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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脉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4-23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
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
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
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本次纳入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主要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
   公司业务层面: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
包括:销货与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
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证券投资与
衍生品交易、信息披露、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内部控制的检查
和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及高风险领域基本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
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2021 年公司重点关注的领域主要包括:
    1、关联交易管控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管理办法》,
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明确划分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执行关联方回避表决制度,规范与关联方的交易
行为。力求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有效
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对外担保管控
    公司建立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公司发生对外担保行为时的担保对象、审
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安全措施等作了详细规定,并明确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应当取得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者
经股东大会批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3、重大投资管控
    公司建立了《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规则》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
大会、董事会对各项投资的审批权限,并建立了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公司投资坚
持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收益,保护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
    4、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控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
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
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制度中规定了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
监控措施,明确授权范围、操作要点与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
能力确定投资规模及期限。
    5、信息披露管控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
制度》等,从信息披露机构和人员、事务管理、披露程序、信息报告、保密措施、档
案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确保信息披露责任人知悉公司各类信息并及
时、准确、完整、公平的对外披露。规范了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草拟、审核、通报
和发布流程,明确了公司内部各相关部门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职责和行为规范。公司
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6、对控股子公司的管控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并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
定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建立了董事会(或执行
董事)和监事会(或监事),依法管理和监督日常经营活动。公司控股子公司均参照
公司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
审计监督,形成对控股子公司重大业务事项与风险的监管。
    7、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为加强内部控制活动的监督和评价,有效控制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及完整,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对内审工作进行了
规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
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经营管理、
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做出合理评价。
    8、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应当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
现的问题,每年向其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
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
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的,董事会应
当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
者重大风险、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9、公司制度的更新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更新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
公司报告期内开展管理制度更新工作,修订了《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
行业特征、公司经营特点和所处环境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最近一期会计年度公
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指标衡量,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净利润的 10%

             重要缺陷                  净利润的 5%≤错报<净利润的 10%

             一般缺陷                         错报<净利润的 5%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额的 1%

             一般缺陷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当某项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潜在错报同时与利润表、资产管理相关时,参考定量
标准按两者孰低原则认定缺陷性质。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
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
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特征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损失;
    ②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③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⑤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
但没有有效的运行;
    ⑥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重大失误;
    ②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④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在合理期间内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将继续完善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细化管理流程,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不断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