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泰君安”或“独立财务顾问”) 担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青岛金 王”)向杭州悠飞品牌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悠飞”)等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对青岛金王重大 资产重组形成的部分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悠飞品牌管 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7]555 号)核准,青岛金王向杭州悠飞发行 9,915,147 股股份,向马可孛 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行 5,388,011 股股份购买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 63%股 权;同时向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乐”)非公开发 行 14,835,093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非公开发行新增的 15,303,158 股股份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配套资金部分非公开发行新增的 14,835,093 股股份已 1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述股份性质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二)权益变动情况 1、2017 年 7 月 10 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新增股份共计 15,303,158 股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377,245,234 股增加至 392,548,392 股。2018 年 4 月 23 日, 本 次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部 分 新 增 股 份 共 计 14,835,093 股 上 市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392,548,392 股增加至 407,383,485 股。 2、青岛金王 2018 年 5 月 31 日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 本 407,383,4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20 元人民币(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共计转增股本 285,168,439 股, 公司总股本由 407,383,485 股增加至 692,551,924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限售承诺履行情况 2018 年 5 月 31 日,因青岛金王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人人乐所持青岛 金王限售股份 14,835,093 股按照同比例转增至 25,219,658 股。 根据人人乐出具的承诺函,人人乐认购的青岛金王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 自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起算。 人人乐持有的青岛金王股份自 2018 年 4 月 23 日上市至申请的上市流通日将 届满 12 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人人乐已严格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无违 反相关承诺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因此可解锁其于本次发行获得的全 部股份。人人乐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亦不存在违规担 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23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5,219,65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6416%。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证券账户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2 数量(股) 数量(股)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 1 25,219,658 25,219,658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合计 25,219,658 25,219,658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股本总数为 692,551,924 股,本次股份解 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变更数量(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股) 变更后数量(股) 增加 减少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602,868,758 25,219,658 - 628,088,416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89,683,166 - 25,219,658 64,463,508 总股本 692,551,924 - - 692,551,924 注: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包括 444,000 股公司高管锁定股。 五、关于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后续相关事项之说明 人人乐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 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相关业务办理 指南》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处理后续相关事项,并履行相关义务。 六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青岛金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限售承诺;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青岛金王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不存在违反其在发行前所做出 的承诺的情形,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独立财务顾问对青岛金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主办人: 张征宇 沈一冲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04 月 1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