目定员 550 人,人均工资及统筹、医保、福利费按 8 万元/人.年,达产
年后工资总额及福利费总额为 4,400.00 万元。
       (7)修理费
       项目达产后,年修理费为 5,914.0 万元,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
与参数》规定,根据固定资产原值的 3.70%确定。

       (8)管理费用
       项目达产后,年管理费用包括办公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保险费、
绿化费、差旅费、其他管理费等,合计 4,262.50 万元,为工资和福利费总额的
0.97 倍,约占营业收入(含税)的 3.13%。
       (9)营业费用

                                         27
       产品主要为自用,年营业费用为 0 元。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预计项目达产后,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年均销售收入              万元                   134,104.60                 含税

 2           年均利润总额              万元                    20,116.20

                                                                     15.30             所得税前
 3          财务内部收益率                 %
                                                                     11.89             所得税后

        财务投资回收期(含建设                                        7.08             所得税前
 4                                         年
                 期)                                                 8.13             所得税后

       整体而言,各项财务评价指标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从经济角度看本

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经与发行人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上半年的主要业
务、财务数据进行比较,以上数据估算基本合理,不存在显著异常的情形。
       4、项目收入及盈利情况与同行业公司比较
       本项目为“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配套建设项目,
产品的销售价格均按照内部价格进行结算。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6 年年报,

鸿达兴业和君正集团将电石产品的收入、成本详细披露,其他公司均将其合并进
入化工产品进行披露。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鸿达兴业和君正集
团电石产品的收入、成本和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平均值
              营业收入            16,846.80          27,319.36          17,567.58      19,514.17
君正集团      营业成本            15,072.16          24,214.92          14,778.94      16,653.19
              毛利率                10.53%               11.36%              15.87%      14.66%     13.11%
              营业收入                          -              -         3,980.72      28,827.53
鸿达兴业      营业成本                          -              -         2,913.88      25,449.56
              毛利率                            -              -             26.80%      11.72%     19.69%


       托 克 逊 年 产 200 万 吨 电 石项 目 二 期 工 程报 告 期 内 的 年 均营 业 收 入 为
114,619.33 万元(不含税)、营业成本为 88,883.41 万元(不含税)、毛利率为 22.45%,
高于君正集团、鸿达兴业最近四年平均毛利率,但低于鸿达兴业 2016 年电石产

品毛利率,项目收入和盈利测算具有合理性。
       (三)发行人产品价格变动对募投项目效益的影响


                                                    28
    1、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根据可研报告的计算,本项目达产后的生产规模为: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
17.57 万吨、特种糊状树脂(EPVC)10 万吨、氯化聚氯乙烯树脂(CPVC)3 万吨、

烧碱 21.2 万吨、复合功能树脂 1 万吨。
    2013-2018 年我国 PVC 行业经历了产能过剩到供需平衡的转变。2013-2015
年受前期产能无序增长,同时遭遇经济形势不佳、房地产低迷等影响,行业供
大于求严重,落后产能逐步被淘汰。2016-2018 年随着部分区位条件差、原料配
套能力弱、单套装置规模低的装置逐步退出,PVC 市场供需关系重新回到相对平

衡的状态。2016-2018 年国内 PVC 开工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18 年国内聚氯乙
烯产量 1,874 万吨,较去年同比增幅 4.69%,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升。
    2007 年至 2018 年国内 PVC 产量及开工率情况见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中国氯碱网

    自 2018 年来,国内 PVC 市场价格保持基本保持稳定,烧碱及粘胶产品价格
变动对发行人高性能树脂项目的盈利性不构成重大影响,2018 年年初至 2019 年
6 月末,国内普通 PVC 市场价格走势如下:




                                   29
        元/吨                                                                                                           元/吨
 7300                                                                                                                           7300

 7200                                                                                                                           7200

 7100                                                                                                                           7100

 7000                                                                                                                           7000

 6900                                                                                                                           6900

 6800                                                                                                                           6800

 6700                                                                                                                           6700

 6600                                                                                                                           6600

 6500                                                                                                                           6500

 6400                                                                                                                           6400

 6300                                                                                                                           6300

 6200                                                                                                                           6200
        18-01-31     18-03-31    18-05-31       18-07-31        18-09-30      18-11-30     19-01-31    19-03-31   19-05-31

                                                            市场价:聚氯乙烯(SG5):全国
                                                                                                                  数据来源:Wind


        目前国内生产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的企业较少,产品进口依赖性大,
因此我国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2005 年以前,我国 PVC

糊树脂发展相对缓慢,市场基本处于供需平衡状态,行业整体发展较为平稳,
随着近年来糊树脂行业利润情况转好,现有企业生产能力及行业新增产能不断
增加。随着国内经济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加之 PVC 糊树脂应用领域开发的不断
深入,国内汽车、建筑、电子和涂料等领域市场对 PVC 糊树脂需求仍然存在较
大的增长空间。

        根据 WIND 资讯的统计数据,自 2018 年初以来国内聚氯乙烯糊树脂价格呈
现上涨趋势,尤其从 2019 年 3 月开始,受成本端电石价格上涨及下游需求回暖
等因素的影响,国内聚氯乙烯糊树脂价格上涨幅度明显。
        2018 年初至 2019 年 6 月末,华东地区国产糊树脂皮革料价格走势如下:

        元/吨                                                                                                           元/吨

 8200                                                                                                                           8200

 8000                                                                                                                           8000


 7800                                                                                                                           7800


 7600                                                                                                                           7600


 7400                                                                                                                           7400

 7200                                                                                                                           7200


 7000                                                                                                                           7000


 6800                                                                                                                           6800

 6600                                                                                                                           6600



          18-01-31    18-03-31    18-05-31       18-07-31        18-09-30      18-11-30     19-01-31   19-03-31   19-05-31

                                             市场价(中间价):聚氯乙烯糊树脂(国产,皮革料):华东地区
                                                                                                                  数据来源:Wind



                                                                    30
        2018 年初至 2019 年 6 月末,华东地区国产糊树脂手套料价格走势如下:

 8400 元/吨                                                                                                                 元/吨   8400


 8200                                                                                                                               8200


 8000                                                                                                                               8000


 7800                                                                                                                               7800


 7600                                                                                                                               7600


 7400                                                                                                                               7400


 7200                                                                                                                               7200


 7000                                                                                                                               7000


 6800                                                                                                                               6800
          18-01-31      18-03-31      18-05-31       18-07-31      18-09-30      18-11-30       19-01-31   19-03-31   19-05-31

                                                 市场价(中间价):聚氯乙烯糊树脂(国产,手套料):华东地区
                                                                                                                      数据来源:Wind


        烧碱价格受下游电解铝、纺织及粘胶等行业需求的影响波动较大,受中美

贸易战及粘胶纤维行业新增产能快速释放的影响,2019 年粘胶纤维及烧碱产品
价格均呈现大幅下跌趋势。
        2018 年初至 2019 年 6 月末,西北地区 99%烧碱出厂价趋势如下:

        元/吨                                                                                                               元/吨

 4800                                                                                                                               4800


 4500                                                                                                                               4500


 4200                                                                                                                               4200


 3900                                                                                                                               3900


 3600                                                                                                                               3600


 3300                                                                                                                               3300


 3000                                                                                                                               3000


 2700                                                                                                                               2700


 2400                                                                                                                               2400

          18-01-31      18-03-31      18-05-31       18-07-31      18-09-30      18-11-30       19-01-31   19-03-31   19-05-31

                                                       出厂价(中间价):烧碱(99%片碱):西北地区
                                                                                                                      数据来源:Wind


        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 2018 及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发行人及同行业上

市公司聚氯乙烯及烧碱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毛利率                                   聚氯乙烯                                                           烧碱
公司名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变动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变动率
 ST 宜化                    15.46%                      20.03%        -4.57%                           -                -                  -
 新金路                     -3.22%                      -4.34%          1.12%                  67.39%             68.03%          -0.64%
 英力特                       5.65%                       9.72%       -4.07%                   49.38%             63.22%         -13.84%


                                                                      31
 天原集团                 8.95%               1.76%         7.19%              47.93%                57.92%        -9.99%
 中泰化学                29.02%             28.03%          0.99%              60.35%                68.61%        -8.26%
 行业平均                11.17%             11.04%          0.13%              56.26%                64.45%        -8.18%

        经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聚氯乙烯产品毛利率对比,发行人聚氯乙烯毛利率高

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发行人能够充分利用地处新疆所拥有的资源能
源优势以及对产业链上游资源的不断整合,具有全产业链优势的聚氯乙烯企业
毛利率显著高于其他聚氯乙烯企业。
        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毛利率较 2018 年同期提高 0.99%,与行业平均变动情
况基本一致,聚氯乙烯产品整体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不大;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

烧碱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 8.26%,而同行业可比公司氯碱类产品毛利率减
幅均值为 8.18%,发行人烧碱价格变动与行业整体变动一致。
        2、托克逊年产 200 万吨电石项目二期工程
        本项目计算期 15 年,建设期 2 年,项目分期投入,分期产生效益,至第 4
年达到设计目标,公司第 3 年产品达产比例为 80%。达产后的生产规模为:电石

60 万吨,其中 42.6 万吨电石向高性能树脂项目供应。
        2018 年初至 2019 年 6 月末,西北地区电石市场价格走势情况如下:

 3440 元/吨                                                                                                   元/吨   3440


 3360                                                                                                                 3360


 3280                                                                                                                 3280


 3200                                                                                                                 3200


 3120                                                                                                                 3120


 3040                                                                                                                 3040


 2960                                                                                                                 2960


 2880                                                                                                                 2880


 2800                                                                                                                 2800
        18-01-31   18-03-31   18-05-31   18-07-31      18-09-30     18-11-30   19-01-31   19-03-31      19-05-31

                                                市场价(平均价):电石:西北地区
                                                                                                        数据来源:Wind


        3、价格变动对募投项目效益的影响
        (1)销售收入变化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发行人项目收益的预测,高性能树脂项目达产后预
计销售收入为 288,976.00 万元(含税),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产量             外售量       单价(元/吨)               收入


                                                           32
                                    (万吨/年)       (万吨/年)        (含税)          (万元)
 1       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            20.00              17.57              6,800      119,476.00
 2       特种糊状树脂(EPVC)              10.00              10.00              7,800       78,000.00
 3       氯化聚氯乙烯树脂(CPVC)             3.00             3.00              9,500       28,500.00
 4       氢氧化钠                          22.00              21.20              2,500       53,000.00
 5       复合功能树脂                         1.00             1.00              10,000      10,000.00
                        合计                                                                288,976.00

         以上产品的价格根据市场询价取得。一般而言,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
价 格 高 于 普 通 PVC 价 格 300-500 元 / 吨 , 糊 树 脂 ( EPVC ) 价 格 高 于 普 通
PVC1,000-2,000 元/吨,氯化聚氯乙烯(CPVC)和复合树脂主要依赖于进口,价
格则更高。
         配套托克逊能化电石项目预计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销量                 单价(元/吨)                 收入
  序号                   名称
                                    (万吨/年)               (含税)                  (万元)
     1                   电石                        60               2,270.00              136,200.00
                         合计                        60               2,270.00              136,200.00

         电石销售价格按照中泰化学 2016 年末托克逊能化与华泰重化工、阜康能源

等生产单位的内部结算价计算。
         按照发行人在 2019 年上半年实际销售的产品含税平均单价重新模拟计算,
即烧碱平均单价 3,065 元/吨,PVC 平均单价 6,626 元/吨,基于 PVC 价格计算的
MPVC 单价 7,126 元/吨、EPVC 单价 8,626 元/吨,电石平均单价 2,910 元/吨,
模拟计算结果如下:
                                       产量               外售量      单价(元/吨)          收入
序号                    名称
                                    (万吨/年)       (万吨/年)        (含税)          (万元)
 1       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            20.00              17.57          7,126.00       125,203.82
 2       糊树脂(EPVC)                    10.00              10.00          8,626.00        86,260.00
 3       氯化聚氯乙烯(CPVC)                 3.00             3.00          9,500.00        28,500.00
 4       氢氧化钠                          22.00              21.20          3,065.00        64,978.00
 5       复合树脂                             1.00             1.00         10,000.00        10,000.00
 6       电石                              60.00              17.40          2,910.00        50,634.00
                        合计                                                                365,575.82

       注 1: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产量中 2.43 万吨用于生产氯化聚氯乙烯(CPVC)。
       注 2:配套电石项目中 42.6 万吨电石产量直接供应高性能树脂项目。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预测,发行人高性能树脂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
销 售 收 入 288,976.00 万 元 ( 含 税 ), 而 配 套 电 石 项 目 将实 现 年 销 售 收 入
136,200.00 万元,抵消向高性能树脂项目内部供应部分后预计年销售收入为

                                              33
39,498.00 万元,发行人募投项目预计合计实现年收入 328,474.00 万元,而根
据 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产品销售价格重新模拟计算的募投项目年均收入为
365,575.82 万元,较可研报告预测的年收入增加 37,101.82 万元。

       (2)成本与费用变化
       高性能树脂项目成本变动主要来自于电石成本的上涨,在托克逊能化配套
电石项目达产后,该项目电石生产的年原材料消耗情况如下:
                                                    单价(元/吨)
序号            项目         单位   年消耗定额                           金额(万元)
                                                      (含税)
 1      石灰石 CaO≥52%      万吨           100.5                90.00          9,045.00
 2      兰炭 C≥84%          万吨            39.6            680.00            26,928.00
 3      电极糊(标准糊)     万吨            1.32          2,510.00             3,313.20
 4      钢板 δ=2mmδ=3       吨             1320          5,500.00               726.00
        合计                                                                   40,012.20

       经过与发行人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上半年电石生产中实际的原材料

采购成本对比分析,石灰石、兰炭价格基本一致,电极糊价格上涨至 3,474 元/
吨,据此测算预计增加该项目原材料成本 1,272 万元/年。
       同时 2017 年以来,由于新疆区域兰炭供应短缺,发行人现有的电石生产线
采用 30%焦炭配合 70%的兰炭进行生产,每吨焦炭价格比兰炭价格高约 500 元/
吨,但随着发行人 2018 年收购的天雨煤化兰炭生产线建成投产,兰炭供应将不

再紧缺,该项目的炭材成本将得到控制。即使按照 30%焦炭配合 70%的兰炭进行
本募投项目的生产,仅增加 5,940 万元/年。
       (3)募投项目效益变化
       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成本端来看,由于高性能树脂项目成本变动主要来
自电石原材料价格上涨,而项目电石供应均来自托克逊能化配套电石项目,对

于托克逊年产 200 万吨电石项目二期工程而言,兰炭成本、电极糊价格较 2017
年可研编制时有所上升,导致电石年生产成本预计高于可研报告 7,212 万元。
       同时,报告期内发行人电石和 PVC、糊树脂等产品价格上涨,烧碱价格虽受
市场需求影响大幅下跌,但仍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预测的价格水平,按照 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各产品均价模拟计算,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年销售收入较可研

报告预测值增加 37,101.82 万元。
       三、保荐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和分析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
                                       34
告》、发行人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文件,复核了本
次各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以及募投
项目投资进度安排情况,并查阅了同行业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效益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收益的测算依据、
过程、结果具有合理性,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各募投项目金额未超过实际募集资
金需求量,相关测算依据及结果具有合理性,本次各募投项目金额不超过实际募
集资金需求量。
    四、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在《非公开发行预案(二次修订稿)》中“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中对
以上信息进行了补充披露。


    (2)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申请人控股子公司托克逊能化,申请人持

有其 89.29%股权,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通过增资方式实施。请申请人披露少数股
东的情况,并说明少数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如否,请补充说明单方面增资扩
股的考虑、增资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以及各股东是否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请保荐机构及申请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对实施主体的安排是否存在
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表意见。

    一、托克逊能化少数股东的基本情况
    托克逊能化少数股东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持
有托克逊能化 10.71%股权,系国家开发银行全资子公司。
    国开基金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由国家开发银行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正式注册设立的政策性投资主体,注册资本 500 亿元,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355228485N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8 号国家开发银行
 法定代表人         王用生
 注册资本           5,0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经营范围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5
 经营期限          自 2015 年 8 月 25 日至 2040 年 8 月 24 日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股东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国家开发银行                             5,000,000 万                               100%

    国开基金主要支持国家确定的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国开基金公司采取项目资
本金投资、股权投资、股东借款以及参与地方投融资公司基金等投资方式,用于

补充重点项目的资本金缺口。
    二、托克逊能化少数股东增资情况
    (一)国开基金不同比例增资,由发行人单方面增资
    2017 年 2 月 15 日,托克逊能化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定:“同意股东中泰
化学单向增资至公司”、“国开基金放弃优先认缴权”,同日发行人与国开基金签

署了《关于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增
资扩股框架协议》”),协议也明确约定此次由发行人单向增资,国开基金放弃增
资权利。
    (二)发行人对托克逊能化进行单向增资主要考虑因素:
    根据 2016 年 8 月 2 日,国开基金与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三方签署《国开

发展基金投资合同》(编号:6510201606100000312),国开基金增资托克逊能化
系落实国家专项建设资金,系国家政策性建设资金,专项使用。国开基金按规定
以股权入股的方式注入托克逊能化,但不按出资比例分红,而是按照年收益率
1.2%固定分红,为此,前述合同约定:
    1、投资期限为 2016 年 8 月 4 日至 2028 年 8 月 3 日;

    2、投资期限内国开基金每年通过分红、回购溢价等方式取得的投资收益应
按照 1.2%/年的投资收益率计算;
    3、国开基金在投资宽限期满(2018 年 8 月 4 日后),约定中泰化学定期回
购股权,如下表:
  序号                    回购交割日                            标的股权回购价款
    1                                2019 年 8 月 3 日                             2,250 万元
    2                                2021 年 8 月 3 日                             3,000 万元
    3                                2023 年 8 月 3 日                             3,000 万元
    4                                2025 年 8 月 3 日                             3,000 万元
    5                                2027 年 8 月 3 日                             3,000 万元
    6                                2028 年 8 月 3 日                              750 万元

   注:截至本尽调报告签署日,中泰化学已按期支付第一笔托克逊能化股权回购款 2,250

                                              36
万元,托克逊能化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成。

    因此,国开基金公司投资入股托克逊能化系政策性建设资金投资,专款专用,
且定期回购收回,因此国开基金公司在该项国家政策性建设基金没有增加的情况
下,无法继续增资,只能中泰化学单向增资。
    (三)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

    根据中泰化学与国开基金公司签署的《增资扩股框架协议》第 2 条第 3、4
款约定:
    1、评估和评估基准日:各方同意委托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托克逊
能化整体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增资价格和折股比例;评估基准日授权甲方根据
非公开发行申报进度确定。

    2、增资价格和折股比例:各方同意根据本条第 3 项委托之评估机构对托克
逊能化评估值与注册资本的比例作为折股比例,将增资资金按前述折股比例折为
托克逊能化注册资本。
    3、本次募投资金进行增资时,将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
结果来确定增资价格和折股比例,并按照评估结果与注册资本的比例作为折股比

例。
    因此,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单方面增资托克逊能化的定价依据通过具有证券
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确定,符合国有资产管理和上市公司相关规
范性文件规定,合法合规且具有合理性。
    (四)发行人和国开基金各自履行的决策程序

    1、发行人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对上述增资方案予以通过,并通过了《增资扩股框架协议》,决议发行人单向增
资托克逊能化。
    2、根据国开基金《国开发展基金法律性文件签订审批表》,该公司就上述《增

资扩股框架协议》和托克逊能化的股东会决议进行审批签章,国开基金履行了内
部审批程序。
    因此,发行人和国开基金均根据各自内部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相关决议和
签章行为合法合规,具有法律效力。
    三、补充披露情况

