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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30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徐胜锐)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在 2021 年的工作中,本人忠实、勤勉、尽责
的独立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根据自身
专业知识和能力作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
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会议类型
                   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董事会                        5             3                   2              0               0
股东大会                      2             2                   0              0               0

     2021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且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发表独立意   发表独立意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事项
                                                                        见的时间       见的类型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20 年度审计费用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1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弘方、天津弘方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的
                                                                        2021/4/29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庄、湖北晶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
                                                                        2021/4/29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1/6/23   同意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021/6/25   同意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1/6/25   同意
关于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三、到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外,利用空余时间到实体店面调研,以及听取公司管理层对

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了解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

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战略发展动向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报

告期内,对公司战略发展及未来战略布局等提出建议,部分建议已被公司采纳并

逐步实施。除此之外,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根据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及青岛证监局《关于

填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督促公司严格按

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督促审计机构在进行年度审计时对公司重点子公司和重点

科目进行充分的审计,如发现存在问题,公司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同时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

工作的通知》,提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做好年度报告披露工作。




                                                 2
    四、专业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成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董事,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

表了独立意见,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本人在报告期内对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提出

了建议与意见。另外,本人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年度工作汇

报,对公司年审及年报编制工作实施了有效地监督。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其他情况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提议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学习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                   电子邮箱                   备注

         徐胜锐        2691658173@qq.com                         无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徐胜锐

                                                 2022 年 4 月 28 日




                                     3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王竹泉)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在 2021 年的工作中,本人忠实、勤勉、尽责
的独立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根据自身
专业知识和能力作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
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董事会                   5                  3                  2                   0             0
股东大会                 2                  1                   0                  0             1

     2021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且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发表独立意    发表独立意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事项
                                                                         见的时间        见的类型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20 年度审计费用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4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弘方、天津弘方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的
                                                                        2021/4/29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庄、湖北晶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
                                                                        2021/4/29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1/6/23   同意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021/6/25   同意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1/6/25   同意
关于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三、到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会议、与高级管理人员座谈等多种形式,了解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战略发展动向等相关事
项,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报告期内,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权益。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
及青岛证监局《关于填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
求,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督促审计机构在进行年度审计时对公
司重点子公司和重点科目进行充分的审计,如发现存在问题,公司应根据有关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提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做好年度报告
披露工作。
    四、专业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成员。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根据公司年报工作规程及规程细
则规定,本人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年度工作汇报,并通过与
公司管理层、年审机构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三次沟通,对公司年审及年报编制

                                                 5
工作实施了有效地督促与监督工作。同时,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成员,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业绩考核工作,听取公司高管
人员述职,并出具了考核意见。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其他情况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通过审计委员会提议的改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
计机构的议案;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学习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                   电子邮箱                        备注

         王竹泉               zhuquanw@126.com                        无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 王竹泉

                                                2022 年 4 月 28 日




                                     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王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作为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在 2021 年的工作中,本人忠实、勤勉、尽责
的独立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根据自身
专业知识和能力作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
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董事会                   5                  3                   2                  0             0
股东大会                 2                  1                   0                  0             1

     2021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且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发表独立意    发表独立意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事项
                                                                         见的时间        见的类型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 2020 年度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20 年度审计费用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对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7
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2021/4/29   同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弘方、天津弘方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的
                                                                        2021/4/29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庄、湖北晶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
                                                                        2021/4/29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1/6/23   同意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021/6/25   同意
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1/6/25   同意
关于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021/8/30   同意

    三、到公司现场办公及检查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会议、与高级管理人员座谈等多种形式,了解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战略发展动向等相关事
项,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报告期内,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权益。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
及青岛证监局《关于填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
求,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自查,督促审计机构在进行年度审计时对公
司重点子公司和重点科目进行充分的审计,如发现存在问题,公司应根据有关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提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做好年度报告
披露工作。
    四、专业委员会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
提名委员会成员。本人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公司年报工作规程
及规程细则规定,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年度工作汇报,并通
过与公司管理层、年审机构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三次沟通,对公司年审及年报


                                                 8
编制工作实施了有效地督促与监督工作。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其他情况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3)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学习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              电子邮箱                          备注
    王蕊                      1391081@163.com                   无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王蕊
                                           2022 年 4 月 28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