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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泰化学: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5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06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4 日上午 1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1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 39 号,电话

0991-8751690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

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61,346,33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128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4人,代表4家股东,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509,073,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7170%。

    3、网络投票情况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2,273,035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16.411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6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9,178,578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6.01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

吴丹惠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向阿拉尔市中泰纺织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 、新疆中泰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8,743,76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87%;反对
261,77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1%;弃权 4,228,81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687,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237%;
反对 261,7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26%;弃权
4,228,8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2736%。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且公司及下属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信用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9,689,7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638%;反对

                                     3
41,656,5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6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522,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527%;
反对 41,656,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4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2、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且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855,7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87%;反对
4,490,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1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687,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237%;
反对 4,490,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且新疆富丽震纶棉纺有限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855,7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87%;反对
4,490,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1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687,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237%;
反对 4,490,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
    4、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申请综合授信且阿拉尔市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855,7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87%;反对
4,490,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1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687,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237%;
反对 4,490,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普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855,7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87%;反对
4,490,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1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687,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237%;
反对 4,490,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
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855,7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87%;反对
4,490,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1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
    同意 124,687,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237%;
反对 4,490,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新疆新冶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向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
业务且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855,7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87%;反对
4,490,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1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687,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237%;
反对 4,490,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向杭州联合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且新疆中
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1,500 万元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855,75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87%;反对
4,490,58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1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687,9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237%;
反对 4,490,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5,602,73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2%;反对


                                   6
5,743,5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68%;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434,9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538%;
反对 5,743,5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9,689,7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638%;反对
41,656,56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62%;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522,0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527%;
反对 41,656,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47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

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3,973,05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611%;反对
37,373,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89%;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805,2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685%;
反对 37,373,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3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唐勇强律师、吴丹惠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现场大会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真实、

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