                                      37
    发行人在《非公开发行预案(二次修订稿)》中“第三章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中对
以上信息进行了补充披露。

    四、保荐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国开基金公司关于托克逊能化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相关决策文件及签署的相关协议,了解了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通过中泰
化学单方面增资方式实施的原因、背景,复核了增资定价的原则及合理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安排的实施主体为托克逊

能化,该公司虽系发行人与国开基金合资,但实际由发行人管理和控制,国开基
金按固定收益分红,不参与公司管理和经营,且约定日后分期由发行人按固定金
额回购其少数股东股权,回购股权价格的确定与托克逊能化日后的经营利润无关
联。募投项目采取单方面增资的实施方式,符合托克逊能化现实股权情况,履行
了决策程序,定价原则具有合理性。为此,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

式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浦栋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安排的实施主体为托克逊能化,该
公司虽系发行人与国开基金公司合资,但实际由发行人管理和控制,国开基金公
司按固定收益分红,不参与公司管理和经营,且约定日后分期由发行人按固定金

额回购其少数股东股权,回购股权价格的确定与托克逊能化日后的经营利润无关
联,为此,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3)请说明截至申请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前,本次各募投项目的建

设进展、已投资金额、资金来源等情况,并请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会用于置
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 。
    一、截至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已投资金额、
资金来源等情况
    (一)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截至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 年 2 月 28 日)前,“高性能树


                                   38
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落实现场条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进行项目报批等工作,同时 2016 年 12 月托克逊能化还通过拍卖取得了宜
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体法聚

氯乙烯(MPVC)聚合装置及其配件资产,交易价款为 8,266.93 万元,交易相关
手续费、项目环评费、可行性研究费用等 211.94 万元,合计已投入 8,478.87 万
元,均以自筹资金投入。
       (二)托克逊能化 200 万吨电石二期项目
       截至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 年 2 月 28 日)前,“托克逊能

化 200 万吨电石二期项目”已完成落实现场条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
行项目报批等工作。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未以自筹资金投入。
       二、本次募集资金是否会用于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
       “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性支出为 322,170.52
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六届三次董事会决议日(2017 年 2 月 28 日)前已支出的

资本性支出为 8,478.87 万元,尚需投入的资本性支出为 313,691.65 万元,拟使用
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 249,909.38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固定资产设备购置、主材及
安装工程、建筑工程费和其他基建费。“托克逊能化 200 万吨电石二期项目”资
本性支出为 167,231.92 万元,六届三次董事会决议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前
已支出的资本性支出为 0 万元,尚需投入的资本性支出为 167,231.92 万元,拟使

用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 142,249.80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固定资产设备购置、主要
材料、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和其他基建费。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不会用于置换董事会决议日前已投资金额。


       (4)请结合申请人的产能扩大情况及已有的意向性订单情况,详细论证募

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如内部消化使用的,请量化说明新增
产能与下游产品产能是否匹配。请充分披露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一、发行人产能扩大情况
       “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达产后,将新增以下产能:
序号          名称        单位    新增产能      现有产能   合计           新增产能比例

         本体法专用树脂                                           20.00
  1                       万吨          20.00
           (MPVC)



                                      39
  2       特种糊树脂      万吨           10.00        3.00      13.00    333.33%

  3      氯化聚氯乙烯     万吨              3.00                 3.00

  4        氢氧化钠       万吨           22.00      110.00     132.00          20%

  5        功能树脂       万吨              1.00                 1.00


      注: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产能中 2.43 万吨用于生产氯化聚氯乙烯(CPVC)

      “托克逊能化 200 万吨电石二期项目”达产后将新增 60 万吨/年电石产能,
用于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发行人内部消化。
      二、新增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

      (一)高性能树脂项目建设背景
      随着近几年国内普通 PVC 行业的迅速扩张,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产品结
构过于单一,亟需改善和提升。在这种环境下,一些国内 PVC 生产厂商积极寻
求差异化的产品,加大对高性能树脂的投资力度,高性能树脂的品种和产量出现
明显增长。PVC 行业的发展路线是要走差异化和高端化,以获得稳定和长期的

收益。以糊树脂为例,中国氯碱网数据显示,糊树脂售价比普通 PVC 价格长期
要高 1,000-2,000 元/吨,但成本增加的幅度小于这个区间,显示盈利能力更强。
另外,其价格波动性也相对较小,2016 年以来,普通 PVC 波动达到 80%的情况
下,糊树脂的价格波动区间不到 50%,盈利更加稳定。未来 PVC 产品向差异化、
多元化、高端化、改性及高竞争力的高性能树脂方向发展是大势所趋。

      目前世界 PVC80%以上是由悬浮法 PVC 生产提供的,乳液法和本体法却只
各占生产量的 10%或不到 10%。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和悬浮法聚氯乙烯(普
通 PVC)应用相同,但其产品性能优于悬浮法,产品纯度高、质量好,具有很
多独特的性能及应用。例如:采用本体法生产的 PVC 产品纯度高、透明度高、
达到无毒 PVC 树脂要求,所以广泛应用于食品、卫生、医药等行业的片材加工。

另外,MPVC 产品有着较高的表观密度,所以广泛用于注塑工艺制造的法兰、弯
头、三通、活接头、伸缩节、异径管等管件。MPVC 还可用于高档电缆专用料(如
视频、音频、家电等领域)、医用产品(如血液带和输液袋)、粉末涂料(如高速
公路护栏、路灯、汽车零部件、电器产品、体育器材等)、塑料合金等。
      本项目生产的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可以为本项目 3 万吨/年氯化聚氯

乙烯树脂(CPVC)装置提供原料,多余的产品可向上述多个应用领域销售。本
项目建成后,发行人将为国内唯一的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生产厂商,降低

                                       40
我国对进口的依赖程度。
    本项目生产的糊树脂(EPVC)具有强度高、回弹性好、耐热、耐寒、耐疲
劳、耐老化等特点,我国 PVC 糊树脂(EPVC)主要用于制造人造革、地板革、

浸渍手套、纱窗、水田靴、工具把手、壁纸、地板卷材、蓄电池隔板、玩具、金
属涂层、软管、汽车内饰材、箱包、鞋子、瓶盖内衬、油墨、胶粘剂等产品。该
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增加 10 万吨糊树脂产能,改变我国糊树脂进口量远高于出
口量的现状。
    氯化聚氯乙烯树脂(CPVC)是一种新型工程塑料。该产品为白色或淡黄色

无味、无臭、无毒的疏松颗粒或粉末,具有良好的耐化学腐蚀性、耐热变形性、
可溶性、耐老化性、阻燃性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建筑、化工、冶金、造船、电器、
纺织等领域。目前 CPVC 的应用主要集中于美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2004
年全球 CPVC 的需求量超过 10 万吨,2007 年,全球 CPVC 的需求量超过 15 万
吨。2015 年全球 CPVC 市场需求在 47 万吨左右,主要需求在国外。目前国内

CPVC 需求在 7 万吨左右,对于管材、型材等硬质品的 CPVC 需大量进口,本项
目将建设 3 万吨/年高品质 CPVC 树脂,将补充我国 CPVC 产能不足的情况。
    复合功能树脂的种类很多,可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路线。复合功能树脂是
对通用树脂进行改性获得的,其基本原理是在通用树脂中引入其他种类的树脂和
无机物质,各组分之间通过其自身相容性或加入增容剂后形成具有一定强度的界

面,当其共混体系在受到冲击弯曲时,界面处会产生相与相的分离而吸收大量的
能量,从而提高基体材料的性能。
    (二)高性能树脂的目标市场
    高性能树脂选定的目标市场为国内和国际,国内市场主要销往华东地区、华
南地区及西北五省,国际市场主要销往新疆周边国家。

    近几年,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加之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
PVC 糊树脂和物理复合改性树脂应用开发的不断深入,国内市场对这类树脂的
需求具有较大发展空间,特别是在建筑、汽车、包装和涂料方面。据统计,国内
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PVC 糊树脂和物理复合改性树脂市场消费主要分布
在长江三角洲及珠江三角洲,约占总消费量的 70%,长江北部地区约占 16%,东

北地区约占 14%,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PVC 糊树脂和物理复合改性树脂


                                  41
大都流向东部和南部地区。
    2010 年前后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加快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各类
相关产业和延伸产业蓬勃发展,带动建筑工程呈增长趋势,对于 PVC 糊树脂和

特种树脂的需求也大幅增加。
    国际市场方面,由于国内的本体法专用树脂(MPVC)、PVC 糊树脂和物理
复合改性树脂处于供不应求状态,国际市场只考虑糊树脂出口情形。新疆地区凭
借天然、优厚的资源优势和相对较低的人工成本,在发达的国际物流服务的支撑
下,有效提高糊树脂出口竞争力。

    (三)新增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
    1、充分发挥高性能树脂的优越性能,积极拓展应用领域
    目前高性能树脂由于优异的性能,在国外已经得到较好的应用,而国内的应
用领域尚未完全拓展,发行人将积极利用现有的渠道,拓展并推广以上高性能树
脂的应用,加大在现有领域内高性能树脂的应用比例。例如:发挥本体法专用树

脂(MPVC)表观密度高,孔隙率和疏松性特别好,无外膜,颗粒更容易破碎和
熔融,易塑化,具有内增速作用,推进其在管材和型材上应用。发挥氯化聚氯乙
烯树脂(CPVC)良好的耐化学腐蚀性、耐热变形性、可溶性、耐老化性、阻燃
性等特点,积极推进在使用量较大的有冷水和热水管线分布系统和配件、控制液
体化学品的阀体、要求在较高温度下使用的耐腐蚀管道系统,特别是化工强腐蚀

系统等领域中应用。随着国家和发行人对高性能树脂的推广,高性能树脂的需求
将进一步提升,有效保证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
    2、制定切实可行的销售计划
    经过不断的努力和开拓,发行人已在国内外建立起了适合公司生产经营的营
销网络,具备对市场变化的快速、灵活反应能力。发行人建立了良好的营销培训

和实践机制,销售人员在如何寻找潜在客户、开展双向信息沟通、推销产品、提
供服务、收集信息情报、分配产品以及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及回收等方面具有丰富
的经验。
    高性能树脂产品的客户与现有客户具有一定的重合性,发行人将继续采用直
销与经销相结合的矩阵式营销模式,对疆内市场以直销为主,疆外市场以经销、

直销方式相结合,出口采用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高性能树脂产品


                                   42
的定价方面,发行人将继续基于目前成熟的“随行就市”的定价策略,根据库存
情况、下游客户需求量及运输情况定期确定价格。
    公司在行业内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声誉,并将继续积极挖掘现有

客户市场以及拓展国内外新客户资源。客户资源的不断积累将为公司新增产能的
消化提供有效的保障,有助于募投项目效益的实现。
    3、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发行人目前已成为国内氯碱行业少数拥有完整产业链的龙头企业,已成功构
建煤—电—氯碱—粘胶纤维—纺纱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发行人现有的 PVC 产品

在行业内具有较为显著的成本优势。
    高性能树脂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与公司现有的 PVC 产品相同,募投项目实
施地周边具有生产所需的煤、原盐、石灰石等资源,受运输成本制约,疆内原盐、
煤、电石等初级原材料售价相对较低,有效保证了发行人高性能树脂生产的成本
优势。

    发行人经过多年的生产经营,对氯碱、电石等生产相关技术已经完全消化吸
收,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已具备了良好的技术储备,同时在募投项目的设备引进
方面,均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设备,在技术和设备方面的优势将保证发行人
高性能树脂生产的稳定性,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发行人不断加大在企业安全管理、生产流程优化、信息平台升级、管理平台

系统化方面的投入,提高运营水平。发行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和优秀的管理人员
对产品生产、检测、贮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有效控制,持续改进管理体系和产
品质量。良好的运行效率和质量控制体制将保证高性能树脂的产品质量。
    基于以上原因,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的产能消化具有保障。
    (四)“托克逊能化 200 万吨电石二期项目”新增产能与下游产品产能的匹

配性
    “托克逊能化 200 万吨电石二期项目”达产后将形成 60 万吨/年的电石生产
能力,该项目达产后主要用于募投项目“高性能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达产后的高性能树脂生产,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公司目前 PVC 生产所需的电石缺
口,完善产业链,进一步增强发行人上下游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1、根据工艺,“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达产后,每年


                                   43
将消耗 42.60 万吨电石;
        2、发行人目前聚氯乙烯产能为 153 万吨,年实际产量达到 170 万吨以上,
电石单耗约为 1.42 吨,因此共需耗用电石 241.40 万吨以上。目前发行人拥有的

电石生产能力分别为托克逊能化 60 万吨/年、中泰矿冶 128 万吨/年;同时,托克
逊能化向新冶能源租赁的电石生产设备产能为 50 万吨/年,发行人年产能合计
238 万吨。
        2016 年至 2019 年 6 月发行人电石的采购量如下: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电石采购量(万吨)                           125.15            254.53            255.93         244.81
其中:内部供应量(万吨)                     120.35            242.17            230.78         212.31
外部供应量(万吨)                             4.80             12.36             25.15          32.50

    注:2014 年至 2016 年发行人聚氯乙烯理论产能为 150 万吨/年,2016 年末发行人 3 万
吨糊树脂产能投产,聚氯乙烯理论产能上升为 153 万吨/年。

        因此,发行人现有电石的产能完全能够内部消化,新增产能与下游产能具有
匹配性。

        (五)已有的意向性订单情况
        2016 年 12 月发行人 3 万吨糊树脂项目建成投产,目前发行人糊树脂业务开
展良好。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已在手的意向订单情况如下:
 序号                  合同对方                合同类型              产品系列             合同数量
  1       广州市锦和塑料有限公司                  采购意向书        高性能树脂               3 万吨/年
  2       佛山市三水汇兴隆塑料有限公司            采购意向书        高性能树脂               3 万吨/年
  3       深圳市金城泰化工有限公司                采购意向书          糊树脂                 2 万吨/年
  4       浙江特产石化有限公司                    采购意向书        高性能树脂               5 万吨/年
  5       天津永塑商贸有限公司                    采购意向书          糊树脂                 2 万吨/年
  6       无锡利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意向书        高性能树脂               5 万吨/年
  7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意向书        高性能树脂               3 万吨/年
  8       远大石化有限公司                        采购意向书        本体法树脂               5 万吨/年
  9       中财招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意向书        高性能树脂               3 万吨/年
  10      淄博合创塑胶有限公司                    采购意向书          糊树脂                 2 万吨/年
  合计                                                                                      33 万吨/年

        综上,发行人高性能树脂产品公司在手的意向订单业务量充裕,为公司产能
消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和补充披露情况
        发行人在《非公开发行预案(二次修订稿)》中“第五章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
险说明”对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相关情况

                                             44
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将年增加 30 万吨高性能树脂产品,虽然公司已经在

普通 PVC 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生产和营销经验,且高性能树脂目前市场需求较
为旺盛,但是高性能树脂与普通 PVC 应用领域有所差异,若下游客户需求偏好
发生转变或出现其他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客户开发进度不及预期,而公司不
能及时、有效采取应对措施,将使公司面临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的风险。”
    四、保荐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文件、发行人历史经营数据、第三方
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查阅目前在手的意向性合同与订单等核查程序,
对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生产高性能聚氯乙烯产品,将
改变发行人 PVC 产品结构单一的现状,推动发行人产品结构升级,具备合理性,

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措施适当。发行人已在非公开发行预案相应章节对本次募
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风险进行了补充披露。


    问题 3、申请人 2015 年设立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16 年设立新疆
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保理和融资租赁业务。请说明设立上述两家公司

的原因,两家公司的业务资质情况、主营业务开展情况、主要客户情况,及其
与申请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请补充披露两家公司自成立以来的主要业务数
据及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申请人为上述两家公司提供了大额财务资助,请补充说明上述
财务资助的具体情况,是否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请补充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是否

会直接或间接用于开展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业务。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
意见。
    回复:
    一、 发行人设立融资租赁和保理子公司的原因
    (一)中泰租赁

    2015 年 8 月,发行人与全资子公司中泰香港共同出资成立了中泰租赁,注


                                  45
册于新疆霍尔果斯口岸,注册资本 10 亿元,开始进入融资租赁领域。发行人成
立融资租赁领域的原因是:第一,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均为重资产的制造企业,
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但银行系统融资难以充分满足其不同类型和期限的融资需

求,融资慢、融资难的问题一直难以解决,制约着相关企业的业务发展。在长期
的业务合作过程中,公司熟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经营管理、融资需求和偿债能
力,向优质的产业链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服务,能增强双方合作信任度和合作黏性,
以“产融结合”的方式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服务公司主营业务;第
二,利用霍尔果斯自贸区的区位及政策优势,对接国内外低成本资金,拓宽上市

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发行人内部企业的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第
三,充分发挥新疆区域金融业务后发赶超优势,利用国家、新疆自治区对融资租
赁业务的鼓励政策,拓展发行人的业务范围,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形成公司新
的利润增长点。
    (二)欣浦保理

    为了更好的帮助发行人及其上下游客户、其他有短期资金需求的公司缓解短
期流动资金压力、有效推动经济发展,2016 年 6 月发行人与中泰香港出资共同
成立欣浦保理,注册资本 2 亿元,注册地位于上海自贸区。
    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越来越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上下游客户也越来越多,
上下游客户在经营过程中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应收款项。发行人与行业内上下游企

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和信任关系,掌握了大量一手有效的客户资信、融资需求信
息,能够有针对性的向潜在客户提供保理服务,为上下游客户提供短期而及时的
资金周转服务,使客户可以更顺利的开展自身业务,提高与客户的合作深度和广
度,有力的协同和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融资租赁公司和保理公司的业务资质情况

    (一)中泰租赁业务资质情况
    中泰租赁的股东为发行人和发行人香港子公司中泰香港,以外资融资租赁公
司形式设立。
    2013 年 9 月,商务部发布《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融资租赁
企业的经营规则、监督管理等事项。根据该办法的规定,融资租赁企业应具备与

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产规模、资金实力和风险管控能力。申请设立融资租赁企


                                   46
业的境外投资者,还须符合外商投资的相关规定。融资租赁企业应配备具有金融、
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专业知识、技能和从业经验并具有良好从业记录的人员,
拥有不少于三年融资租赁、租赁业务或金融机构运营管理经验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风险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员。商务部对全国融资租赁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省级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融资租赁企业。融资租赁企业应当按照商
务部的要求使用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如实填报有关数据。融资
租赁企业变更名称、异地迁址、增减注册资本金、改变组织形式、调整股权结构
等,应事先通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涉及前述变更事项,应按有关

规定履行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
    根据商务部《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准入审批
指引》,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的相关条件和程序如下:(一)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美元;(二)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
不超过 30 年;(三)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

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四)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
25%。其中对于外方投资者资格,要求外方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 500 万美元。
外方投资者或其境外母公司应资信良好,在境外已合法注册并从事实质性经营活
动。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在取得商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

书》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因此,目前我国对外资融资租赁
企业设立要求较为简单,满足规定条件即可设立,不采取发放牌照、特殊业务资
质许可等行政审批。
    2015 年 8 月 26 日中泰租赁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新外资企字【2015】0030 号),

并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取得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工商局霍尔果斯口岸工商分局颁发
的 654000410000089 号营业执照。
    2018 年 5 月 8 日,国家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
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8〕165 号),根
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和全国金融工作会

议精神,商务部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


                                   47
规则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银保监会”),自 4 月 20
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经查询,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国家银保监会尚
未发布关于以上融资租赁公司资质管理方面的法规。

    因此,中泰租赁满足业务开展的实质性条件,不需要取得特殊业务资质。
    (二)欣浦保理业务资质情况
    商业保理业务不同于商业银行保理业务,有关商业保理的监督管理目前尚无
全国性的相关规定。2015 年初商务部发布了《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征
求意见稿)》,但截至本反馈意见出具日未正式出台。

