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金王: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2-00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和会议议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旭光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
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监
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资本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
益。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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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1 年度经
审计的净利润 56,321,524.25 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 2021 年度
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5,632,152.4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084,748,815.69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35,438,187.51 元。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 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
续发展,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平稳运营,公司将投入资金用于仓储设施建
设、产业自动化改造、信息化升级,以及流动资金等项目,日常经营和
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较大,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
性。
五、审议通过《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
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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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
情况。
六、审议通过《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
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利于盘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监事
会同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选举产生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监
事会成员 3 人。监事会经研究,同意提名于旭光先生、崔婷女士为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一名监事共
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将以逐项表决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并实行累
积投票制。
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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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审议通过《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2022 年第一季
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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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于旭光先生简历
于旭光,1976 年 11 月出生,中专学历,1996 年入职青岛金王应用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车间主任;生产事业部部长;越南公司副总经
理,生产制造总部副总经理,2019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持有
公司股份 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于旭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崔婷女士简历
崔婷,1981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2 年 5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主管会计;2004 年 3
月至 2009 年 3 月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税收主
管;2009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中心副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兼财务管理部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
监事、内审负责人,同时兼任广州栋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海
南金王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临沂金王通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
事、山东弘方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持棠(青岛)文化科技有限
公司监事、宁波金庄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汇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山东弘思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 0 股,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崔婷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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