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 (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宇煌 郑丽惠 苏小榕 2019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