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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金王: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2-10-14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2-03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董
事长陈索斌、总经理唐风杰、财务总监王彬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收
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
于对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陈索斌、唐风杰、王彬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7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内容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陈索斌、唐风杰、王彬:
    经查,你公司在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2021 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00-5,250 万
元;2022 年 4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2021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和《2021 年年度报告》,将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更正为 1,634.2 万元,与《2021 年度业绩预告》差异较大,信息
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82
号)第三条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82 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公司
董事长陈索斌、总经理唐风杰、财务总监王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
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充分吸取教训,督
促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
和会计管理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决
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
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
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
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其他有关说明
       2022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发布了《2021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区间为 3,500
万元至 5,250 万元。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披露《2021 年年度报
告》,2021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1,634.20 万元,超出预计范围下线的
20%,主要原因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孙)公司 90 多家,
分布在全国 20 多个城市。各子公司之间业务往来频繁,统计数据时
需逐级内部抵消,年报预告是公司根据各级子公司上报数据汇总后的
初步数据。同时年报业绩预告的最晚时间在 1 月底,发布年度业绩预
告的时候,年审会计师尚未进场。公司将初步汇总后的预告数据结合
预审计的数据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在业绩预告方面没有重大分歧。
会计师年终审计工作开始后,受部分地区疫情持续的影响,对外地各
子公司审计是分批逐步开展的,随着审计进程的进展,会计师事务所
在本报告期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对部分子公司做了一些审计调整事
项,主要是对部分子公司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了减值准备,另外对流
通库存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
备等。同时公司预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基数本身较小,导致最终审计结果超出了公司预告范
围。因审计最终定稿时已经错过业绩预告规定的修正时间,导致公司
没能及时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为弥补上述事项,公司在发布《2021
年年度报告》的同时,补充发布了《2021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向投资者阐明了 2021 年年度报告与 2021 年业绩预告存在差异的原
因。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将吸取教训,积极督促相关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组织的董监高培训,以
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青岛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董监高培训。公司
将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忠实、勤勉地
履行职责,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