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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金王: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2022-05-2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聘任人选的个人简历,我们认为聘任人选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和
执行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
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
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此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人员任命事项,其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请唐风杰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杜心强先生、徐耀东先生担任公
司副总裁;王彬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杜心强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齐书彬先生担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崔婷女士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以下无正文)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签
字页)




   独立董事:陈波               权锡鉴                 孙莹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