    根据《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外资商业保理企
业设立了以下条件:“(一)实缴资本不低于 5,000 万元,主出资人申请前一年总
资产不低于 5,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者及关联实体无违法违规记录;(二)经营
期限一般不超过 30 年,在中西部设立企业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 40 年。”对经
营资质并无特殊要求。

    商务部于 2012 年 6 月 27 日出台《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
知》,同意在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该通知要求“商
业保理公司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该通知
并未设置审批设立(包括金融主管部门审批)等制度。
    2014 年 7 月 8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市商务委、市工

商局制订的<上海市商业保理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亦未规定设立商
业保理企业需要主管部门(包括金融主管部门)审批。该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
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设立商业保理企业,按照区内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 2014 年 2 月 21 日发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业保理业务管理
暂行办法》([沪]自贸管[2014]26 号)中的规定,“(二)新设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

外资保理公司,先向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在取得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出具
的备案证明后,到自贸试验区工商分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欣浦保理的设立只需要向自贸试验区工商分局提出设
立申请,经该工商分局批准后即可以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不采取发放牌照、特殊
业务资质许可等行政审批。欣浦保理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取得中国(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备案


                                    48
证明》(No.LJZ201600597),并向自贸试验区工商分局提出设立申请,于 2016
年 6 月 8 日取得 91310115MA1K3CYY0A 号营业执照。
    2018 年 5 月 8 日,国家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

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8〕165 号),根
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和全国金融工作会
议精神,商务部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
规则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银保监会”),自 4 月 20
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经查询,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国家银保监会尚

未发布关于以上保理公司资质管理方面的法规。
    综上所述,欣浦保理已取得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备案及工商部门的批准,欣浦
保理满足业务开展的实质性条件,不需要取得特殊业务资质。
    三、主营业务开展情况、主要客户情况及其与申请人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
    中泰租赁和欣浦保理自设立以来,依托发行人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拓展客户

资源,为发行人内部企业、关联方以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和保
理业务,实现了主营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
    中泰租赁及欣浦保理的主要客户为关联方,包括发行人内部企业、中泰集团
下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自中泰租赁及欣浦保理成立以来,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融资租赁业务 50.87 亿元,保理业务 13.56 亿元。发行

人为关联方提供融资租赁和保理业务规模较大,主要原因是发行人融资租赁和保
理业务刚刚起步,对关联方的经营情况、融资需求和偿债能力更为熟悉,针对关
联方的开展的业务风险较小,以上业务开展有助于协助中泰租赁和欣浦保理完善
业务流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培养业务人员,为中泰租赁和欣浦保理拓展外部
业务、控制经营风险积累经验。

    除关联方企业外,发行人还为上下游企业及其他第三方企业积极解决融资问
题。自中泰租赁及欣浦保理成立以来,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为上下游
企业及其他第三方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业务 4.47 亿元,保理业务 5.16 亿元。发行
人将不断扩展对外融资租赁及保理业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加新的利润增
长点。

    四、中泰租赁、欣浦保理自成立以来的主要业务数据及财务数据


                                   49
    (一)中泰租赁主要业务数据及财务数据
    1、中泰租赁自成立以来,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中泰租赁共签署融资租赁
累计合同额为 716,737.15 万元,累计放款金额为 634,961.68 万元,待收回本息额

为 439,558.94 万元。主要客户主要包括发行人联营企业、发行人子公司、发行人
控股股东中泰集团下属子公司以及发行人主营业务上下游相关企业。其中与联营
企业圣雄能源及下属公司、天泰纤维累计签署融资租赁合同额为 494,596.65 万
元,累计放款金额为 483,111.21 万元,待收回本息额为 354,948.43 万元。
    2017 年 4 月,中泰租赁业务范围增加了保理业务,开始兼营保理业务,截

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中泰租赁签署的保理合同金额累计为 110,398.10 万元,累
计放款额为 104,082.76 万元,待收回本息额为 48,698.34 万元。主要客户为发行
人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中泰集团下属子公司以及发行人主营业务上下游相关
企业。其中与发行人控股股东中泰集团下属子公司利华棉业签署保理合同累计金
额为 39,553.34 万元,累计放款金额为 39,553.34 万元,待收回本息额为 30,772.54

万元。
    2、中泰租赁自成立以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总资产               656,701.92          533,690.49      330,572.86           9,807.24
净资产              139,969.94           128,166.56         110,109.07        7,593.61
营业收入              20,705.29           30,643.76          11,798.16              6.98
净利润                11,803.39           18,057.49          10,165.46             -56.39

    (二)欣浦保理主要业务数据及财务数据

    1、欣浦保理自成立以来,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欣浦保理签署的保理合
同累计金额为 196,683.51 万元,累计放款金额为 101,259.03 万元,待收回本息金
额为 18,877.53 万元。主要客户为发行人子公司、发行人联营企业、发行人控股
股东中泰集团子公司、发行人主营业务上下游相关企业。其中,欣浦保理与乌鲁
木齐利华新创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累计签署保理合同 21,096.00 万元,累计放款额

13,439.12 万元,待收回本息和为 11,458.62 万元。
    2、欣浦保理自成立以来,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总资产                            21,425.58           21,235.36              51,761.85


                                          50
净资产                         21,351.62               21,002.68          11,590.69
营业收入                             550.52             1,774.30                756.35
净利润                               348.94                  611.99             390.69

       (三)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将中泰租赁和欣浦保理自成立以来的主要业务数据及财务数据在
《非公开发行预案(二次修订稿)》“第八章 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中披露。
       五、发行人对中泰租赁、欣浦保理财务资助情况
       (一)财务资助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中泰租赁提供财务资助共 14 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财务资助放款额                         0.00                  11.345              18.80
偿还额                                3.045                    8.80               0.00
余额                                  18.30                  21.345              18.80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欣浦保理提供财务资助共 5 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财务资助放款额                         0.00                    0.00               4.00
偿还额                                 0.00                    4.00               0.00
余额                                   0.00                    0.00               4.00

       截止 2018 年 8 月 31 日,以上财务资助已经全部收回。
       (二)履行的相关审批手续情况
       中泰租赁和欣浦保理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发行人为两家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均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具体如下:

    1、中泰租赁和欣浦保理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不适用“对外财务资助”相关

规定
       中泰租赁的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有其 51%股权,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中泰香港
持有其 49%股权,因此中泰租赁为其全资子公司。欣浦保理的股权结构为发行人
持有其 51%股权,中泰香港持有其 49%股权,因此欣浦保理也是发行人全资子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第四节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之 7.4.1”的规定,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不需履行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中泰租赁和欣浦保理提供财务资助履行的程序

                                              51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中泰租赁和欣浦保理提供财务资助履行的程序和批准的
额度如下:
单位名称                    会议届次               财务资助额度   有效期       获批时间
           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2016 年第六次临时
                                                     30 亿元       1年     2016 年 9 月 26 日
           股东大会
           五届四十四次董事会、2017 年第一次临时
中泰租赁                                             20 亿元       1年     2017 年 1 月 16 日
           股东大会
           六届七次董事会                            10 亿元       1年     2017 年 6 月 2 日
           六届十次董事会                            10 亿元       2年     2017 年 9 月 26 日
欣浦保理   五届四十二次董事会                        10 亿元       1年     2016 年 11 月 4 日

    注:六届十次董事会将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
中 10 亿元展期 2 年。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中泰租赁和欣浦保理提供财务资助均按照《公司
章程》和证监会、交易所相关法规规定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权限进行审批,发行
人向中泰租赁和欣浦保理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均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额度以
内。

     (三)保荐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中泰租赁和欣浦保理的股权关系进行了核实,取得了中泰
租赁和欣浦保理的融资台账及财务报表,查阅了发行人审议向中泰租赁和欣浦保
理提供财务资助相关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和决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泰租赁和欣浦保理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发行人

报告期内向中泰租赁和欣浦保理合计提供了 26.60 亿元财务资助,2018 年 8 月末
以上财务资助已经全部收回,以上财务资助均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程
序,发行人向其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均在审批权限以内。
     六、发行人类金融子公司股权转让情况
     (一)已完成事项

     1、发行人和交易对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2018 年 9 月 5 日,中泰集团召开二届 2018 年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设立中泰国际发展(新加坡)有限公司的议案》及《关于由中泰高
铁收购中泰化学类金融公司股权的议案》,决议:“建议由集团控股子公司新疆中
泰高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境外子公司收购中泰化学下属类金融公司股权。”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发行人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及下属公


                                             52
司转让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公司转让上
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2018 年 11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 2018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剥离类金融子公司的议案。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2 号)第
三十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产权转让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二)同一
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或实际控制企业之间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
产权转让的,经该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关于进一步做好监管企 业产权管理工作 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国资发

[2014]95 号),自《通知》引发之日起,除转让监管企业国有产权、监管企业转
让所持重要子公司的重大国有产权、转让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出资形成的国有
产权等事项,由自治区国资委进行决定或审核批准外,其他国有产权转让事项均
交由监管企业核准批准。
    本次交易的转让方中泰化学及其下属公司中泰香港,受让方中泰高铁及其子

公司中泰新加坡,均为中泰集团下属企业,中泰集团为国有独资公司。本次股权
转让为同一国有出资企业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的内部转让,符合上述规定。
    2、发行人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018 年 11 月 8 日,发行人与中泰高铁、中泰香港与中泰新加坡分别签署关
于中泰租赁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 2018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
《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
1555 号)收益法评估结果为基础,中泰租赁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完成后,
剩余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即收益法评估结果(141,638.74 万元)
-未分配利润(37,124.90 万元)=104,513.84 万元,基于前述确定的股权权益价值,

发行人将持有的融资租赁公司 51%股权作价 53,302.06 万元转让给中泰高铁;中
泰香港将持有的融资租赁公司 49%股权作价 51,211.78 万元转让给中泰新加坡。
    2018 年 11 月 8 日,发行人与中泰高铁、中泰香港与中泰新加坡分别签署关
于欣浦保理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 2018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


                                     53
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8】第 1556 号)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基础,欣浦
保理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完成后,剩余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即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20,663.12 万元)-未分配利润(563.32 万元)=20,099.80

万元,基于前述确定的股权权益价值,发行人将持有的欣浦保理 51%股权作价
10,250.90 万元转让给中泰高铁,中泰香港将持有的欣浦保理 49%股权作价
9,848.90 万元转让给中泰新加坡。
    3、履行商务部门的备案要求
    中泰租赁、欣浦保理为中外合资企业,本次股权转让需要通过商务部门备案。

2018 年 11 月 19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出具了关于中泰租赁的《外商投
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新外资备 201800386 号),对中泰租赁股权变更事项进行
了备案。2018 年 11 月 20 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
关于欣浦保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LJZ201801863),对欣
浦保理股权变更进行备案。

    4、完成公司工商登记变更
    2018 年 11 月 20 日,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
登记通知书》((伊霍市工商)外资变准字【2018】第 841136 号)并换发新的《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91654004336403989G),中泰租赁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管局出具《准予
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核准号:41000002201811290011)并换发了新的证
照 编 号 : 41000002201811300014 《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10115MA1K3CYYOA),欣浦保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5、类金融子公司向发行人及子公司中泰香港支付分红款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类金融子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根据利润分配后的结果,
确定股权转让价格。2018 年 11 月 21 日,发行人已收到中泰租赁支付的分红款
18,933.70 万元、欣浦保理支付的股权分红款 287.30 万元。2018 年 11 月 26 日,
发行人子公司中泰香港收到中泰租赁支付的股权分红款 16,372.08 万元、欣浦保
理支付的股权分红款 248.43 万元。因此,类金融子公司已向发行人及子公司中

泰香港支付完毕分红款。


                                      54
    6、支付股权转让款
    中泰高铁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向发行人支付了收购中泰租赁 51%股权和欣
浦保理 51%股权价款合计 63,552.96 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泰新加坡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有权政
府部门(含外管局)办理相关股权转让款支付审批或备案手续,在有权政府部门
审批或备案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按审批或备案规定的流程进行股权转让款支付。
    中泰新加坡向中泰香港支付收购中泰租赁 49%股权和欣浦保理 49%股权价
款涉及外汇支付,需中泰高铁事先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境外投资结汇手

续后,中泰新加坡公司收到结汇款后,方可付款。2019 年 7 月 30 日,中泰高铁
取得新疆自治区商务厅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 N6500201900030 号),
获准向中泰新加坡投资 61,059.932699 万元人民币,折合 8,999.889852 万美元。
2019 年 9 月 17 日、2019 年 9 月 19 日和 2019 年 10 月 14 日,中泰新加坡累计向
中泰香港结汇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61,060.68 万元。

    为担保中泰新加坡足额付款,发行人的利益不受到损失。中泰香港及其股东
中泰化学、中泰新加坡及其股东中泰高铁四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约定由中泰高铁在 2019 年 1 月 31 日前向中泰化学支付类金融子公司 49%股权转
让款对等的全额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61,060.68 万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
行人已收到中泰高铁支付的人民币保证金 61,060.68 万元,中泰高铁已经代中泰

新加坡公司向发行人支付了足额保证金。2019 年 9 月 12 日、2019 年 9 月 18 日、
2019 年 10 月 11 日和 2019 年 10 月 12 日,发行人向中泰高铁退还了全部保证金
人民币 61,060.68 万元。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剥离类金融子公司所有程序均已完成。
    (二)保荐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及决议,搜集了国有资产

转让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则制度,查阅了发行人与交易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
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并检查了发行人相关财务账簿,向发行人确认了本次
类金融子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中泰集团系新疆国资委直属国有独资公司,发行人系其控股子公司,本


                                      55
次类金融子公司股权转让的交易双方均为中泰集团下属控股公司,交易行为履行
了国有出资企业内部审批决策程序,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
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2 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二)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及

其各级控股企业或实际控制企业之间因实施内部重组整合进行产权转让的,经该
国家出资企业审议决策,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2、本次类金融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根据相关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履行
了有权商务部门备案,股权转让行为和协议合法有效;且已经股权变更登记和交
割,发行人已经办理了类金融子公司的剥离和股权转让;

    3、境内公司转让双方已经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境外公司之间款项支付
目前尚在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境外投资结汇相关审批手续,截至本回复签署日中
泰新加坡已累计向中泰香港结汇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款。
    七、募集资金是否直接或间接用于开展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业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明确主要用于形成长期资产的资本性支出,不会直

接和间接用于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业务。
    (一)本次募集资金具有明确的使用方向,无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募投项目的投入主要为“高
性能树脂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托克逊能化 200 万吨电石项目二
期”的资本性支出,无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资金周转的计划或安排。

    (二)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募集资金存储在专项账户中,
必须用于规定用途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管、使用和监管等进
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将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
款专用。同时,公司将及时与募集资金存放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
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商业银行共同监督公司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并接受保荐机构的现场核查;公司


                                    56
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年度审
计时,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此外,

公司将针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设立台帐,严格履行请款付款制度,并及时履行相
应的公告义务。
    (三)发行人采用“统借统还”方式向中泰租赁和欣浦保理提供财务资助,
在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会变相将募集资金用于融资租赁和
商业保理业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中泰租赁和欣浦保理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是中泰租赁和
欣浦保理开展业务时间不长,融资能力较弱。发行人向中泰租赁和欣浦保理提供
财务资助均采用发行人“统借统还”方式,即由发行人统一借款然后以财务资助
的方式支付给中泰租赁和欣浦保理,偿还时由中泰租赁和欣浦保理偿还财务资
助,然后由发行人统一还款。根据税收相关规定,企业集团统借统还向下属企业

分配的利息金额具备合理性的,可以在税前扣除,发行人采用该方式财务资助可
以减少企业税收负担。在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会变相将募集
资金用于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业务,对此发行人已经作出专项承诺。
    (四)发行人专项承诺情况
    为规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发行人已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出具

《承诺函》,承诺如下:
    “现因中泰化学进行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再融资事宜,为防止和确保
募集资金不直接和间接用于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业务,特郑重承诺中泰化学将依
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开展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业务,不会
从事下列行为: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募集资金投向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业务;
    2、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募集资金给该等
子公司及其关联方使用;
    3、将募集资金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该等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4、利用募集资金对该等子公司进行投资活动;

    5、为该等子公司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汇票;


                                   57
       6、利用募集资金为该等子公司偿还债务;
       7、利用募集资金为该等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提供存单质押式担保;
       8、利用募集资金从事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占用方式。”

       同时,2018 年 10 月 27 日发行人出具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剥离类金融子公司的承诺》,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后的 36 个月内,中泰化学不对任何类金融企业进行股权受让/实缴注册
资本/增资等,亦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助、委托理
财、提供担保等等各种形式的财务支持)”。

       (五)保荐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保荐机构核实了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查阅了发行人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核查了中泰租赁、欣浦保理的财务报表、合同台账等,获取了发行人出具的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类金融子公司剥离的专项承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商业保理

及融资租赁业务。


       问题 4、申请人 2016 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水平较 2015 年均大幅增长,请
对比同行业上市公司,量化说明申请人 2016 年度经营业绩大幅上涨的原因。请
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2016年度营业收入较2015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

       2016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5 年增长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增长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合计             2,310,613.45      1,628,764.18     681,849.27          98.94%
其中:聚氯乙烯             843,298.20          743,844.97    99,453.23          14.43%
氯碱类产品                 201,478.22          163,617.61    37,860.61              5.49%
电                             2,753.61          1,745.47     1,008.14              0.15%
粘胶纤维                   251,173.21          272,451.45   -21,278.24              -3.09%
粘胶纱                     241,803.11           80,622.53   161,180.58          23.39%
贸易                       732,638.49          343,429.45   389,209.04          56.47%
物流运输                    37,468.62           23,052.70    14,415.92              2.09%



                                          58
其他业务合计                 25,618.96                18,291.30           7,327.66            1.06%
总计                       2,336,232.41          1,647,055.48           689,176.93        100.00%

       注:氯碱类产品包括:烧碱(30%液碱、50%液碱、固碱)、液氯、次钠、盐酸等。

       发行人营业收入 2016 年较 2015 年增长 689,176.93 万元,主要来源于主营业

务增长,具体而言,是由于贸易业务规模显著提升,聚氯乙烯、烧碱、粘胶纤维
价格上涨,同时粘胶纱产能投产,销量增加所致。
       (一)贸易业务
       2016 年较 2015 年贸易业务收入增长 389,209.04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6 年
公司增加对贸易业务的投入,油品贸易、煤炭贸易及氯碱贸易显著增加。

       2015 年和 2016 年发行人主要贸易产品收入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2016 年                      2015 年                增加额
聚氯乙烯                              190,354.24                   71,305.31             119,048.93
纺织相关原料贸易                      152,505.32                   14,660.83             137,844.48
油品                                      95,476.86                79,273.68              16,203.19
煤                                        68,857.05                46,037.27              22,819.78
固碱                                      32,419.30                13,092.91              19,326.39
聚乙烯                                    22,203.74                22,193.78                   9.96
水泥                                      20,065.51                 3,645.88              16,419.62
其他                                  150,756.48                   93,219.79              57,536.69
合计                                  732,638.49                  343,429.45             389,209.04

       以上贸易产品中聚氯乙烯、固碱、水泥主要来自于发行人参股公司圣雄能源。
2015 年 8 月,发行人通过增资和股权转让的方式,获得圣雄能源 17.85%的股权。
发行人开始经营氯碱、水泥贸易业务,利用自身成熟的营销网络,向圣雄能源及
其子公司采购氯碱、水泥,然后对外销售,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与 2015 年
相比,氯碱贸易的销售量和销售单价均有所提高。

