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1-02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2:00,现场会 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95 号上实中心 T3 楼 16 楼青 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索斌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10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量为 184,645,94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6.7255%。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 4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182,025,347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6.3462%;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 6 名, 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 2,620,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3793%。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 议: (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82,063,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6013%; 反对 2,5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398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4,165,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2.9721%; 反对 2,5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7.027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二)《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82,063,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6013%; 反对 2,5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398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4,165,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2.9721%; 反对 2,5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7.027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三)《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 182,063,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6013%; 反对 2,5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398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4,165,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2.9721%; 反对 2,5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7.027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四)《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182,063,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6013%; 反对 2,5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3987%;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4,165,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2.9721%; 反对 2,5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7.0279%;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 182,513,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8450%; 反对 2,1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15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4,615,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4.1966%; 反对 2,1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5.803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六)《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20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 182,513,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8450%; 反对 2,1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15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4,615,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4.1966%; 反对 2,1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5.803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七)《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182,513,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8450%; 反对 2,1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15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4,615,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4.1966%; 反对 2,1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5.803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八)《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 182,513,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8450%; 反对 2,1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15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4,615,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4.1966%; 反对 2,1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5.803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九)《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 182,513,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8450%; 反对 2,1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15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4,615,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4.1966%; 反对 2,1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5.803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十)《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182,513,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8450%; 反对 2,1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15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4,615,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4.1966%; 反对 2,1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5.803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十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 182,513,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98.8450%; 反对 2,1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155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0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 34,615,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94.1966%; 反对 2,13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5.803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0.0000%。 上述议案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恩颖、丁伟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 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