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泰化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2-02-1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0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XYZH/2022BJAA15002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化学”)董事会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21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的自我评价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中泰化学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保证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
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中泰化学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度有效性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
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
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鉴证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结合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的目标与原则:
    (一)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的目标

    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分公司的各

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

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

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1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

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

控制。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

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改进、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

    审计部及审计人员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

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审计部在年度内正常开展

了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进

行检查监督,保证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鉴于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关键指标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公司确定纳入内

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重要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主要包

括: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新疆蓝




                                     2
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中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中泰进出口贸易有

限公司等。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相关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

的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发展战略、组织架构、社会责任、人力资源、企业文

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与融

资、募集资金、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

统。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

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鉴证。2021 年公司纳入内控自评的范围主要包括:

    1.治理结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

和监督。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中

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

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立监事会,代表全体股东监督董事会、经

理层对企业的管理;公司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

监督。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根据职责划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内部组织机

构设立 11 个管理部室:即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财务共享中心、

资金管理中心、证券投资部、审计部、商务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产业研究

部;4 个运营公司(非法人单位、非分支机构):即氯碱销售总公司、铁路运输总公司、

供应链经营总公司、纺织销售总公司。公司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相互

牵制,并有相关的制度做支撑,全面贯彻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




                                      3
分了每个部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各部门随时互通信息,确保控制措施

切实有效。

    3.制度体系。结合公司管理现状及发展需要,坚持合法性、规范性、可行性、可

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持续梳理完善制度,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

序化、标准化,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规范有效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提

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法律事务管

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构建公司规范完善的规章

制度体系,促进各项管理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

    4.企业文化。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的宣传、推广和贯彻实施,培育积极向上的

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文化润企凝聚人心。持续开展好“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有

声有色开展多种活动丰富员工企业文化生活,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讲好中泰故事、展

示好企业形象。文化的浸润让干部员工队伍更加凝聚、更有朝气。

    5.社会责任。公司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共赢的企业社会责任观,将企业责任划分

股东责任、客户责任、员工责任、环境和社会责任以及合作伙伴责任五部分,在致力

于企业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坚持以建设和谐发展型企业为目标,自觉地把

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的战略、文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

践行承担对政府的责任、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客户的责任,以及对社会、资源、环境、

安全的责任。

    6.风险评估。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需要对环境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内

外部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和防范。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并建立了内审部、

监事会等部门,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

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点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及时进行

风险评估,组织风险分析团队,按照严格规范的程序开展工作,准确识别内部风险和

外部风险,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




                                      4
策略,做到风险可控。

    7.内部审计管理。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内部审计部门依

职权对相关单位开展工作,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和实施、重大项目进行审计和例行检查,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及重大决策的

相关事宜进行监督。

    8.法律事务及合同管理。公司设专职法务人员及聘请法律顾问,及时为公司提供

法律咨询,起草、审查、修改协议、合同等文件。同时,公司根据合同业务开展情况,

不断更新完善相关制度流程,持续加大对公司合同业务的监管,提高风险管控水平。

    9.控制活动。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公司管理层在预算、

生产、收入、费用、投资、利润等财务和经营业绩方面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

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并且对其加以监控。并对以下方面进行重点控制:

    (1)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控股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子公司

管理办法》,保持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监督检

查控股子公司法人治理及三会运行情况,督促控股子公司及时上报重大事项,确保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2)关联交易。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

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参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公司关联方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

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与关联人

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关联交易应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定价原则,关

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应采取市场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




                                     5
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

定价方法,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并在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

    (3)对外担保。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制订《对外担保制度》,保持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

司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

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对公司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时的担保对象、审批权限和决策

程序、安全措施等作了详细规定;对外担保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所有对外担

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

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互保或其它有效防范风险的措施,

必须与担保的数额相对应,被担保人不能履约,担保债权人对公司主张债权时,公司

应立即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同时报告董事会。

    (4)募集资金。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保持募集资金内部控制的有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审批程序、用途调整与

变更、内审监督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5)重大投资。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建立《三重一大制度》《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保持重大投资内

部控制的有效;在 《公司章程》中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

审议程序。

    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按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

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的原则,就公司对外股票、债券等证券投资、公司兼并、

合作经营和委托经营等投资项目,和对内的重大技改项目、更新、基本建设、购置新

设备、新产品开发等投资项目进行了规范。

    (6)信息披露。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6
订)》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保持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的有效。

    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重

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

一系列的内控制度,从信息披露机构和人员、文件、事务管理、披露程序、信息报告、

保密措施、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对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和重大内

部信息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安全、准确、及时。

    10.信息系统与沟通。公司积极推进信息化全覆盖,围绕“智慧中泰”建设,将

“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作为主要工作

思路,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自主品牌,提升科技创新对企业发展的引领力、

支撑力。公司在基于用户需求的基础上,全年实施 SAP-ERP、统一认证、掌上中泰、

智能仓储管理系统(简称“WMS”项目)等 35 个重点项目,不断扩大信息化建设的

辐射面,提升各专业信息化技术水平为管理赋能。建立了公司自己的网络信息安全防

护体系,切实加强保卫、保护和保障公司网络信息安全,全面助力公司在“十四五”

规划中完成数字化转型;实施供应链项目实现了供应商、客户的线上管理与协同,采

购、营销业务的全过程线上管理,完善了信用管理体系,实现企业、客户、供应商直

接的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根据公司信息化总体规划,开展公司数据挖掘、数据

分析工作,筹备组建培养数据分析团队。通过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分析、统一

应用,实现决策层战略落地、业务层数据共享、应用层集成创新、整合全域系统数据,

建立数据整理规范、数据采集规范、数据存储规范、数据共享服务规范等数据管理体

系,并孵化出产品全周期管理应用,为公司高质、高效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11.内部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

施,审议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制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内部审计制度》,对审计部的职责、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等做了明确规定,

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设专职人员,对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




                                       7
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

整性进行审计,对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对公司工程结算

进行复审,定期对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进行审计。

    公司逐步更新完善内控体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流程的控制点和控

制措施,明确控制责任、控制权限和控制证据,确保相关业务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

同时对流程进行系统的优化完善,确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业务能高效运行。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

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

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

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

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

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

的 1%但小于 2%,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

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8
   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该错报;

   ④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

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

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

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

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9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也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

项说明。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六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