       油品贸易和煤炭贸易主要来自于公司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的子公司蓝天物
流,蓝天物流基于其大宗采购优势为中泰化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供应煤炭、油品。
随着蓝天物流并入上市公司,资金实力有较大增强,经营规模的继续扩大。
       纺织相关原料贸易是指发行人及 2014 年末收购的子公司新疆富丽达利用行
业经验和集中采购优势采购紧缺的浆粕等原材料,根据市场行情择机对外出售,

获取收益。2016 年粘胶纤维行业市场需求旺盛,发行人进行的纺织相关原料贸
易也有较大幅度增加。


                                               59
       (二)粘胶纱
       2016 年较 2015 年粘胶纱收入增长 161,180.58 万元,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子公
司金富纱业和富丽震纶粘胶纱生产线陆续投产,粘胶纱销售量从 6.19 万吨增长

至 16.56 万吨所致。
        项   目               2016 年              2015 年                增加额                   增加比例
加权平均产能(万吨)                    17.80                6.40                    11.4              178.13%
产量(万吨)                            17.32                6.08                   11.24              184.87%
销量(万吨)                            16.56                6.19                   10.37              167.53%
销售单价(元/吨)                  14,600.24            13,020.90                1,579.34               12.13%
收入                              241,803.11            80,622.53              161,180.58              199.92%

       (三)聚氯乙烯和氯碱类产品
       2016 年较 2015 年聚氯乙烯、氯碱类产品收入增长 137,313.84 万元,主要原
因是受到市场价格提高影响,2016 年聚氯乙烯和氯碱的销售价格较 2015 年有所

上升所致。
  产品名称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增加额           增加比例
                  产量(万吨)                     170.05            161.47                 8.58         5.31%
                  销量(万吨)                     170.20            161.45                 8.75         5.42%
聚氯乙烯
                  销售单价(元/吨)               4,954.83          4,607.18           347.65            7.55%
                  收入                          843,298.20      743,844.97          99,453.23           13.37%
                  产量(万吨)                     119.64            113.66                 5.98         5.26%
                  销量(万吨)                       93.24            88.87                 4.37         4.92%
离子膜烧碱
                  销售单价(元/吨)               2,043.98          1,727.41           316.57           18.33%
                  收入                          190,582.66      153,520.22          37,062.44           24.14%

       注:发行人烧碱存在自用情形。

       2015 年至 2016 年全国聚氯乙烯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如下,发行人销售的聚氯

乙烯价格与全国聚氯乙烯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60
       元/吨                                                                           元/吨


8000                                                                                           8000

7500                                                                                           7500

7000                                                                                           7000

6500                                                                                           6500

6000                                                                                           6000

5500                                                                                           5500

5000                                                                                           5000

4500                                                                                           4500
    15-01-31      15-05-31   15-09-30       16-01-31            16-05-31   16-09-30

                                    市场价:聚氯乙烯(SG5):全国
                                                                               数据来源:Wind资讯

   2015 年至 2016 年西北地区 96%片碱出厂价(中间价)变化趋势如下:

       元/吨                                                                           元/吨

3200                                                                                           3200

3000                                                                                           3000

2800                                                                                           2800

2600                                                                                           2600

2400                                                                                           2400

2200                                                                                           2200

2000                                                                                           2000

1800                                                                                           1800

1600                                                                                           1600
       15-01-31   15-05-31   15-09-30        16-01-31           16-05-31   16-09-30

                              出厂价(中间价):烧碱(96%片碱):西北地区
                                                                               数据来源:Wind资讯

   2015 年至 2016 年西北地区 32%离子膜烧碱市场价(中间价)变化趋势如下:




                                            61
        元/吨                                                                                       元/吨
  840                                                                                                       840


  780                                                                                                       780


  720                                                                                                       720


  660                                                                                                       660


  600                                                                                                       600


  540                                                                                                       540


  480                                                                                                       480


  420                                                                                                       420

        15-01-31       15-05-31   15-09-30         16-01-31         16-05-31          16-09-30

                                   市场价(中间价):烧碱(32%离子膜):西北地区
                                                                                           数据来源:Wind资讯

        发行人 2015 年、2016 年烧碱的平均销售价格变化趋势与西北地区片碱和液
碱价格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二、2016 年度净利润较 2015 年大幅增长的原因

        2015 年、2016 年发行人的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增加额               增长率

营业收入                          2,336,232.41         1,647,055.48          689,176.93                 41.84%

营业成本                          1,720,431.40         1,286,790.54          433,640.86                 33.70%

毛利                                615,801.01           360,264.94          255,536.07                 70.93%

毛利率                                 26.36%                 21.87%              4.49%                 20.51%

期间费用                            376,280.15           343,448.56            32,831.59                    9.56%

营业利润                            192,198.72                 21.00         192,177.72           915159.19%

  其中:投资收益                    -13,791.14             -8,112.98           -5,678.16                69.99%

营业外收入                           34,422.50            31,006.16             3,416.33                11.02%

营业外支出                              739.13                947.93             -208.81               -22.03%

利润总额                            225,882.09            30,268.53          195,613.56               646.26%

所得税费用                           32,260.97              7,059.49           25,201.48              356.99%

净利润                              193,621.11            23,209.04          170,412.07               734.25%

       注:2017 年根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
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调整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和资产处置收益
等科目。




                                                  62
       发行人 2015 年、2016 年净利润分别为 23,209.04 万元、193,621.11 万元。发
行人 2016 年净利润较 2015 年增加较大,主要原因是聚氯乙烯、烧碱、粘胶纤维、
粘胶纱产品和贸易收入大幅上升,聚氯乙烯、烧碱、粘胶纤维和粘胶纱产品产生

的毛利显著增加所致。
       (一)毛利和毛利率情况
       发行人 2015 年、2016 年营业毛利分别为 360,264.94 万元、615,801.01 万元,
2016 年较 2015 年增加 255,536.07 万元,同比增长 70.93%。发行人营业毛利的增
加,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同时聚氯乙烯、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等主要

产品毛利率有所上升。
       发行人 2015 年、2016 年的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变化情况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增加额                        增长率
     产品名称          2016 年       2015 年
                                                          金额                占比
聚氯乙烯                294,686.21    170,430.20          124,256.01               52.16%         72.91%
氯碱类产品              109,108.24     76,901.55           32,206.69               13.52%         41.88%
电                          196.88        -362.7             559.58                  0.23%      -154.28%
粘胶纤维                 73,289.22     58,116.27           15,172.95                 6.37%        26.11%
粘胶纱                   61,703.38     15,313.42           46,389.96               19.47%        302.94%
贸易                     46,939.97     29,613.79           17,326.18                 7.27%        58.51%
物流运输                  6,265.95      3,964.53            2,301.42                 0.97%        58.05%
主营业务毛利            592,189.84    353,977.06          238,212.78               100.00%        67.30%

       根据上表,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毛利增加主要来自于聚氯乙烯、粘胶纱、氯
碱类产品。以上产品毛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同时毛利率也有所增
长。
       关于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详见本回复之“一、2016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5 年

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
       2016 年较 2015 年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变动率

聚氯乙烯                                         34.94%                22.91%                     12.03%

氯碱类产品                                       54.15%                47.00%                         7.15%

电                                               7.15%                 -20.78%                    27.93%

粘胶纤维                                         29.18%                21.33%                         7.85%

粘胶纱                                           25.52%                18.99%                         6.52%

贸易                                             6.41%                     8.62%                  -2.22%


                                               63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变动率

物流运输                                                 16.72%                   17.20%                -0.47%

主营业务毛利率                                           25.63%                   21.73%                   3.90%

     2016 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5 年上升 3.90%,主要原因是:第一,
由于电和电石自给率提高导致聚氯乙烯和烧碱单位生产成本下降,且聚氯乙烯和
烧碱的行业景气度提升,单位产品销售价格上升,聚氯乙烯和烧碱产品的毛利率

有较大幅度提高;第二,由于粘胶纤维和粘胶纱行业下游需求量提高,销售价格
上涨幅度高于生产成本的上涨幅度,粘胶纤维和粘胶纱的毛利率有所提高。
     (二)其他影响净利润的因素
     1、期间费用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变化量
  项目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销售费用         204,507.51            8.75%       195,009.53            11.84%        9,497.98         -3.09%
管理费用          62,616.03            2.68%        49,928.78             3.03%       12,687.25         -0.35%
财务费用         109,156.61            4.67%        98,510.26             5.98%       10,646.35         -1.31%
  合计           376,280.15           16.11%       343,448.56            20.85%       32,831.59         -4.74%

     2016 年较 2015 年期间费用增长 32,831.59 万元,期间费用率下降 4.74%,主
要原因是 2016 年较 2015 年发行人聚氯乙烯和氯碱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增加,以上
产品的收入增长幅度高于销量的增长幅度,进而导致收入增长幅度高于产品运费

增长幅度,同时 2016 年存在铁路运价下浮的情形,进而导致销售费用率有所下
降。
     2、营业外收支
                    项     目                                2016 年              2015 年          增加额

营业外收入                                                        34,422.50         31,006.16         3,416.33
营业外支出                                                          739.13             947.93          -208.81
营业外收支净额                                                    33,683.37         30,058.23         3,625.14

     2016 年较 2015 年营业外收支净额增加 3,625.14 万元,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子
公司粘胶纱销售量增加,根据新财建〔2014〕434 号和新财建〔2016〕444 号等

文件,发行人获得的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三、同行业比较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5 年、2016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水平如下:

                                                     64
                                                                                      单位:万元

                                 2016 年                                    2015 年
   股票简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氯碱化工                   675,439.71            -33,651.70         617,087.42             10,488.95
湖北宜化                  1,518,192.99         -140,768.13         1,833,736.03             5,430.83
君正集团                   571,405.37            158,348.99         483,338.57             82,332.58
金路集团                   153,415.42              5,432.09         162,008.92                653.73
英力特                     159,605.13             10,979.40         169,581.67              2,970.92
天原集团                  1,250,186.09             3,080.45        1,070,382.76              -915.52
三友化工                  1,575,679.93            80,086.92        1,369,385.31            38,411.71
鸿达兴业                   615,773.68             82,334.25         408,652.54             57,977.77
中泰化学                  2,336,232.41           193,621.11        1,647,055.48            23,209.04
平均值                     983,992.30             39,940.38         862,358.74             24,506.67
中位数                     675,439.71             10,979.40         617,087.42             10,488.95

     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6 年较 2015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情况如下:
           股票简称                  营业收入增长率                         净利润增长率
氯碱化工                                                 9.46%                              -420.83%
湖北宜化                                               -17.21%                             -2692.02%
君正集团                                                18.22%                               92.33%
金路集团                                                -5.30%                              730.94%
英力特                                                  -5.88%                              269.56%
天原集团                                                16.80%                              -436.47%
三友化工                                                15.06%                              108.50%
鸿达兴业                                                50.68%                               42.01%
中泰化学                                                41.84%                              734.25%

     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公开信息,氯碱化工的主营业务是制造
和销售烧碱、氯及氯制品,以及聚氯乙烯塑料树脂与制品。2016 年氯碱化工收
入上升 9.46%,但由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4 亿元、人员分流费用 2.56 亿
元,导致公司 2016 年亏损,其净利润较 2015 年下降-420.83%。
     湖北宜化的主营业务是化肥产品(尿素、磷酸二铵等)、化工产品(聚氯乙

烯、烧碱等)生产、销售。2016 年由于尿素销价创历史新低,磷酸二铵销价比
2015 年度也出现了显著下降,导致收入大幅下降;此外煤炭价格上升、电价补
贴取消、公路运输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湖北宜化 2016 年出现巨亏。
     金路集团及英力特均由于销量下降导致营业收入较 2015 年小幅下降,但得
益于氯碱行业景气度提升,单位售价上涨,公司盈利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净利润



                                            65
均较上一年有大幅上涨。除以上公司,得益于氯碱行业景气度提升,其他同行业
上市公司于 2016 年均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共同增长。
     发行人作为氯碱行业龙头企业,成为 2016 年中国聚氯乙烯(含糊树脂)产

能最大的企业,产能达到 153 万吨,占我国聚氯乙烯总产能的 6.58%。烧碱行业,
2016 年发行人烧碱产能达到 110 万吨,名列国内烧碱生产企业第 3 位,占我国
烧碱总产能的 2.79%。由于基础性氯碱化工产业装置的规模效应明显,发行人在
氯碱行业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处于领先地位。
     纺织领域,发行人发展良好。2016 年发行人子公司新疆富丽达在全国粘胶

纤维行业产能名列第 2 位,子公司金富纱业和富丽震纶粘胶纱生产线陆续投产,
粘胶纱销售量从 6.19 万吨增长至 16.56 万吨,在棉纺织行业(非棉纱行业)营业
收入均排名前十。综上所述,发行人 2016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高于同行业水
平。

     四、保荐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及审计报告,查阅了同行业上市
公司财务数据并进行了对比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业绩大幅上涨,营业收入及
净利润均领先于同行业企业,主要原因是 2016 年下半年氯碱行业景气度提高,
聚氯乙烯及氯碱类产品价格上升;此外公司加强纺织板块的产业整合,充分发挥

氯碱—粘胶纤维—纺纱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协同效应,优化了产业结构的同时增
强了公司盈利能力。


     问题 5、申请人 2019 年上半年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请分版块对比同
行业上市公司,量化说明申请人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

     回复:
     一、发行人 2019 年上半年业绩变化情况
     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业绩与 2018 年同期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变动值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045,193.59       2,734,886.89   1,310,306.70        47.91%



                                      66
营业成本            3,735,032.97                2,360,661.73          1,374,371.24                58.22%

毛利润                310,160.62                     374,225.16         -64,064.54               -17.12%

营业利润               58,616.13                     150,953.66         -92,337.53               -61.17%

净利润                 35,727.78                     127,490.87         -91,763.09               -71.98%

       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同期增长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增长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合计             4,028,904.88                2,706,253.59         1,322,651.29           100.94%
其中:聚氯乙烯                490,476.75               508,607.46              -18,130.71         -1.38%
氯碱类产品                    123,384.16               157,668.16              -34,284.00         -2.62%
电                              1,942.02                 2,055.82                 -113.80         -0.01%
粘胶纤维                      143,140.84               114,853.92               28,286.92          2.16%
粘胶纱                        161,726.17               211,216.73              -49,490.56         -3.78%
贸易                     3,066,224.45                1,655,701.22         1,410,523.23           107.65%
物流运输                       42,010.49                56,150.28              -14,139.79         -1.08%
其他业务合计                   16,288.71                28,633.30              -12,344.59         -0.94%
总计                     4,045,193.59                2,734,886.89         1,310,306.70           100.00%

       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 2018 年上半年增长 1,310,306.70 万元,
增长幅度为 47.91%;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均来源于贸易业务和粘胶纤维业务,
其他各项业务收入规模均下降。
       发行人 2019 年上半年分产品毛利及毛利率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项目                                                                            毛利率变动率
                       毛利           毛利率             毛利           毛利率
主营业务毛利率       298,252.36             7.40%      348,488.75             12.88%              -5.48%
其中:聚氯乙烯       142,342.55            29.02%      142,574.37             28.03%               0.99%
氯碱类产品            62,450.52            50.61%       94,673.44             60.05%              -9.44%
电                      -500.62        -25.78%               -383.2      -18.64%                  -7.14%
粘胶纤维              25,868.76            18.07%       32,215.49             28.05%              -9.98%
粘胶纱                21,000.97            12.99%       27,442.22             12.99%               0.00%
贸易                  43,147.21             1.41%       46,440.99              2.80%              -1.39%
物流运输               3,942.98             9.39%        5,525.44              9.84%              -0.45%
其他业务毛利率        11,908.25            73.11%       25,736.41             89.88%             -16.78%

       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毛利润和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 64,064.54 万
元、91,763.09 万元,变动幅度分别为-17.12%和-71.98%。同时发行人主营业务
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 5.48%,主要系发行人氯碱类产品、粘胶纤维产品毛利率


                                                67
  大幅下跌所致,同时贸易业务具有毛利占比高、毛利率低的特点,亦导致发行
  人综合毛利率的下跌。影响 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有:
       (一)贸易业务规模扩大,毛利率降低

       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实现贸易业务收入 3,066,224.45 万元,实现毛利
  43,147.21 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变动 85.19%和-7.09%,导致贸易业务毛利率
  较上年同期减少 1.39%。主要原因为:
       1、宏观环境不稳定造成商品贸易环节盈利能力下降
       从 2018 年 6 月开始至今,中美贸易摩擦愈演愈烈,对国内经济冲击显著,

  不仅出口需求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国内需求也受到了抑制。在经济下行压力加
  大的情况下,国家采取刺激政策释放流动性,刺激内需。这样的宏观背景,使
  得商品价格波动加剧,降低了商品贸易的盈利能力,给大宗商品贸易公司带来
  了很大的经营风险。中泰多经贸易板块面临这样的挑战,商品价格波动加剧增
  加了经营风险,商品贸易环节盈利能力下降,贸易业务毛利率下降。

       2、稳健经营,扩大经营规模,增强风险抵抗能力
       在上述的背景下,为应对经营风险,增加风险抵抗能力,发行人积极开展
  多品种,多板块贸易,以 PVC 产品为牵引深入化工产业链商品贸易的同时,依
  托集团公司以及新疆资源优势,开展了氯碱化工商品,能化商品,黑色商品,
  有色商品,农产品五大板块的贸易,同时深入探索参与金融贸易新模式,将商

  品贸易与商品金融,供应链金融,产业金融等多种金融理念和途径相结合,降
  低了贸易环节的风险。在具体经营过程中,加快库存周转率,提高资金使用率。
  稳健经营模式使得营业额增加显著。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价格下跌
       2019 年上半年,烧碱、粘胶纤维等产品市场价格的下跌是导致发行人利润

  水平相较于 2018 年上半年下滑的主要因素,2019 上半年发行人主要产品销售情
  况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元/吨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主营产品
              收入          毛利       平均价格    收入          毛利       平均价格
聚氯乙烯     490,476.75   142,342.55   5,826.07   508,607.46   142,574.37   5,652.86
氯碱类产品   123,384.16   62,450.52    2,678.16   157,668.16   94,673.44    3,331.57


                                         68
电                    1,942.02        -500.62                       2,055.82        -383.20
粘胶纤维          143,140.84        25,868.76     10,462.64      114,853.92      32,215.49     11,923.35
粘胶纱            161,726.17        21,000.97     14,532.82      211,216.73      27,442.22     15,316.73
贸易            3,066,224.45        43,147.21                  1,655,701.22      46,440.99
物流运输           42,010.49         3,942.98                     56,150.28        5,525.44
     合计       4,028,904.88       298,252.36                  2,706,253.59     348,488.75
         注:氯碱类产品包括:烧碱(30%液碱、50%液碱、固碱)、液氯、次钠、盐酸等。上
     表中氯碱类产品平均价格仅指烧碱平均价格。
            1、聚氯乙烯

            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聚氯乙烯产品价格、销量、收入及毛利基本维持在
     2018 年上半年水平。
                                                                       单位:万吨、元/吨、万元
      产品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变动额         变动比例
                 销量                      84.19                  89.97             -5.78       -6.42%
     聚氯乙      单价                   5,826.07               5,652.86            173.21        3.06%
       烯        收入                490,476.75           508,607.46           -18,130.71       -3.56%
                 毛利                142,342.55           142,574.37              -231.82       -0.16%

            2、烧碱
            相比上年同期,2019 年 1-6 月发行人烧碱平均销售价格由 3,331.57 元/吨
     下降至 2,678.16 元/吨,下降幅度为 19.61%,与中国氯碱网统计的烧碱价格走
     势基本一致。受中美贸易战以及下游电解铝、粘胶纤维等产品需求因素的影响,

