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19-04-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
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应获得代表本次公
司债券过半数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
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
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3、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
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
4、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
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该次会议上
进行表决。
5、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三
分之二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在本次会议日期之
前 5 个交易日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成功发行了 2 亿元公司债券(债券全称: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8 金王 01,债券代码:112716,
以下简称“18 金王 01”或“本期债券”)。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受托管理人”)
1
担任“18 金王 0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鉴于公司目前账面货币资金充沛,出于节约财务成本考虑,受托管理人收到发行人
的书面提议,提议提前兑付“18 金王 01”公司债券。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受托管理人召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现就召集“18 金王 01”2019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
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时间:2019 年 4 月 30 日上午 10:00
(三)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上实中心 T3 楼 16 楼会议
室
(四)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形式,记名式投票表决。同一
债券份额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投票方式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债券份额
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债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二)(以下午 15:00 时交易时间结束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六)参会登记时间: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
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及相关证明文件,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 15:00 时前送至指定
的登记地址(传真及地址请见会议召集人的联系方式),以召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
准),债券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
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提前兑付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议案全文参见附件 1。
三、出席会议对象和参会办法
(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4 月 23 日下午收市(15:00)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8 金王 01”全体债券
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
2
会议和参加表决。
(二)下列机构或人员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与会议讨论,但无表决权:
1、发行人;
2、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除外);
3、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
4、发行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
5、资信评级机构
6、见证律师。
(三)出席会议的登记方法
1、债券持有人若为自然人本人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持有本期
未偿还债券的证券帐户卡(原件和复印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
人投票表决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代理人依法出具的投票
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
账户卡(复印件并由委托人签名)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若为机构投资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企
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有本期未偿还
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投
票表决的,代理人应提供债券持有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代理人(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
书、被代理人(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代理人持有本
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通过传真、
电子邮件(推荐)或寄送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见附件 2)、债券持有人姓
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债权登记日所持“18 金王 01”张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
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 15:00 时前送达债券持有人
会议召集人,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接受时间以传真、电子邮件到达受托管理人指定传
真、邮件系统的时间为准;寄送方式以持有人会议工作人员的签收时间为准。债券持有
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会议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
3
表决权。
4、联系方式
(1)债券发行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心强、齐书彬
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0532-85718686
电子邮件:stock@chinakingking.com、qsb@chinakingking.com
(2)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征宇、谢涛
联系电话:021-38676499
传真:021-38670499
电子邮件:xietao@gtjas.com
5、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每一张本期未偿还的“18 金王 01”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
决权。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远程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包
括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数额行使表决权。拟现场表决的债券持有
人采取记名方式当场投票表决,需在出席会议时出示参会回执、证明文件、表决票的原
件;拟非现场参会以通讯方式表决的债券持有人需通过电子邮箱、传真方式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上午 12:00 前送达,送达时间以传真、邮箱系统时间为准,超过前述时间送
达的表决票视为弃权。除需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参会回执、表决票及证明文件外,
还需将上述材料的原件邮寄至登记地址。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应当回避表决的
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均不计入出席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表决
权的公司债券总张数。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
其他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未选、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
4
表决权的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应获得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
过半数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涉及须经其他有权机构
批准的事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
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
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均视作
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
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一)与会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应自行承担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等费用。
(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
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三)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
三分之二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在本次会议日期
之前 5 个交易日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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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之盖章页)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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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关于提前兑付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18 金王 01”债券持有人:
发行人提议提前兑付已发行的“18 金王 01”公司债券全部本金及应计利息。在全部本金及利
息款兑付完成后,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名称: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二)债券简称:18 金王 01
(三)债券代码:112716
(四)发行规模:人民币 2 亿元
(五)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债券,第 3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7.00%,在本期债券的第 3 年末,发行人有
权选择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七)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八)计息期限: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5 月 3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5 月 31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5 月 3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若投资者全
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5 月 31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九)起息日:2018 年 5 月 31 日。
(十)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一)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
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十二)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5 月 31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5 月 31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三)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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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四)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十五)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六)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提前兑付提议
鉴于发行人目前账面货币资金充沛,出于节约财务成本考虑,经与债券持有人充分沟通,发行
人提议提前兑付“18 金王 01”全部本金及利息。现将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方案说明如下:
1、提前兑付本金:200,000,000.00 元
2、提前兑付时间:2019 年 5 月 14 日;
3、摘牌日:2019 年 5 月 14 日;
4、提前兑付价格:本金按照面值进行偿付;
5、提前兑付利息计息期间:本次提前兑付利息计息期间为 2018 年 5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13 日,共计 348 天。
6、提前兑付利息:本次每张债券应付利息按下列公式计算:债券面值×债券利率×本次计息
期限÷365 天。本次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5 月 31 日至 2019 年 5 月 13 日(即 348 天)。则每张债券
应付利息为:100*7.00%*348/365= 6.6740 元(含税)。
提请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上述提前兑付议案进行审议。
提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
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均
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均视作同意
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
人及其他有关主体进行沟通,促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为发行人或其他主体所接受,督促债券持有
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
8
附件 2:
“18 金王 01”(债券代码:112716)
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受托代理人,将出席青岛金王应用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度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期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法人单位盖章):
本期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年 月 日
(本参会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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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
是
请确认投资者是否为以下类型 否
(选择“是”则无表决权)
1、发行人;
2、保证人(如有);
3、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
4、发行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关于提前兑付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同意 反对 弃权
1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持有人证券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
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选、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
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张数对应
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4、如债券持有人选择以远程方式投票表决,应于自债权登记日次日(2019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上午 12:00 前将表决票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邮
件方式送至以下地址:
传真:0532-85718686
邮寄地址:山东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上实中心 T3 楼 16 楼证券事务部
电子邮箱:xietao@gtjas.com
10
附件 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
是
请确认投资者是否为以下类型 否
(选择“是”则无表决权)
1、发行人;
2、保证人(如有);
3、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
4、发行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关于提前兑付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同意 反对 弃权
1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持有人证券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项
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选、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
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张数对应
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4、如债券持有人选择以远程方式投票表决,应于自债权登记日次日(2019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上午 12:00 前将表决票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邮
件方式送至以下地址:
传真:0532-85718686
邮寄地址:山东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上实中心 T3 楼 16 楼证券事务部
电子邮箱:xietao@gtjas.com
11
附件 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作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
止。
本单位对投资者类型确认及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如下:
是
请确认投资者是否为以下类型 否
(选择“是”则无表决权)
1、发行人;
2、保证人(如有);
3、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4、
发行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
注:请在“是”、“否”任意一栏内画“√”。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1 关于提前兑付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画“√”;
2、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果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
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委托人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 的本期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12
附件 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作为本人的代理人出席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
止。
本单位对投资者类型确认及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如下:
是
请确认投资者是否为以下类型 否
(选择“是”则无表决权)
1、发行人;
2、保证人(如有);
3、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股东;4、
发行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
注:请在“是”、“否”任意一栏内画“√”。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提前兑付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画“√”;
2、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果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
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 的本期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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