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2019-02-2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金王应用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十七次(临时)会议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现阶段化妆品业务核心战略为加码化妆品智慧零售,目前已构建供
应链管理、终端零售网点的架构,并通过与腾讯合作开发的“众妆优选”平台逐
步打通线上、线下渠道,以实现打造“数字化新零售服务平台”的战略目标。公
司化妆品数字化新零售业务建设前期资金投入量大,出售杭州悠可 100%股权可
使公司未来进一步聚焦数字化新零售业务的战略部署,同时公司商誉将大幅降
低。本次交易获得的资金将用于综合管理系统建设、线下门店升级改造、仓储体
系建设、渠道采购备货,将有力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升级转型,实现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流动性大幅提升,营运资金显著充沛、财
务状况和负债结构显著优化。并将大幅减少公司商誉的账面价值,提升公司整体
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2、本次交易定价由交易双方参考评估机构对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全部
股东权益的评估结果以及评估过程中相关公司的盈利预测数据并协商一致确定,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交易时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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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临时)会议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
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王竹泉 王蕊 徐胜锐
2019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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