     烧碱 2019 年上半年销量下降至 34.96 万吨,价格与销量的双重因素导致 2019
     年上半年烧碱收入及毛利相较于上年同期大幅下降。自 2016 年以来,烧碱价格
     及销量受下游电解铝、纺织及粘胶等行业需求的影响波动较大,整体看来烧碱
     价格仍处于高位波动,毛利率较高。
                                                                          单位:万吨、元/吨、万元

      产品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变动额          变动比例
                 销量                   34.96                   40.64              -5.68       -13.98%

                 单价               2,678.16                  3,331.57           -653.41       -19.61%
      烧碱
                 收入              93,627.94             135,388.83         -41,760.89         -30.85%

                 毛利              56,512.34              92,895.22         -36,382.88         -39.17%

            2016 年至 2019 年 6 月末,烧碱价格走势如下图所示:




                                                    69
    3、粘胶纤维
                                                         单位:万吨、元/吨、万元

 产品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变动额       变动比例
           销量               13.68               9.63            4.05     42.06%
           单价           10,462.64          11,923.35       -1,460.71    -12.25%
粘胶纤维
           收入          143,140.84         114,853.92       28,286.92     24.63%
           毛利           25,868.76          32,215.49       -6,346.73    -19.70%

    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粘胶纤维销量 13.68 万吨,相比去年同期增长

42.06%,主要系子公司阿拉尔富丽达新增粘胶纤维产能于 2018 年下半年投产所
致。
    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粘胶纤维平均销售单价下降至 10,462.64 元/吨,相
较于 2018 年上半年下降 12.25%,发行人实现粘胶纤维毛利 25,868.76 万元,相
较上年同期减少 19.70%。一方面,近年来随着国内粘胶纤维行业新增产能的快

速投放,行业整体面临一定的供给过剩;另一方面,粘胶纤维及其下游纺织服
装需求受中美贸易战影响持续走弱,粘胶纤维产能释放叠加中美贸易战升级的
影响,导致粘胶纤维市场价格持续走低。
    (1)供给层面
    目前国内粘胶纤维主要有粘胶短纤和粘胶长丝两个品种,其中粘胶短纤占

主导地位,产量占总产量 96%左右。2017 年、2018 年我国粘胶短纤行业迎来一
轮产能投放的高峰期,截至 2018 年,我国粘胶短纤行业产能约为 465 万吨、产


                                      70
量为 387 万吨,2018 年新增粘胶短纤产能约为 60 万吨,增幅约为 15%,自 2016
年来粘胶短纤行业开工率呈逐年下降趋势,行业面临一定的阶段性供给过剩。
    2012 年至今我国粘胶短纤行业产能、产量及开工率情况如下:




   资料来源:中国氯碱网

    (2)需求层面
    在国内粘胶短纤产能扩张的同时,随着中美贸易战的升级,打破了粘胶纤

维产业链各个环节产品的进口与出口的均衡局面,导致纺织粘胶制造业产业链
中出现了供需不均衡。
                                                                   单位:亿美元
 宣告时间   加征关税数额   加征税率      生效日期            涉及商品
2018.6.15        340           25%       2018.7.7          几乎不含纺织
2018.6.15        160           25%      2018.8.23          几乎不含纺织
2018.6.18       2,000          10%      2018.9.24   涉及 HS50-60 章几乎所有产品
 2019.5.5       2,000      提高至 25%   2019.5.10   涉及 HS50-60 章几乎所有产品
2019.5.13       3,000          25%         未知     含所有对美出口纺织服装商品
   资料来源:纺织资讯网

    自 2018 年 9 月以来,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 2000 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关税,
并于 2019 年 5 月将税率由 10%提高至 25%,其中涉及纺织服装相关产品约有超
过 900 个税号、927 项产品,包括各种原料(棉、毛、丝、麻和化学纤维)的所
有纱线、面料/织物,以及产业用纺织品和部分纺织机械类产品,且包含粘胶短

纤产品,所涉及的商品对美国年出口金额约 40 亿美元。


                                        71
          在行业新增产能释放及中美贸易战升级的双重因素影响下,自 2018 年下半
年以来国内粘胶纤维行业市场价格呈现显著的单边下跌趋势。2016 年至 2019 年
6 月末,国内粘胶短纤价格(含税价)变化趋势如下:
         元/吨                                                                                                                    元/吨

 17100                                                                                                                                    17100



 16200                                                                                                                                    16200



 15300                                                                                                                                    15300



 14400                                                                                                                                    14400



 13500                                                                                                                                    13500



 12600                                                                                                                                    12600



 11700                                                                                                                                    11700



 10800                                                                                                                                    10800
      16-01-31 16-04-30 16-07-31 16-10-31 17-01-31 17-04-30 17-07-31 17-10-31 18-01-31 18-04-30 18-07-31 18-10-31 19-01-31 19-04-30
                                                    市场价:粘胶短纤:国内主要轻纺原料市场
                                                                                                                         数据来源:Wind


          对比粘胶纤维行业来看,发行人位于新疆,近两年受《新疆纺织服装产业
发展规划(2018—2023 年)》《自治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 2018 年行动方
案》等政策的影响,纺织业已成为新疆的战略性产业,粘胶纤维在疆内市场广
阔;同时,疆内粘胶纤维企业在棉花等原材料及能源方面成本优势明显,结合
煤-电-氯碱-粘胶纤维-粘胶纱上下游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能够有效降低成

本、减少周期波动对发行人的影响。2019 年 1-6 月,发行人粘胶纤维销售的主
要客户包括张家港保税区金亨惠进出口有限公司、新疆新聚丰特种纱业有限公
司、福建省长乐市锦源纺织有限公司、鑫东森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物产中大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阿克苏心孜造纺织有限
公司、新疆凯家纺织有限公司、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上述客户总体销售额达 97,619.03 万元。
          4、粘胶纱
                                                                                                    单位:万吨、元/吨、万元

 产品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变动额              变动比例
                  销量                         11.13                                     13.79                  -2.66             -19.29%
                  单价                          14,532.82                         15,316.73                 -783.91                   -5.12%
粘胶纱
                  收入                        161,726.17                        211,216.73             -49,490.56                 -23.43%
                  毛利                          21,000.97                         27,442.22             -6,441.25                 -23.47%

                                                                     72
            受美国加征关税清单涉及纺织服装产品总额较多的国际局势影响,以及行
业整体周期波动,2018 年下半年来粘胶纤维及纱线下游需求放缓,产品市场价
格处于下跌区间,为此发行人减少了部分粘胶产品的销售,在价格与销量双重

因素的影响下,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粘胶纱销售收入及销售毛利分别同比降低
23.43%及 23.47%。
            2016 年至 2019 年 6 月末,30 支纯粘胶纱的市场价格(含税)变动趋势如
下:
        元/吨                                                                                                                                                       元/吨

21600                                                                                                                                                                       21600


20800                                                                                                                                                                       20800


20000                                                                                                                                                                       20000


19200                                                                                                                                                                       19200


18400                                                                                                                                                                       18400


17600                                                                                                                                                                       17600


16800                                                                                                                                                                       16800


16000                                                                                                                                                                       16000
        16-01-31   16-04-30   16-07-31   16-10-31   17-01-31   17-04-30    17-07-31    17-10-31   18-01-31   18-04-30   18-07-31   18-10-31   19-01-31   19-04-30
                                                                          产品价格指数:纱线:30支纯粘胶纱
                                                                                                                                                         数据来源:Wind



            (三)类金融子公司剥离
            相较 2018 年上半年,发行人将类金融子公司剥离对公司盈利状况存在一定
的影响。2018 年 10 月 19 日,发行人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及下
属公司转让新疆中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公司转

让上海欣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发行人及下属公司中泰国际发
展(香港)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中泰租赁和欣浦保理全部股权进行转让。
            2018 年 1-6 月,中泰租赁及欣浦保理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中泰租赁                                                          欣浦保理
总资产                                                                                656,701.92                                                         21,425.58
净资产                                                                                139,969.94                                                         21,351.62
营业收入                                                                                20,705.29                                                               550.52
净利润                                                                                  11,803.39                                                               348.94

            截至本文件出具日,发行人本次类金融剥离事项已完成。
            (四)期间费用的变动
                                                                                                                                                         单位:万元

                                                                                      73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变动额           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                  133,165.13      125,135.54              8,029.59                 6.42%
    管理费用                   36,912.36        34,898.22             2,014.14                 5.77%
    研发费用                    1,858.36           1,002.53             855.83             85.37%
    财务费用                   68,976.87        51,040.77            17,936.10             35.14%
         合计                 240,912.72      212,077.06             28,835.66             13.60%

     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期间费用相比上年同期有所增长,是导致发行人净

利润下滑的因素之一。发行人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 6.42%
和 5.77%,主要系贸易业务规模增加导致的运输费用、人员薪酬等支出小幅增加;
2019 年上半年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35.14%,主要是贴息增加、财政补贴冲
减财务费用减少、贷款规模上升导致利息支出增加以及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经信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服装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建【2016】
346 号)以及 2016 年 9 月 6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颁布的《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满足要求的疆内纺织服
装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贷款贴息按照企业从金融机构实际贷款给予 1.5%-3.5%
的贴息,其中:固定资产贷款、南疆四地州设备融资租赁贷款给予 1.5%贴息,

流动资金贷款给予 3.5%贴息。2018 年 1-6 月和 2019 年 1-6 月贴息财政补助分
别冲减财务费用 11,352.25 万元和 200.00 万元,该财政贴息政策为期 3 年,2018
年末大部分公司已到期。
     二、发行人较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变化情况
     (一)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影响业绩的个性因素考虑

     2019 年上半年,因类金融子公司剥离以及财政贴息减少导致财务费用上升,
对发行人净利润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净利润                                                 35,727.78                         127,490.87
贷款贴息冲减财务费用金额                                    200.00                        11,352.25

  减:所得税影响额                                           50.00                         2,838.06
类金融子公司净利润                                               -                        11,803.39
剔除个性因素后的净利润                                 35,577.78                         107,173.29

     剔除个性因素后发行人的净利润于 2019 年 1-6 月、2018 年 1-6 月分别为


                                              74
35,577.78 万元、107,173.29 万元,同比下降了 66.80%。
     (二)发行人与氯碱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1、氯碱行业可比公司业绩对比

     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较氯碱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公司名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变动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变动率
 鸿达兴业      284,611.79         293,643.00    -3.08%          27,353.83        41,730.84    -34.45%

 氯碱化工      279,807.24         336,031.79   -16.73%          45,866.13        37,020.32     23.89%
 ST 宜化       722,082.25         623,723.66    15.77%           7,542.69        25,864.14    -70.84%
 君正集团      441,449.80         435,189.83        1.44%      142,171.12       144,224.20     -1.42%

 新金路        113,271.50          99,400.03    13.96%           4,835.78         7,410.48    -34.74%
 英力特          95,547.16        100,426.00    -4.86%           3,466.26         8,586.27    -59.63%
 天原集团    1,151,277.40         851,815.49    35.16%           7,242.53         8,855.98    -18.22%

 三友化工    1,047,842.85         998,788.62        4.91%       45,499.44       123,820.70    -63.25%
 中泰化学    4,045,193.59      2,734,886.89     47.91%          35,727.78       127,490.87    -71.98%

     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其它公开信息,2019 年上半年氯碱
行业主要可比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1)鸿达兴业
     鸿达兴业主营业务包括制氢、储氢及氢能综合应用业务;PVC、改性 PVC、

PVC 生态屋、PVC 医药包装材料等 PVC 新材料;土壤调理剂等环保产品,提供土
壤治理及环境修复工程等,对于氯碱化工板块,公司拥有 PVC 产能 100 万吨/年、
烧碱产能 100 万吨/年、电石产能 150 万吨/年。根据鸿达兴业披露的 2019 年半
年报,2019 年上半年,鸿达兴业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分别较 2018 年同期下降 3.08%
和 34.45%,较发行人业绩下滑幅度较小,主要系鸿达兴业与发行人产品结构差

异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根据鸿达兴业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内容,其 2019 年上半年化
工板块中的 PVC 产品、烧碱产品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73,968.81 万元、49,868.78
万元,而发行人同期 PVC、烧碱产品实现收入分别为 490,476.75 万元、123,384.16
万元,由于 2019 年上半年烧碱市场价格下跌明显,而 PVC 产品价格较为稳定,

鸿达兴业毛利润及净利润受烧碱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发行人小。2019 年上半


                                               75
年,鸿达兴业烧碱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3.61%,与发行人氯碱类产品收入跌幅
基本一致。
    2)2019 年上半年,鸿达兴业及发行人贸易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5.41%、

75.80%,鸿达兴业开展化工板块贸易业务的规模远小于发行人。受国内外经济
形势影响,大宗商品进出口及国内需求波动较大,降低了商品贸易的盈利能力,
2019 年 上 半 年 发 行 人 实 现 贸 易 业 务 收 入 3,066,224.45 万 元 , 实 现 毛 利
43,147.21 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变动 85.19%和-7.09%,同时贸易业务规模增
加影响相关销售及管理费用增加,亦导致发行人净利润变动幅度较高于鸿达兴

业。
    (2)氯碱化工
    氯碱化工的主营业务是生产和销售烧碱、聚氯乙烯、氯及氯制品等产品,
受国内氧化铝市场持续下滑、造纸、印染等行业需求平淡,以及中美贸易摩擦
等因素影响,国内烧碱市场维持持续震荡下滑趋势,氯碱行业整体供需矛盾愈

加突出。2019 年上半年氯碱化工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16.73%,主要系其贸易业务
产品收入减少所致。
    (3)ST 宜化
    ST 宜化主营业务是化肥产品(尿素、磷酸二铵等)、化工产品(聚氯乙烯、
烧碱等)的生产、销售。2019 年上半年,ST 宜化实现营业收入 722,082.25 万

元,实现净利润 7,542.69 万元,较 2018 年同期变动幅度分别为 15.77%和
-70.84%,主要系受中美贸易战影响,ST 宜化的主导产品烧碱销售价格大幅下跌,
从而影响了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4)英力特
    英力特主营业务是电石及其系列延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聚氯乙烯、烧碱

及其系列延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特种树脂生产及销售;电力、热力的生产及
销售。2019 年上半年,英力特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95,547.16 万元,较上年同期
下降 4.86%,主要系是烧碱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实现净利润 3,466.26 万元,较
上年同期下降 59.63%,主要原因一是烧碱销售价格同比下降,二是自备发电机
组因政策变化按自发自用电量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使公司用电成本增加、环

保费用支出增加等因素影响,生产成本同比上升。


                                        76
     (5)三友化工
     三友化工公司主要从事粘胶短纤维、纯碱、烧碱、聚氯乙烯、混合甲基环
硅氧烷等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2019 年上半年,三友化工净利润较上年同期

下降 63.25%,主要系粘胶纤维产销量提高导致的成本上涨,而产品销售价格下
跌所致,同时由于粘胶纤维产能及产量增加导致的管理费用增加,粘胶纤维在
建项目转固导致的相关项目借款利息费用化等因素,影响三友化工整体盈利水
平。
     经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对比,除氯碱化工外,2019 年上半年氯碱生产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滑。受烧碱及下游粘胶
产品价格大幅大跌的影响,ST 宜化、英力特、三友化工三家上市公司净利润下
滑幅度均超过 50%,其中三友化工及 ST 宜化净利润下降幅度分别达到 63.25%和
70.84%。在模拟剔除类金融子公司实现净利润及冲减财务费用的贷款贴息等因
素对发行人的影响后,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66.80%,与

氯碱行业上市公司净利润变动趋势一致。
     2、聚氯乙烯及氯碱类产品毛利率对比
     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 PVC 及烧碱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对比
情况如下:
 毛利率                     聚氯乙烯                                       烧碱

公司名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变动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变动率
ST 宜化           15.46%            20.03%     -4.57%               -                -             -
 新金路           -3.22%            -4.34%      1.12%         67.39%           68.03%      -0.64%
 英力特            5.65%               9.72%   -4.07%         49.38%           63.22%     -13.84%
天原集团           8.95%               1.76%    7.19%         47.93%           57.92%      -9.99%
中泰化学          29.02%            28.03%      0.99%         60.35%           68.61%      -8.26%
行业平均          11.17%            11.04%      0.13%         56.26%           64.45%      -8.18%
    注:ST 宜化聚氯乙烯毛利率的计算包含部分烧碱产品。

     经对比,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聚氯乙烯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 0.99%,
而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为 0.13%,聚氯乙烯行业整体毛利率较为稳定。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烧碱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 8.26%,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
减幅的均值为 8.18%,发行人氯碱产品毛利率及其变化与行业整体变动一致。
     (二)发行人纺织板块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1、纺织板块可比公司业绩对比

                                               77
        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较纺织板块上市公司业绩变动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行业    公司名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变动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变动率
        三友化工   1,047,842.85       998,788.62          4.91%      45,499.44       123,820.70        -63.25%
粘 胶   澳洋健康     171,900.43       258,722.51       -3.56%       -28,917.25            591.78    -4,986.48%
纤维    南京化纤      40,487.32        55,284.40      -26.77%          -700.02        -5,625.53        -87.56%
        新乡化纤     244,826.85       216,035.09       13.33%         6,776.72         2,345.09        188.97%
        百隆东方     286,451.05       294,278.11       -2.66%        22,449.30        32,599.61        -31.14%
        新野纺织     286,607.64       321,122.40      -10.75%        14,773.88        17,972.44        -17.80%
纱线    华茂股份     138,624.03       129,254.45          7.25%      30,001.73        12,181.92        146.28%
        凤竹纺织      51,199.72        43,658.79       17.27%         1,768.40         2,442.95        -27.61%
        常山北明     435,673.60       375,608.09       15.99%         2,781.14         2,858.08         -2.69%
        中泰化学   4,045,193.59     2,734,886.89       47.91%        35,727.78       127,490.87        -71.98%

        (1)粘胶纤维板块
        根据粘胶及纺织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公开信息,澳洋健康目前主
  要有医疗服务业务、康复服务业务、医药流通业务及化学纤维业务等四大板块,

  其中化学纤维业务主要为粘胶短纤的生产及销售,公司拥有粘胶短纤 30 万吨年
  产能。自 2019 年来澳洋健康粘胶短纤业务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导致相关产品
  收入及利润大幅下降,2019 年上半年澳洋健康实现营业收入 171,900.43 万元,
  实现净利润-28,917.25 万元。
        根据三友化纤披露的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子公司唐山三友集团兴达化

  纤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生产粘胶短纤 39.92 万吨,销售粘胶短纤 39.53 万吨,
  实 现主 营业 务收 入 453,763.11 万元, 利润 总额-28,503.41 万元 ,净 利润
  -21,030.62 万元,其中,兴达化纤本体实现利润总额-10,112.58 万元,净利润
  -7,600.74 万元,远达纤维实现利润总额-18,512.53 万元,净利润-13,551.57
  万元。

         南京化纤主要从事粘胶纤维、景观水的生产与经营业务,具有 8 万吨粘胶
  短纤年生产能力。自 2019 年来,中美爆发贸易战对纺织行业造成严重冲击,人
  民币汇率波动幅度加大,纺织品出口不畅,粘胶短纤下道企业开工率大幅下降,
  纺织原料价格大幅下跌。随着短纤产品销售困难,生产厂家纷纷减产、停产降
  低损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亦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临时停产检修去库存。

  2019 年上半年,南京化纤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6.77%,主要系粘胶纤维产


                                                     78
品销量及销售价格均同比下降所致。南京化纤的粘胶短纤生产子公司江苏金羚
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在 2019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23,910.28 万元,净利润
-4,096.91 万元。

    新乡化纤主营氨纶纤维、粘胶长丝和粘胶短纤维的生产与销售。其中,粘
胶长丝产销量增加,毛利润有较大幅度增长;氨纶纤维产销量增加,毛利润略
有增长;粘胶短纤维市场持续低迷,公司对其产量进行了向下调整。2019 年上
半年新乡化纤粘胶短纤产品实现收入 95,130,415.00 万元,占公司总体营业收
入的比例仅为 3.89%,粘胶短纤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 66.13%,粘胶短纤毛利率

