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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金王: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1-04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和信”);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华”)。

    2.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

公司拟聘任和信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3.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 2020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36 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76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66 人;

    (7)和信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6793.1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22918.9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081.43 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4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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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

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

共计 5961 万元。和信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和信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1998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4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5 份。

    (3)吕凯先生,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3 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

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1 份。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和信及项目合伙人左伟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征先生、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和信在本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 195 万元(含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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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费 4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未发生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

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华自 2013 至 2020 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

中兴华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的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

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

在已委托中兴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经和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兴华及拟

聘任审计机构和信充分沟通,公司拟聘任立信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

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

认为立信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审计资格。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议聘请立信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聘任立信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

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立信为 2021 年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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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服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服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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