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青岛金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二)2021-04-30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1-01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二》,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庄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

江金庄”)与欧莱雅签署《经销协议》及补充协议已经到期,浙江金庄拟与欧莱

雅续签《经销协议》及补充协议,为充分利用欧莱雅的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公

司同意与浙江金庄股东黄波、叶凌、俞霆根据各自在浙江金庄拥有的权益为浙江

金庄向欧莱雅申请的不超过 500 万元的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至《经销协议》及补充协议履行届满之

日后两年止。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湖北晶盟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

北晶盟”)向交通银行武汉东西湖支行申请的 2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

为保证湖北晶盟业务发展和正常资金需求,公司、湖北晶盟股东陈晶拟继续共同

为湖北晶盟向上述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

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浙江金庄化妆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浙江金庄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采荷路 41 号 7 幢二层 209

    法定代表人:黄波
    注册资本:2249.88 万元
                                    1
    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日用杂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

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用

电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设备销售;

化妆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通信设备销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

批的项目);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

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针

纺织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情况:
                                   认缴出资额       出资        出资
        股东姓名(名称)
                                 (单位:万元)     方式        比例
   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          1349.92      现金        60%
              黄波                     359.94       现金        16%
              叶凌                     315.09       现金        14%
              俞霆                     224.93       现金        10%
              合计                     2249.88                 100%

    股权结构图:




                                   2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浙江金庄母公司经审计总资产 138,766,392.42 元,

负债 97,516,981.28 元,资产负债率 70.27%;净资产 41,249,411.14 元;2020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50,511,387.01 元,净利润-26,193,822.17 元。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浙江金庄母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 138,762,004.12 元,

负债 100,056,554.56 元,资产负债率 72.11%;净资产 38,705,449.56 元;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433,147.02 元,净利润-2,543,961.58 元。

    2、湖北晶盟化妆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晶盟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东山办事处东岳村 161 号(16)

    法定代表人:陈晶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化妆品、日化产品的产业链管理;企业管理;品牌策划;化妆品

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批发及网上销售;化妆品、护肤品、美容美发用品、

香水、洗涤用品、日用百货、服装、饰品、办公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商务信息咨询

(不含商业秘密);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依

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认缴出资额        出资       出资
         股东姓名(名称)
                                   (单位:万元)      方式       比例
    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           2550          现金        51%
               陈晶                      2450          现金        49%
               合计                      5000                     100%

    股权结构图:




                                     3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湖北晶盟母公司经审计总资产 139,202,534.23 元,

负债 99,105,476.63 元,资产负债率 71.20%,净资产 40,097,057.60 元;2020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96,708,838.10 元,净利润-17,935,549.16 元。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湖北晶盟母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 139,750,177.03 元,

负债 99,477,688.63 元,资产负债率 71.18%,净资产 40,272,488.40 元;2021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29,481,837.93 元,净利润 175,430.80 元。
    三、董事会意见
    浙江金庄及湖北晶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主要原因为,为开展业务,向母
公司借款所致。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
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
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 40,270 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 12,76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18%,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4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 5,850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 2.37%,占 2020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21%。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
向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庄、湖北晶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
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向供应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供应商信用,解决短期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
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
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