较去年同期下降 9.41%。
    (2)纱线板块
    百隆东方主营业务为色纺纱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 2019 年上半年来,受
中美贸易战影响,国内纺织行业面临严峻的外部形势,同时随着库存压力加大,
终端市场需求异常低迷等因素叠加,致使全国棉纺织行业景气度持续下滑,根

据国家海关统计口径,2019 年上半年全国纺织品服装累计出口总额 1,242.3 亿
美元,同比减少 2.4%。2019 年上半年,百隆东方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较
上年同期下降 2.66%和 31.14%。
    新野纺织主营业务为从事中高档棉纺织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坯
布面料系列产品和纱线系列产品等。受 2019 年上半年中美贸易争端加剧、国内

宏观经济下行、外部经济环境复杂严峻等影响,国内纺织行业整体呈下行趋势。
2019 年上半年,新野纺织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 10.75%和
17.80%,其中纱线产品实现收入 181,454.11 万元,同比降幅为 14.40%。
    常山北明主营业务包括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及纺织业务两大板块,其
中纺织业务纯棉纱、布和涤棉纱、布的生产与销售。2019 年来受国际经济复苏

减弱以及贸易摩擦升级等因素的影响,纺织行业出口压力明显增加,内销市场
增速放缓,2019 年上半年,常山北明实现净利润 2,781.14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
少 2.69%,其中棉花产品毛利率 5.26%,较上年同期下滑 7.34%。
    2019 年上半年,国内粘胶纺织行业可比公司净利润水平整体下滑趋势明显,
其中粘胶纤维生产企业澳洋健康、三友化工、南京化纤净利润下降幅度分别为

-63.25%、-4,986.48%、-87.56%。新乡化纤净利润呈现净增长,主要系新乡化


                                  79
纤粘胶短纤产品在其全部产品收入中所占份额极小。在模拟剔除类金融子公司
剥离对发行人的影响后,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66.80%,
整体看来发行人业绩与粘胶纺织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绩变动一致。

    2、粘胶产品毛利率对比
    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与纺织板块可比公司在粘胶纤维产品的毛利率变动
对比情况如下:
    毛利率                                    粘胶纤维
   公司名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变动率

   澳洋健康                      -0.09%                          3.81%       -3.90%
   新乡化纤                     -13.36%                      -3.95%          -9.41%
   中泰化学                      18.07%                      28.05%          -9.98%
   行业平均                          1.54%                       9.30%       -7.76%

    根据粘胶纤维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告的 2019 年半年度、2018 年半年度报告,
澳洋健康、新乡化纤按产品对粘胶短纤产品收入、成本及毛利率进行了详细披
露。发行人粘胶纤维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主要系发行人生产线全部位于新疆地
区,与内地上市公司相比,在浆粕等部分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运输成本及生产
过程所需的电力成本、蒸汽成本方面均具有一定优势。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粘

胶纤维毛利率较 2018 年同期下滑 9.98%,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已披露的毛利率变
动基本一致。
    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与纺织板块可比公司粘胶纱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对比
情况如下:
    毛利率                                     粘胶纱

   公司名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6 月           变动率
   新野纺织                      17.25%                      16.47%           0.78%
   华茂股份                      15.06%                          6.40%        8.66%
   常山北明                          5.26%                   12.60%          -7.34%
   中泰化学                      12.99%                      12.99%           0.00%
   行业平均                      12.64%                      12.12%           0.53%

    根据粘胶纱板块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新野纺织、华茂股份、常山北
明对生产产品收入、成本及毛利率进行了详细披露。2019 年上半年,发行人粘
胶纱业务毛利率相较 2018 年同期保持稳定,而行业平均毛利率变动率为 0.54%,

与发行人粘胶纱产品毛利率变动具有一致性。


                                         80
    问题 6、2017 年 9 月申请人因实施价格垄断被国家发改委处以罚款 7111.45
万元;2017 年 8 月申请人子公司新疆富丽达因硫化氢排放浓度超标被库尔勒经

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罚款 100 万元。请保荐机构和律师核查上述事项是否构成
重大行政处罚,申请人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
(七)项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受到的国家发改委处罚情况

    (一)处罚情况
    发行人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发改办价监处罚[2017]11 号),认为:
    “现查明,新疆中泰公司在 2016 年销售聚氯乙烯树脂(以下简称“PVC”)
过程中,存在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事实。”

    “……同时考虑到新疆中泰公司在调查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如实陈述相关
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本机关对新疆中泰公司作出以下决定:
    (一)责令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
    (二)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处以二 O 一六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七

十一亿一千一百四十五万元百分之一的罚款,计七千一百一十一万四千五百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新疆中泰公
司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将罚款上
缴国库。……”
    “新疆中泰公司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起六

十日内,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
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期间,本行
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二)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出具了《关于新

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价格行为的说明》,认为“鉴于新疆中泰公司在调查过


                                    81
程中能够积极配合,如实陈述相关事实,事后能够积极整改,且上述情节较轻微,
持续时间较短,本机关依法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向新疆中泰公司下达了《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改办价监处罚【2017】11 号)》,责令新疆

中泰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按最低比例(1%)对其予以罚款。我委给予的
该等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属于从轻处罚。”
       本次发改委处罚根据反垄断法第 46 条第 1 款和反垄断法第 49 条规定,并按
前述规定的最低比例 1%进行罚款,属于从轻处罚。根据反垄断法第 46 条第 1
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

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
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反垄
断法第 49 条规定:“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
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
时间等因素。”据此,上述法律规定实施垄断协议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本次对发行
人处罚,按前述规定的最低档次比例罚款。
       2019 年 1 月 8 日,上述罚款已经由发行人银行账户汇缴至国家发展与改革
委员会中央财政汇缴专户。
       (三)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上述国家发改委处罚金额虽然绝对金额较大,但对发行人 2016 年、2017 年
及 2018 年业绩影响较小。上述处罚对发行人日常经营未造成重大影响,目前企
业生产经营正常。
       发行人 2016-2018 年度主要经营业绩和拟处罚金额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7,022,262.99     4,105,902.70   2,336,232.41
营业利润                              303,124.21      299,392.38     192,198.72
净利润                                256,120.84      245,301.81     193,621.1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42,801.38      240,231.60     184,347.44
拟处罚额                                7,111.45         7,111.45       7,111.45
占比                                         2.93%         2.96%          3.86%

       因此,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82
其他情形,不属于《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不得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情形,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二、2017 年 8 月新疆富丽达环保处罚情况

    (一)处罚情况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于 2017 年 8 月向新疆富丽达下达《行政
处罚决定书》(库开管环罚[2017]14 号),认定:“2017 年 8 月 14 日巴州信访案
件督办组第一组、巴州环保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巴州环境监测站
等巴州环保部门在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经监测数据显示你单位污染因子二

氧化硫排放浓度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级标准(无
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硫化氢排放浓度超过《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一级标准。”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 99 条第 2 项规定,决定对新疆富丽达处以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佰万

元整。”
    (二)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2017 年 9 月 30 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就中泰化学子公司新疆富
丽达 8 月 19 日受到的环保处罚事宜出具了《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行政
处罚的相关说明》,认为:

    “我局因在 2017 年 8 月现场检查新疆富丽达相关‘三废’排放情况,发现其
中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和硫化氢排放浓度超标,其他排放达标。为此我局特出具
《行政处罚决定书》(库开管环[2017]14 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99 条第
2 项规定,对新疆富丽达处以罚款 100 万元。因新疆富丽达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不
构成情节严重,故没有责令停产和关闭。”

    “上述处罚决定书下发后,新疆富丽达积极配合,缴纳了 100 万元罚款,并
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包括:对其一期、二期 138 个生化池进行临时封闭,并对生
化好氧池进行篷布覆盖,同时开展对生化好氧池永久性密闭改造工程。”
    “经我局调取废气在线检测数据及生产运行记录,对比显示均达标。巴州环
境监测站对新疆富丽达厂区四个点位四个时间段监测,监测数据均不超标。”

    “综上,我局认为:新疆富丽达的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83
且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消除不良影响,排放均已达标,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三)不属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上述行政处罚金额较小,对新疆富丽达和发行人的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
响。新疆富丽达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保证了废气的达标排放。根据库尔勒经
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出具的说明以及网络查询,本次硫化氢排放浓度超标未造成
严重后果,不存在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属于《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第(七)项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影

响。
    二、保荐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缴纳凭证,访谈了发行人销售和子公
司环保负责人,了解了企业的定价策略,查看了污染源和环保处理设施,取得了
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说明,通过互联网检索了处罚和后续整改的公开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以上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上述行政处罚
对发行人经营利润影响较小,发行人日常经营正常。发行人该等违法行为未严重
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亦不属于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构成《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对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三、律师核查意见
    浦栋律师认为:本次国家发改委关于中泰化学存在参与垄断违法行为事实的
处罚情节较轻微,且从轻处罚,故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且垄断违法行为对涉及
的聚氯乙烯下游采购厂商客户构成影响,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不构
成实质性影响,故前述中泰化学违法行为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新疆富丽达上述环境违法行政处罚不构成情节严重,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故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且已经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故也
不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严重损害投资者
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84
                         第二部分 一般问题

    问题 1、请保荐机构核查申请人分红情况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对申请人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内容
逐条发表核查意见,并核查申请人是否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落实《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回复:
    一、《公司章程》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条款
    公司《公司章程》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制定,上市以来根
据证券监管法规的要求先后进行了多次修改,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行《公司章程》经公司六届六次董事会及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作出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
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资产负债表;
    (二)利润表;

    (三)利润分配表;
    (四)现金流量表;
    (五)会计报表附注;
    公司不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上款除第(3)项以外的会
计报表及附注。

    第一百九十一条 季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编制。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计账册。公司的资产,
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85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
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
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九十四条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

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为依据向股东分配利润,并遵守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进行
分配的原则;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第一百九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
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86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本条特殊情况指:公司如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
资金项目除外),可以不分红。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
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3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分配预案。
    (四)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

事会就不进行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
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
予以披露。
    第一百九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比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
配政策进行调整。




                                  87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
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1、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390,239,078 股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7,804,781.56 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5 年度未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
    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146,449,598 股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93,180,463.82 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6 年度未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146,449,598 股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21,967,439.70 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7 年度未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146,449,598 股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364,896,431.66 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18 年度未进行红股派送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现金
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发行人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
情况
    2012 年 5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进行了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东方花旗对公司落实《通知》有关内

容逐条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88
 条款分类          条款范围                     适用核查条款的核查内容
                    第一条                      关于利润分配的总括性要求
                    第二条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第三条                     关于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的制定
适用核查的
                                               关于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的执行
  条款              第四条
                                                 以及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
                    第五条                关于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的披露
                    第七条                关于拟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事宜
不适用核查
               第六、八、九条                              -
 的条款

     (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之第一条落实
情况
     上市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
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

决策程序和机制。
     1、发行人能够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
分配事项,不存在利润分配事宜受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支配的情形。
     2、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现金分红的透明度,更
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综合

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2017-2019 年度)》,并经 2017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及 2017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回报
规划能够充分维护发行人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3、2012 年 8 月 16 日,发行人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公司对分红政策和决策程序进一步细化,将原公司章程中: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
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 30%;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


                                     89
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董事会当年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当年的定期报告
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

表独立意见。”
    修改为:“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为依据向股东分配利润,并遵守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进行
分配的原则;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将原公司章程中: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

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修改为:“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
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本条特殊情况指:公司如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
资金项目除外),可以不分红。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
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3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90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
条件下,提出股票分配预案。

    (四)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增加以下条款: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公司因前述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
事会就不进行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
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

予以披露。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
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
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

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下条款顺延)。
    (二)《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之第二条落实
情况
    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
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




                                   91
情况。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
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相关内容。
    1、发行人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于 2012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 2012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中泰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
分配具体政策做出修订并新增“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的变更”;并审议通过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计划(2012 年-2014 年)》的议案,对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
证,并对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发行人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 201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15 年-2017 年)》的议案。
    发行人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 2017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新疆中泰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 年度)》的议案。
    2、发行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相关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中对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现金分红的情况进行了信息披露。独立董事已对利润分配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3、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涵盖了《通知》第二条要求载明的主要内容,
发行人现行的公司章程载明的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及其决策程序相关条款摘录如

下:
    项目                                   章程条款摘录
               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
               利润为依据向股东分配利润,并遵守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的基
               孰低进行分配的原则;
本原则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
               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92
                第一百九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
               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
               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 10%。
               本条特殊情况指:公司如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
               集资金项目除外),可以不分红。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
利润分配政策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占最近一
的具体内容
               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
               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分配预案。
               (四)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一百九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
               董事会就不进行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
利润分配方案 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
的审议和变更 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程序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比较大变化时,公司可
               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
               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
               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三)《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之第三条落实
情况
       上市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


                                       93
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1、《通知》颁布后,发行人已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结
合公司当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了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发行人独立董事已对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独立意见:“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同时考虑了

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 2015 年
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目前经营状况和未来的经营计划的实施,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制定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
合公司 2016 年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目前经营状况和未来的经营计划的实

施,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目前经营状况和未来
的经营计划的实施,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

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目
前经营状况和未来的经营计划的实施,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上述
利润分配预案”。
    3、发行人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对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

出席会议的股东对该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同时发行人采取了网络投
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发行人管理层已充分听取在场股东
和网络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了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之第四条落实
情况




                                   94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
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通知》颁布后,发行人能够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五)《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之第五条落实
情况

    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

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通知》颁布后,发行人《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
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已基本按照《通知》要求披露了公司现金分红政
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六)《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之第六条落实

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好利润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发行人不适用。
    (七)《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之第七条落实

情况
    拟发行证券的上市公司应制定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对经营利润用于自身
发展和回报股东要合理平衡,要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发行人 已制 定了 《新疆 中泰 化学 股份 有限 公司未 来三 年股 东回 报规划
(2017-2019 年度)》,对股东回报做出了合理规划。同时,《公司章程》等相关制




                                    95
度和文件从整体上能够体现公司合理平衡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重
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提升对股东的回报的总体目标。
    2017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疆中

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在该预
案的“第六章 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中,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披露。
    (八)《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之第八条落实
情况

    当事人进行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上市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
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
红政策及相应的规划安排、董事会的情况说明等信息。
    发行人不适用。

    (九)《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之第九条落实
情况
    各证监局应当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各上市公司,督促其遵照执行。各证监
局、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内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
决策过程、执行情况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监管。

    发行人不适用。
    四、发行人年度股东大会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的情况
    经发行人于 2012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 2012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疆中

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
润分配具体政策做出修订并新增“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第一百九十二条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的变更”,《公司章程》已全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的相关要求。发行人年度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审议、披露均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执行。


                                   96
    五、保荐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历次与分红相关的会议资料、公告以及公司
的章程和章程修正案,并逐项检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查阅了报告期内的定

期报告及审计报告;查阅了发行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信息披露中有关分红情况
的内容,并已在《尽职调查报告》中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披
露。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公司章程》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完善
了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在考虑对股东持续、稳定的回报基础上,强化回

报意识,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分红情况均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规划(2017-2019 年度)》及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报告期内,发行人落实
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


    问题 2、请申请人公开披露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
管措施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同时请保荐机构就相应事项及整改措施进
行核查,并就整改效果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以及相应整改措施
    发行人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近五年来,发
行人被中国证监会新疆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作如
下说明:
    (一)《关于中泰化学现场检查的监管关注函》(新证监局函〔2013〕161号)
    1、证监局提出的问题

    (1)财务独立性不足
    ①在财务核算方面,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使用股份公司 SAP 系统,设立
了 8 个帐套,不利于财务独立核算、内幕信息管理和内幕交易防控。
    ②资金支付审批方面,经抽查发现,2013 年 10 月子公司托克逊能化向股份

                                   97
公司借款 1.33 亿元,财务资助审批表上财务资产部主管领导签署人为 2012 年末
已调任集团公司董事及总会计师孙润兰。
    ③资金管理方面,检查发现,公司部分银行预留印鉴未及时变更,个人印鉴
仍为 2012 年末已调任集团公司董事及总会计师孙润兰,存在合规和操作风险。

    (2)人员变更较大、控股股东承诺履行不到位
    中泰集团成立后,你公司董事长王洪欣兼任集团公司董事长,原副总经理王
龙远、余小南、刘新春,财务总监孙润兰等 4 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余 61 名中层
或一般工作人员调整至中泰集团工作,人员调配幅度较大。
    通过现场检查和人员访谈,上述人员变动对上市公司部分具体职能部门的运
营管理带来较大影响,有悖于集团公司在 2012 年 11 月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做出的
“无改变中泰化学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无对中泰化学现有员工聘
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的承诺。

    (3)存在大额关联交易、业务独立性不足
    ①你公司在 2012 年向关联方新冶能源(2012 年 8 月其由中泰集团托管、2013
年 11 月经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中泰集团持有其股权 69.09%)采购电石 8.4 亿元,
交易金额占同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达 14.78%;2013 年 1-10 月,采购金额 9.64
亿元,关联交易有增无减。此外,与同类交易采取的后付款结算方式不同,截至
2013 年 9 月末,对其预付账款余额 2.25 亿元。
    ②你公司在 2012 年向中泰集团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蓝天物流因采购煤
炭、助剂和接受运输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5.38 亿元(其中运费 4.21 亿元,

占同期期间费用单独列支的运输费 6.62 亿元的 63.6%);2013 年 1-10 月,关联
交易金额 7.11 亿元(其中运费 4.88 亿元),关联交易金额有增无减。
    你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为中泰集团成立后新增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大,占
同类交易比例高,不符合《关于开展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进一步提高
上市公司独立性工作的通知》的监管要求。
    (4)募集资金核算不够规范
    你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15.99 亿元,计入资本公积的
发行费用 2,222 万元。检查发现,发行费用中包含咨询顾问费 20 万元、《中国化

工报》信息披露费 3 万元。上述费用不具有直接、新增两个特征,不属于发行权
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不应自发行收入中抵减并计入资本公积。

                                    98
    (5)内幕信息登记管理不完善
    你公司在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无本人签名、内幕信息登记事项不全面(仅限
于定期报告和再融资事项,对于重大投资和重大合同未予以登记)等问题,不符
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的登记管理要求。
    (6)高管职责分配欠合理
    总经理范雪峰同时兼任董事会秘书,并主管财务资产部,经营、信披及财务
职能交叉,不利于公司内部制衡和相互制约与监督,同时一人身兼多职,易导致
某些职能的缺位。
    (7)其他关注事项
    随着公司大量在建工程转固,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和利息支出的费用化将对后
续经营业绩带来重大影响。2013 年 9 月末你公司固定资产余额 171.9 亿元,较

2011 年末 59.38 亿元新增 112.52 亿元,增幅 189.49%;此外,截至 2013 年 9 月
末,你公司较年初新增借款 20.7 亿元,借款余额 136.7 亿元,2013 年 1-9 月财务
费用 5.31 亿元,较去年同期上升 653.69%。公司经营杠杆与财务杠杆较高,可能
存在一定的经营、财务风险。
    2、整改措施
    (1)中泰化学于 2010 年投资建立了 SAP 信息系统,该信息平台是一个开
放性平台,可由不同公司在此平台使用。根据监管要求,为确保与控股股东财务
独立,中泰集团单独建立了财务系统,该项工作已完成。

    (2)公司已对该审批流程进行了规范。公司已邀请保荐人、律师对中泰集
团、公司高管、业务部门进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指导培训,同时要求高管人员
积极参加证监会、交易所、证监局的培训,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五分开的要
求,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3)公司已着手对银行印鉴进行变更,已于 2014 年全部变更完毕。公司已
邀请保荐人、律师对中泰集团、公司高管、业务部门进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指
导培训,同时要求高管人员积极参加证监会、交易所、证监局的培训,公司将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五分开的要求,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杜绝此类事件的发

