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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金王: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2021-04-30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1)第 030021 号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金

王”)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青岛金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

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青

岛金王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表发

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

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青岛金王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本审核意见是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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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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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本年度       上年度
              项目                                                          备注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                           400,171.68     547,497.8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307.88         366.57
其中:
        其他服务                       307.88         366.57 其他服务销售,与主营业务无关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307.88         366.57
        小计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99,863.80     547,131.25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    会计机构负责人:侯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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