生。
    (4)中泰化学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了

                                    99
换届选举,并召开五届一次董事会,聘任了新一届高管人员,公司管理力量已得
到加强,后续公司将不断加强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
能力。
    (5)2013 年 11 月,新疆国资委已将新冶能源的股权正式无偿划转给中泰

集团。中泰集团为新冶能源控股股东,新冶能源为中泰化学参股子公司。对于可
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中泰化学将严格依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依据公平定价原则并做好
信息披露工作。
    (6)蓝天物流成立于 2003 年,为一家民营企业,拥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一直承揽中泰化学的产品及原材料运输业务。2012 年 10 月,中泰集团通过收购
股权及增资持有蓝天物流 51%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目前,蓝天物流为中泰化
学全资子公司。中泰化学原材料与产品运输量大,需要强有力的运输保障,蓝天

物流目前已获得 4A 级物流企业资质,并拥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拥有较大的
运输能力,蓝天物流组建的联合车队在降低中泰化学产品运输价格及运力保障中
起到了重要作用。公司与蓝天物流之间的交易对于双方都具有经济合理性,是完
全市场化的交易行为,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执行。
    2012 年 6 月蓝天物流取得煤炭经营许可证,目前自治区煤炭销售仍需经营
许可证。公司下属公司中泰矿冶向蓝天物流采购煤炭,关联交易价格是按照市场
价格执行的。引入蓝天物流作为煤炭供应商,对煤炭采购价格具有互相制衡作用,
避免集中在一家或几家供应商采购,对稳定煤炭采购、平抑价格都起到了有效的

作用。
    (7)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对上述发行费用进行了账务调整,将其从资
本公积科目调整至管理费用科目。
    公司将加强对有关财务会计和内审人员的专业培训,认真研判证监会、财政
部相关制度、准则,提高职业素质,同时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规定加强公司对募集资金
的内审工作,强化内审的复核监督职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8)公司已修改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对相关事项已进行了本人签名。

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等证监会、交易所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规定,全面登记内幕信息,做好内

                                  100
幕交易防控。
    (9)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五届一次董事会,聘任范雪峰为公司总
经理,聘任雷霞、杨江红、丁永众、王泉成为副总经理,聘任杨江红为财务总监
兼任董事会秘书。经营层对高管职责进行了具体分工,形成内部制衡和相互制约

的工作机制。
    (二)《关于中泰化学双随机现场检查的监管关注函》(新证监局函〔2016〕
203号)
    1、证监局提出的问题

    (1)公司治理及内控规范方面
    ①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在 2015 年仅召开一次会议,与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第 14 条“薪酬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

两次会议”的规定不符。
    ②新疆富丽达公司治理及内控规范方面问题
    A、新疆富丽达目前仍沿用其股东浙江富丽达的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由于《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规定存在差异,新疆富丽达目前的
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不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二是公司董事长办公会、

党政联席会职责划分不明确,缺乏议事规则。目前新疆富丽达的日常事项主要通
过董事长办公会及党政联席会审议决策,但二者无明确职责划分无相关议事规
则。三是公司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印章管理制度》。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规定,公司有合同专用章两枚,分别用于以公司名义签发的粘胶纤维产品销售合
同以及其他合同。目前公司对所有合同均使用合同专用章 2,合同专用章 1 已封

存,但公司未对《印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B、经抽查发现,公司 2016 年与哈密市商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上盖有公
司公章,但未按照公司《用印管理制度》规定在用印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C、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有待完善。
    一是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无会议记录。不符合《公司法》第 48 条及第 55

条相关规定。二是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吴国军代张小水进行投票但未见授权
委托书,不符合《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三是公司监事会于 2015 年、
2016 年各开过一次监事会,但未对相关资料进行书面存档。
    (2)募集资金管理方面
                                  101
    ①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使用及费用报销审批流程》与《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对资金支出审批程序的规定存在冲突。《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
“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联签制度”,每一笔募集资金

的使用均需由财务资产部审核,总经理、董事长签批;《资金使用及费用报销审
批流程》对资金的使用根据金额大小进行分层审批,资金在同一公司不同账户之
间的调拨仅需财务总监审批,且该制度并未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进行单独
规定。
    ②经抽查,中泰化学多次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农行账户而

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审批,而是根据《资金使用及
费用报销审批流程》,按照资金在同一公司不同账户之间的调拨程序进行审批,
与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不符。
    (3)年报信息披露及财务核算方面
    ①关联方资金往来披露不完整

    公司 2015 年年报重要事项部分对“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披露,公司向中泰
集团申请并实际接收财务资助 4.5 亿元。实际除上述披露金额外,2015 年 1 月 8
月,中泰集团还向中泰股份多次提供短期财务资助,拆借时间两日至两月不等,
短期财务资助发生额合计 79,990 万元,均未签署协议,上述财务资助均归还,
但未计利息费用,也未在公司年度报告“关联方资金拆借”中均未予披露。

    ②多计财务资助利息收入
    2015 年 11 月,公司向参股公司圣雄能源提供财务资助 10 亿元,同时收回
5.4 亿元,实际提供 4.6 亿元。年末,公司按照 10 亿元为基数计提财务资助利息
收入,多计利息收入 258.38 万元。
    ③下属子公司个别资产权属不清晰

    为解决项目建设新进员工住宿问题,2013 年 8 月,子公司托克逊能化与托
克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了《企业团购集资统建住房认购合同书》及《企业
团购集资统建住房分批退转框架协议书》,由托克逊能化认购 654 套集资统建住
房作为员工宿舍。合同约定如员工自愿直接向托克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该
房屋的,托克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直接和公司批准购买的员工进行正常房屋

交易并办理合法手续。原由公司支付的房款,托克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直接


                                   102
和公司批准购买的员工进行正常房屋交易并办理合法手续。原由公司支付的房
款,托克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公司员工支付的房款后即逐一退还公司。
且约定,经公司员工认购后,若 654 套房屋还有剩余,则剩余房屋作为公司员工

宿舍,届时再按公司要求办理正常手续。截至 2015 年末,相关购房款 1.18 亿元
长期挂账“预付账款—托克逊县住房和成乡建设局”。上述集资房目前权属不清
晰。
    ④个别子公司会计核算未保持谨慎性和一贯性原则
    子公司金富纱业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企业使用新

疆地产棉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建〔2014〕433 号文)规定,当新疆棉
花价格高于同期进口棉价格 1,500 元/吨时,享受使用新疆棉(含粘胶纤维)每吨
补贴 800 元的优惠政策,且当年补贴资金于次年审核拨付、金富纱业计提该项原
料补贴的具体处理为:2015 年 1-3 月按月计提,计提金额为当月销售数量×800
元/吨计算;4-6 月末均未计提;7 月集中补提 4-6 月补贴;8 月补提 7-8 月原料补

贴;9 月对 1-9 月计提的原料补贴吨数进行调整;10 月对 9 月的调整重新冲回;
11 月未计提;12 月集中计提 10-12 月原料补贴。2016 年 1-6 月则均未计提。
    上述处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由于新疆棉花价格采用自治区发改委公布的当
年度新疆地产棉价格信息测算确定,该价格通常在下半年才能确定,故公司在年
初就开始计提依据不充分,计提不谨慎;二是公司对原料补贴的会计处理较为随

意,月度、年度均未保持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和可比性。
    ⑤部分子公司存货减值测试不准确或不谨慎
    子公司金富纱业产品存在减值迹象,但公司及会计师未对存货进行跌价测
试,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⑥部分财务列报不准确

    公司对圣雄的财务资助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而非“其他应收款”。
    2、整改措施

    (1)公司已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相关条款
已改为薪酬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2)公司证券部已按照上市公司的管理要求,对富丽达对上述管理制度存

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配合该公司进行整改。根据《公司法》及新疆富丽达现行


                                   103
《公司章程》,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经新疆富丽达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决议。制定《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会议的职责权限和
议事规则。修订《印章管理办法》,加强对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规范公司合同

专用章的使用及保管,明确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销毁不再使用的合同专用章。
    (3)新疆富丽达对《印章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
议通过,《印章管理办法》(修订)对公司的公章用印的审批和登记管理进行了明
确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4)新疆富丽达对 2015 年 1 月公司控股富丽达后的三会资料进行了梳理,

对存在的问题已开始整改,完善会议议案、会议记录及授权委托书。今后严格按
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并保证会议资料的完备。
    针对新疆富丽达存在的问题,上市公司已向所有控股公司发出自查通知,要
求对照检查各自在内控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认真检查和落实,认真督促子公司
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5)公司已通知下属有募集资金专户的子公司对每笔付款进行核查,对于
审批流程存在签字不全的,全部进行整改,此项工作已经完成。
    (6)对于上述问题公司已下发通知要求每家使用募集资金的子公司对每一
笔付款申请进行限期核查,对于审批流程存在签字不全的全部进行整改,此项工
作已经完成。

    针对上述募集资金问题,公司将加强对有关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严格
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公
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7)上述 79,99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合同已经补签。公司将加强财务资助管理,
对每一笔均签署协议,并在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8)中泰化学与圣雄公司在 11 月将此笔利息进行调整,退还多收利息。公
司将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准确计算财务资助利息,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9)因托克逊能化远离市区,为稳定员工队伍,公司购买统建房主要用于
解决员工在当地住宅问题,但由于托克逊能化员工年龄均较年轻,经济能力有限,
目前能认购统建房的员工有限。托克逊能化认购的集资统建房,截至目前已出售

给员工 90 套。经过调查,愿意认购统建房的员工人数较多,随着公司在托克逊


                                  104
地区规划项目的逐步落地和员工收入的增长,后期将会通过销售一部分给员工,
存留一部分办理产权手续做为宿舍的方式逐步解决集资房权属不清晰问题。
    (10)金富纱业 2014 年度计提用棉补贴 22,601,634.47 元,2015 年实际收到

22,598,400.00 元。该公司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纺织企业使用新疆地产棉补贴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建〔2014〕433 号文)的规定,2015 年 1-3 月按月进
行计提用棉补贴,但因 2015 年二季度起进口棉价格和新疆地产棉的价格波动较
为明显,且出现频繁变动趋势,该项政策计提的价格差异基础出现变化,无法准
确判断新疆地产棉花价格和进口棉花价格差异是否在 1,500 元以上,公司 2015

年 4-6 月依据谨慎性未再进行计提用棉补贴。2015 年 7 月中泰化学开始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公司及审计、律师、券商等中介一起去与自治区纺织行办专家进行沟
通后,一致认为 2015 年度继续享受该补贴政策具有极大可能性,故公司下半年
进行了集中补提。2015 年度金富纱业计提用棉补贴 48,792,075.18 元,2016 年度
实际收到 49,571,800.00 元,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6 年度进口棉和新疆地产棉花价格一直处于下降趋势,无法准确判断新
疆地产棉花价格和进口棉花价格差异是否 1,500 元以上,价格差异的波动使公司
2016 年度能否继续享受用棉补贴存在极大不确定性,因此 2016 年度未计提用棉
补贴,此项补贴也由原来的权责发生制确认改成收付实现制,并根据经过审核实
际收到的财政补贴资金再确认损益。

    (11)2015 年末会计师对金富纱业期末存货进行了跌价准备测试,部分期
末数量少、价值低的存货确实存在较小金额的跌价,但因未达到金富纱业期末未
更正错报重要性水平,且未计提金额不存在重大影响,故未进行计提。公司将严
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期末存货进行跌价测算,对于确实存在跌价的
品类将严格按照规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2)公司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列报在“其他应收款”科目。
    (三)《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
〔2015〕第94号)
    1、证监局提出的问题

    2015 年 2 月 28 日,你公司披露了 2015 年业绩快报公告,预计 2014 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 35,037.60 万元,上年同期为 11,378.76 万元,净


                                   105
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延长了部分固定资
产的累计折旧年限。
    2015 年 3 月 31 日,你公司披露了 2015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 2015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 9,000-12,000 万元,上年同
期为盈利 9,622.71 万元,业绩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2015 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
聚氯乙烯树脂、烧碱价格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作出书面说明:
    (1)请你公司结合行业情况、产品价格、公司自身情况补充说明 2015 年第

一季度预计亏损的详细原因;
    (2)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达到 70%,在业绩出现大幅下滑的情况下,请说
明应对偿债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3)在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大幅下降的情况下,请详细说明公司相关存货、
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及其理由;

    (4)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2、整改措施
    (1)2015 年一季度公司预计亏损原因如下:
    2014-2015 年氯碱市场价格持续下滑,一季度是全年产品销售淡季,加之受
原油价格下跌影响,2015 年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价

格较 2014 年同期均呈现较大下滑趋势,其中聚氯乙烯树脂平均销售价格 4,593
元/吨,较上年同期 5,403 元/吨,下降 810 元/吨,减少利润 2.61 亿元,烧碱平均
销售价格 1,650 元/吨,较上年同期 1,856 元/吨,下降 206 元/吨,减少利润 0.54
亿元。
    (2)公司截至 2014 年末资产负债率约为 67.7%,在资产负债率较高和业绩

出现下滑的情况下,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偿债风险,主要包括措施如下:
    ①保证现有生产装置的良好运行,通过节能降耗降低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积
极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自备电厂优势,实现优势资源转化,培育公司新的利
润增长点。同时抓住氯碱市场触底回升的机遇,努力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②公司期末货币资金及应收票据占款余额 26.62 亿元,存货余额 13.3 亿元,

公司拟进一步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努力挖潜,降低不合理资金占用,改善资产负


                                    106
债结构,逐步降低资产负债率。
    ③在当前主要产品市场增长乏力的宏观经济环境下,控制好固定资产投资规
模,保证全年现金盈余,逐步降低负债规模,以降低资产负债率。

    ④对于现有债务,公司拟通过利率市场化的机遇,丰富融资手段,调整金融
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目前公司各项贷款、债券均能按期还本付息,债务风
险处于可控状态。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中存货跌价准备的概念和确认条
件,公司存货没有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中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的概念和确认条件,公司固定资产没有减值迹象。主要原因如下:
    目前公司主要生产装置采取国内、国际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主要装置都在安
全平稳满负荷运行,保证装置能够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发挥应有
的设计产能,自备电成本优势明显,公司主要产品成本均低于市场销售价格。公
司主要产品按照市价销售仍然有一定的销售毛利。2015 年 4 月,公司主要产品

价格较一季度有一定幅度回升,其中聚氯乙烯树脂回升 900 元/吨左右。综上所
述公司存货和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四)《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
〔2015〕第280号)
    1、证监局提出的问题

    近日,我部多次收到投资者关于你公司在人员、机构、资产、财务、业务等

方面与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独立性问题的投诉。请你公
司就与控股股东中泰集团之间是否存在不独立的情形进行认真自查。
    2、自查情况及整改措施

    (1)人员独立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人员独立
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产生,先履行中泰集团党委考察程序,再由提名委员会核查后,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2)业务独立情况:中泰集团对其下属公司履行服务、指导、培训、监督
的职责,在党建、文化建设方面由中泰集团统一标准和要求。中泰化学下属 21
家控股子公司、7 家参股子公司,自 2012 年 6 月底公司本部西山事业部生产装
置停产后,中泰化学本部不再具有生产职能,完全成为股权投资型企业,生产全
                                  107
部由下属子公司完成,且各子公司按《公司法》独立运行、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
和风险,中泰化学本部的核心业务已转型为贸易和资本运作。公司具体经营业务
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的其他单位目前没有从事与

公司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公司与中泰集团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关联交
易。公司在生产经营方面拥有完整的业务链,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
的现象。
    (3)资产独立情况: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没有被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人占用或者支配。公司的资产与控股股东的资产严格分开,其权属完全归

公司所有;不存在以资产为股东提供担保,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
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机构独立情况: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等机构,各机构均独立于公司股东,依法行使各自职权。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运营需要,建立了完善的组织结构,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

统。公司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生产经营场所,中泰集团租赁公司的办公楼部分
楼层作为办公场所,在办公场所布置上与中泰化学进行合理隔离,办公机构与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分开且独立运作的。
    (5)财务独立情况:财务核算独立,公司自成立以来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
逐步建立了健全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体系,并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要

求,独立进行财务决算;财务人员独立,公司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对上市公
司负责,公司财务部长及其他财务人员由公司任命或聘任,有明确的岗位职责,
由公司进行绩效考核,支付薪酬;资金管理独立,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没有
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公司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
理制度,独立财务决策。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其他关联企业提供

担保。
    综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泰集团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在人员、业
务、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是分开的,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五分开”的要求运作,维护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确保上市公司健康、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

值。
    (五)《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

                                 108
〔2015〕第417号)
    1、证监局提出的问题

    2015 年 8 月 27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的公告》,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 2014 年销售费用中运输

费、营业外收入中政府补助以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会计核算存在错误,你公司对
2014 年年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了更正。其中,2014 年净利润由 35,037.60 万元更
正为 33,217.86 万元,更正数额为 1,819.74 万元,占更正后 2014 年净利润的 5.50%。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1 条、
第 2.5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

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
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以上监管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检查,采取了加强对
中泰化学及子公司会计处理学习培训等整改措施,并提醒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法
律、法规、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雷霞的监管函》(中小
板监管函〔2016〕第93号)

    2016 年 5 月 1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副总经理雷霞发出的监管函,内
容如下: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披露 2016 年一季度
报告,你的配偶易得雨在公司一季度报告披露前 30 日内,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
卖出公司股票 10,000 股,交易金额 8.30 万元。

    易得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8.17 条的规定。你作为公司副总经理,未能勤勉尽责督促配偶合
规买卖公司股票,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3.1.8 条和《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8.17 条的规定。请你充分
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109
    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买卖股票应当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规定,不得违规交易股票。”

    公司及时将此监管函转给雷霞,引以为戒。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对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持股及买卖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提
醒他们严格遵守法规,避免违规行为,及时申报持股变动信息,由公司做好披露
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7〕

第 174 号)
    2017 年 10 月 3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现发行人存在“部分关联交易审议
程序不合规”以及“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违规情形,
并就有关事项向发行人董事会及相关当事人出具《关于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 174 号),对有关事项提起监管关注。

经保荐机构核查,上述关注函涉及的具体关注事项及整改情况如下:
    1、深交所关注事项一:部分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不合规。
    深交所监管函:“2015 年 10 月 31 日,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向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你公司拟为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共

计 46.54 亿元,拟为圣雄能源提供财务资助 10 亿元。2015 年 11 月 19 日,上述
议案经你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4 月,你公司董事
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时任董事孙润兰曾担任圣雄能源董事,圣雄能源为你公
司关联方,但你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未按关联交易程序进行审议,相关关联
董事未回避表决,直至 2017 年 6 月 2 日才补充履行审议程序。”

    2015 年 8 月 18 日,发行人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
向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议案》及相关法律文件;2015 年 9 月 7 日,
增资圣雄能源并向圣雄能源委派 3 名董事,其中孙润兰为时任发行人第五届董
事,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为现任第六届董事。
    2015 年 10 月 31 日,发行人五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新

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向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


                                   110
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发行人拟为圣雄能源提供担保共计
46.54 亿元,拟为圣雄能源提供财务资助 10 亿元。2015 年 11 月 19 日,上述议
案经发行人 2015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发行人在做出上述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时,发行人董事会及相关当事人因对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监管
规定中的关联自然人及关联方认定条款理解不够透彻,误认为圣雄能源仅为发行
人参股公司,不属于前述规则认定的关联方法人,未能及时将圣雄能源认定为关
联方,故未能按照监管规定将上述交易按照关联交易处理,并进行信息披露。

       针对上述错误,2017 年 6 月 2 日,发行人董事会召开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
将圣雄能源补充确认为关联方,补充确认上述关联交易,补充履行了审议程序,
并予以公告。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认为:上述补充确认程序合法有效,
关联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7 年 6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并

通过发行人六届七次董事会审议的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同时,孙润兰和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于 2017 年 4 月辞去圣雄能源董事。
       2、深交所关注事项二: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监管函:“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4 月,你公司向圣雄能源采购原材
料、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其中 2015 年 9 月至 12 月发生额为 3.57 亿元,

2016 年发生额为 17.16 亿元,2017 年 1 月至 4 月发生额为 11.44 亿元。
       2016 年至 2017 年 4 月,你公司与圣雄能源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其中 2016
年合同金额为 31.62 亿元,产生租赁收入 1.02 亿元,2017 年 1 月至 4 月新增合
同金额 5 亿元,产生租赁收入 0.57 亿元。
       你公司现任副总经理1担任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泰纤维”)

董事,2017 年 1 月至 4 月,你公司与天泰纤维及其下属公司发生销售商品和采
购原材料等日常关联交易 0.49 亿元;你公司现任职工代表监事担任新疆泰昌实
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昌实业”)董事,2017 年 1 至 4 月,你公司与泰
昌实业发生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0.34 亿元。
       2016 年,你公司及下属公司向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


1
    2018 年 9 月 21 日,经发行人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李芸华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111
子公司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棉纺机设备,支付预付款金额超出审
批额度 2.4 亿元。
    你公司对上述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17 年 6

月 2 日才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0.2.1 条、
第 10.2.4 条、第 10.2.5 条和第 10.2.11 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王洪欣、董事兼
总经理杨江红、董事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时任董事孙润兰、时任总经理范雪
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订)》第 2.2 条和第 3.1.5 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你公
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潘玉英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2.2 条、第 3.1.5 条和第 3.2.2 条的规定,对
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请你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
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
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上述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起因和过程,具体如下:
    (1)关于与圣雄能源之间的未履行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
    2015 年 9 月至 2017 年 4 月,发行人的第五届董事孙润兰和第六届董事帕尔
哈提买买提依明兼任圣雄能源董事,导致圣雄能源构成为关联方,但发行人对
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人的定义认识不够透彻,导致误认为双方之间交易为一般正常

交易,不作为关联交易,故没有履行关联交易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与天泰纤维之间的未履行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
    发行人于 2016 年 12 月底和 2017 年 1 月初投资入股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
占其 35.07%股权,主营业务为天然纤维、人造纤维、化学纤维、工业硫氢化钠
的生产,销售;同时委派时任发行人副总经理担任李芸华担任天泰纤维董事。

    违规原因与上述圣雄能源违规事由相同,发行人对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定义


                                    112
理解不透彻,仅将天泰纤维作为参股公司,没有意识到系关联方,故对 2017 年
1 月至 4 月之间发生的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材料的交易,未确认为日常关联交易,
导致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关于与泰昌实业之间的未履行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
    新疆泰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昌实业”),成立于 2002 年 9 月
26 日,注册资本 19,348.424 万元,主营业务为浆粕、棉短绒加工销售,籽棉收
购、皮棉销售,余热发电,农业种植、牲畜养殖。其中:李辉占其 51.25%股权,
李娇占其 48.75%股权。

    上述泰昌实业自然人股东、董事李娇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当选为发行人六届
监事会职工监事,根据上述上市规则,自李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之日起,泰昌实
业即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但发行人对上市规则理解不透彻,未意识到泰昌实业
为公司关联方,所以,2017 年 1 至 4 月,公司与泰昌实业发生采购原材料、销
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未确认日常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关于与中泰欣隆之间的未履行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
    违规原因系发行人业务人员没有及时通报关联交易金额。
    中泰欣隆系中泰集团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为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
工产品、机械设备及电器设备等销售。公司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2016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下属公司及中泰欣隆的业务情况,2016 年新增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不超
过 100,000 万元,其中:公司下属公司拟向中泰欣隆销售 PVC、烧碱、粘胶纤维
等产品,预计发生关联交易不超过 78,000 万元;公司下属公司拟向中泰欣隆采
购浆粕、柴油、化工产品、仪表等产品,预计发生关联交易不超过 22,000 万元。

    根据公司在自查过程中,发现业务部门以 100,000 万元为关联交易总额度,
未明确区分商品贸易与设备采购业务,造成设备采购超出审批额度。公司下属公
司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 2016 年向中泰欣隆
采购棉纺机设备,支付预付款 24,013.18 万元,2016 年发生 4,208.68 万元,其余
按合同约定正常履行,上述预付款金额超出审批额度 24,013.18 万元。

    上述违规事项均系发行人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并主动向监管部门沟通汇报


                                   113
和承认错误,造成原因是对规则认识不够透彻和业务操作中管理疏忽所造成,不
是恶意违规。
    3. 针对上述违规事由,发行人予以了纠错和整改,具体如下:

    (1)发行人于 2017 年 6 月 2 日召开六届七次董事会和六届七次监事会,2017
年 6 月 20 日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充确认关
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针
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对以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补充确
认。同时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新
增预计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96),就补充确认
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事项发生的核心原因是对控股股东董事和公司董事等关联方兼职
会导致新增关联方认识不到位。发行人组织学习了《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梳理应该履行审议程序的交易,并核查实际审议情况。同时公司证券投资部定期
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联关系调查表,从而统计相关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确定最新的关联方并及时通知公司业务部门,以
便甄别关联交易,若将会发生关联交易,则进行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后,及时履
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程序并信息披露后再实施。

    (3)发行人组织发行人及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全体董事、监事和中、高级
管理人员参加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浦栋律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上
市公司独立性与控股股东行为规范”、“董事、监事、高管行为规范与三会运作规
范”、“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会计规范
与募集资金运用管理规范”等专题所作的培训,并将课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文件

发送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方便其学习。
    (4)针对此次违规事项,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流程。公司
对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定期发送关联关系调查表,及时更新、
确定公司的关联方,并通知财务资产部和业务部门。
    (5)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公司业务部门会根据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业务

规模,向财务资产部、证券投资部等部门书面申请关联交易额度,证券投资部根


                                     114
据公司章程《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关联交易额度。
    (6)公司业务部门在与客户发生业务时,先甄别是否为关联交易,若为关

联交易,则填写《关联交易申请表》,与拟签订的合同一并交由证券投资部审核,
证券投资部经过与业务部门沟通,分析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判断关联交
易内容和金额是否在已经审议通过的范围以内,进而判断是否需要履行审议程
序。
    (7)公司所有交易合同在签署前均需要通过公司证券投资部 OA 审批,从

而防止出现关联交易遗漏情况。同时,公司还对以上内部控制环节责任到人,对
各个责任人的职责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从而杜绝以上违规事项的再次发生。
    (8)公司已及时纠正上述违规事项,能够及时审议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并按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以上违规事项已及时整改完毕,上述事项不会构成
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申请人律师、会计师针对上述情况查阅了发

行人收到的监管关注函、相关回复和整改相关资料。
    保荐机构、申请人律师、会计师认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列明的违
规事件由发行人自查发现,违规原因系对上市规则理解有误造成,不是恶意违规,
并主动纠错、整改和履行了补充确认程序,相关补充确认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发行人上述情况不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情形。

    (八)《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关注函》(新证监
函〔2019〕228 号)
    2019 年 8 月 1 日,新疆证监局向发行人出具《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关注函》(新证监函【2019】228 号),对涉及发行人安全生
产和存货灭失相关的信息披露、会计处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管

关注和整改要求。经保荐机构核查,上述关注函涉及的具体关注事项及整改情况
如下:
    2019 年 8 月 1 日,新疆证监局向发行人出具《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关注函》(新证监函【2019】228 号),对涉及发行人安全生
产和存货灭失相关的信息披露、会计处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提出监管

关注和整改要求。经保荐机构核查,上述关注函涉及的具体关注事项及整改情况


                                  115
如下:
    1、新疆监管局关注事项一:“针对子公司新疆托克逊能化在建项目石灰窑发
生安全事故问题,请你公司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人民群众生

命和财产安全。相关事故若可能对公司股价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应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事件的起
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若存在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被
移送司法或追究刑事责任,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其他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重
大影响的情况,应真实、准确、完整的予以披露。同时,应积极关注舆情动态,

加强舆情管理,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维护投资者知情权。”
    2018 年 12 月 25 日 16 时 50 分许,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新疆新冶能源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 EPC 总承包项目石灰回转窑在试车过程中发生闪爆事故,事故发生
后,自治区有关政府部门鉴于新疆安全稳定的政治和社会需要,避免不良影响,
仅在天山网披露了事故经过。鉴于前述政府对舆情政治稳定要求和事故责任主体

尚未认定,且托克逊能化未因此事故停产,因此,发行人未发布临时公告。根据
调查结果,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对托克逊能化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吐)
应急罚【2019】9 号,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发布《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下属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托克逊能化上述发生安全事故项目为在建尚未完工项目-石灰回转窑项目,

该项目由江苏中圣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PC 总承包承建,且尚未交付托克逊能
化。2019 年 4 月 29 日,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出具《关于“12.25 闪爆事故”中
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安全违法行为的说明》,认定江苏中圣园公司对于事故承担
主要责任,系第一责任方;托克逊能化安全培训和管理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负有一定责任,但不是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市应急局认为:托克逊能化公司厂区内发生的闪爆事
故为较大事故,不是重大事故,托克逊能化公司在该期事故中不负主要责任、安
全违法行为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事故发生后,托克逊能化妥善安排善后工作、积极配合事故调查、迅速稳定
员工队伍、强化保障现有装置安全运行。经核查,发行人及各子公司汲取教训、

积极整改,由发行人主要领导带队,赴各生产园区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全


                                   116
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外包工程项目管理以及员工培训,进行
了多项专项整顿,切实加强公司安全基础管理,提升装置本质安全化水平,提高
员工素质,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决

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新疆监管局关注事项二:“针对子公司北京齐力公司约 2.5 亿元存货被转
移问题,请公司严格对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认
真自查并说明:(1)存货被转移形成的损失金额是否达到临时公告标准;(2)目
前该事项涉及诉讼的具体情况(包括原告人名称、被告人名称、受理机构、受理

时间、案由、基本案情、诉讼请求、案件审理和执行情况等),公司是否对相关
诉讼及其进展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3)结合目前相关财产保全、诉讼进展、
承诺人南方石化履约能力及可实现性等情况,说明公司在 2018 年度将该事项相
关或有资产确认为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公司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针对存在的重大缺陷公司已采取或

拟采取的措施。”
    (1)存货被转移形成的损失金额是否达到临时公告标准
    2018 年 12 月,中泰齐力发现由第三方常熟汇海保管的存货被转移,货值约
2.5 亿元(其中已收取保证金 7,881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泰齐力约 2.5 亿元存货被转移的

事项,货值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6%,因此,发行人未发布临
时公告。
    (2)目前该事项涉及诉讼的具体情况(包括原告人名称、被告人名称、受
理机构、受理时间、案由、基本案情、诉讼请求、案件审理和执行情况等),公
司是否对相关诉讼及其进展情况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存货灭失事件发生后,中泰齐力与常熟汇海及其控股股东南方石化交涉,南
方石化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出具承诺函,承诺:因为常熟汇海仓库、常熟汇海
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此次货物灭失事件给中泰公司所造成的损失,南方石化愿
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于 2018 年 12 起至今对上述补偿事宜进行沟通、谈判。
    2019 年 1 月起,中泰齐力分别向北京铭源、常熟汇海、南方石化、珠海银

浦、广东名番和北京铭源李海等责任方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六


                                   117
章 财务与会计调查”之“十三、应收款项”之“(三)其他应收款”。
    发行人在 2018 年年度报告中对该事项进行了描述和披露,但因没有达到临
时公告的标准,且该笔贸易在公司贸易总量中占比小,仅占 0.53%,因此,发行

人没有作为临时公告进行披露。经核查,该事项发生后发行人十分重视,并已组
织法务和销售等相关人员进行全力追索和资产保全。
    (3)结合目前相关财产保全、诉讼进展、承诺人南方石化履约能力及可实
现性等情况,说明公司在 2018 年度将该事项相关或有资产确认为其他应收款的
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中泰齐力上述案件相关侦查及诉讼工作尚在进行中。上述 7 起案件,中泰齐
力分别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
请,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财产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六章 财务与会计调查”之
“十三、应收款项”之“(三)其他应收款”。
    中泰齐力涉及存货已经灭失,该存货的保管方是第三方仓储公司常熟汇海,

按照中泰齐力与该公司签订的仓储服务协议,如果存货灭失,常熟汇海将承担损
失。并且常熟汇海大股东南方石化对此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因为常熟汇海化工
仓储有限公司、常熟汇海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此次事件所导致的相关损失,我
司愿意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2010 版)
规定,或有事项形成的或有资产只有在企业基本确定能够收到的情况下,才转变

为真正的资产,从而应当予以确认。
    发行人经过综合判断,该事项按照协议,胜诉的概率极大,并且常熟汇海和
南方石化都积极赔偿,南方石化已经出具了承诺函;在获取了南方石化相关财务
报表基础上,经过研究判断,该公司具有赔付能力,同时案件也报公安部门立案
侦查,发行人认为该债权最终发生坏账的可能性不大,发行人按照协议将常熟汇

海的金额转为“其他应收款——南方石化”核算。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对南
方石化其他应收款原值 28,698.74 万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及进口关税
4,037.84 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1,434.94 万元,净额为 27,263.80 万元。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南方石化      286,987,408.70 元

       贷:存货         286,987,408.70 元


                                    118
    借: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备          14,349,370.44 元
       贷: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4,349,370.44 元
    对该债权,发行人单独分析并进行了单项减值测试,综合考虑前述财产保全

措施、谈判诉讼情况及中泰齐力预收北京铭源和广州名番的保证金 7,881 万元,
因此预计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价值,不存在减值迹象。发行人按照统一的账龄分
析法,一年以内计提 5%的坏账准备金,截止 2019 年 6 月末计提了坏账准备
1,434.94 万元。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泰齐力存货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中泰齐力关于汇海仓储货物灭失的货值约 2.86 亿元,为尽可能维护权益,
中泰齐力针对相关责任主体,已分别向苏州中院、北京海淀法院分案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包括货物损失、违约赔偿、利息损失等。同时采取了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查封和冻结了被告方的相关银行账户存款、股权和房屋土地等资产,目前法院正
在审理过程中。

    上述被告中广州名番、北京铭源同意并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和 22 日出
具承诺函,同意将其支付给中泰齐力购货保证金 78,810,281.68 元冲抵上述灭失
货物损失;且承诺其不再向中泰齐力主张任何权利。另发行人仍在积极推进诉讼
案件的审理进程,并正在与南方石化等相关被告单位积极协商尽早还款和赔偿事
宜。

    后续发行人通过将中泰齐力该笔业务或全部股权转让给中泰集团下属公司
的方式,对中泰齐力该笔业务进行剥离,确保中泰化学不受影响。
    发行人为进一步将聚焦氯碱、纺织板块发展,对贸易板块进行了梳理、优化,
自 2019 年 7 月起,已将下属公司中泰齐力、蓝天物流的贸易业务进行了整合,
其中,蓝天物流为各生产单位采购原材料的保供业务、物流运输及与物流运输有

关的多经业务、“智慧物流+云仓储+后服务”的经营业务由蓝天物流继续承接,
与供应链相关的多经业务已剥离至中泰集团下属公司。剥离后,蓝天物流贸易业
务将减少 65%-70%。中泰齐力与化工产品相关的贸易也剥离至中泰集团下属公
司。后续发行人还将对贸易业务进一步优化。
    (4)公司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针对存在的重大缺陷公司已采

取或拟采取的措施


                                    119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核字【2019】65020009 号《内控鉴证报
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
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发行人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发行人董事会认为,发行人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发行人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在中泰齐力混合芳烃货物灭失案件中,主要原因是客户及仓库方犯罪嫌疑人
的串通勾结。发行人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大,内控
制度及内部控制的执行仍在不断完善。
    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内控及风险防范的措施包括:

    ①改进组织结构保障,设置商务部
    中泰齐力存货灭失事件发生后,发行人为加强贸易业务的管理,增设商务部,
并明确商务部除了履行合同管理、招投标、供应商和客户关系、法务等职责外,
还负责发行人贸易规范化管理,主要表现在建立和完善发行人贸易相关制度,对
贸易经营过程中重大事项、重大风险、重要业务活动及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

估,提出风险警示及处置建议。
    ②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
    发行人对内控体系进行梳理,找出内控关键点,加大内部控制管理力度,修
订并新增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制度保障。具体包括:新增、完善、修订《新疆
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贸易业务管理办法》《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贸易业

务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管理办法》《新疆中泰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和预付账
款管理办法》《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等制度,多方面对
公司业务加以规范,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
    ③风险防范措施

    贸易业务具有占用资金量大、货权管理难、价格变动快、利润率低、交易风


                                   120
险大等特征,同时还面临价格波动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及客户信用风险
等,发行人要求各下属公司充分识别贸易业务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在开展贸
易业务前必须充分了解合作方的经营范围、规模及资信情况等,尤其是采购的预

付款业务、销售的赊销业务,应按要求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关注合作方的股权
结构、资产规模、经营模式、财务状况、信用风险及法律风险等。
    ④完善信用对象管理
    对赊销客户、预付供应商等信用对象须经过严格的尽职调查,并履行审批程
序后方可给予信用额度,原则上要求信用对象具备下列条件:(一)央企、国有

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二)有可用于抵押的有效资产或股权的
大型民营企业。发行人要求下属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严格控制授信额度,并
对信用对象的信用状况定期更新,应收款项只要逾期就视为信用违约,客户发生
违约即取消客户授信额度,需重新审批后方可恢复客户授信。
    ⑤加强贸易业务货物在仓储、物流环节的管理,保障货物的安全

    从仓储条件、硬件、人员、信息系统、管理规范、承受风险的能力等方面进
行综合评估,选用资质及信用良好的仓储、物流公司,防止仓库货物缺仓或被仓
储方、运输方私自变卖等风险。货物入库应及时回收仓库出具的入库单,必要时
应实地交接货权,每月和仓库对账,及时取得仓库盖章确认的盘点表,并定期盘
点,如有差异及时查找原因并及时处理。

    ⑥违约处理机制
    发行人要求下属公司积极整合上下游资源,建立健全供应链服务体系,控制
商品流转全过程,加强对贸易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检查,对未能按时履约的重大
合同或出现的法律纠纷案件,立即上报发行人法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采取有效
措施加以处理。

    ⑦建立动态的跟踪评价机制
    贸易业务合同执行过程中,业务部门定期对信用对象的生产情况、库存情况
(尤其是第三方仓库)等进行反馈,防止出现信用风险。对于连续多单的贸易业
务,业务部门风控人员对每一单业务进行动态监控,不以第一单或前几单经过合
同评审、履行正常为由忽视合同的后续评审和执行监督。

    经核查,发行人就上述新疆证监局现场检查关注函关注事项已经逐一落实和


                                 121
整改。因此,发行人上述情况不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的相关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对公司高管访谈,查询证监会、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及
交易所网站等公开渠道,并检查了发行人与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之间的相关文
件,就公司最近五年来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及整改
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针对上述证券监管部门及交易所提出的处罚、关注

函等监管处罚和意见,发行人能够及时通过自查了解相关情况,积极整改并严格
规范自身的经营管理制度,已及时整改完毕,上述事项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
性障碍。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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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
馈意见的回复(2019 年 10 月修订稿)》之签字盖章页)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123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
件反馈意见的回复(2019 年 10 月修订稿)》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正                         崔洪军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124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关于
                      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全部
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
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反馈意见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反馈意见回复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裁:
                                  马   骥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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