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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金王: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2023-04-29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3-00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2 年度
经审计的净利润 58,571,226.32 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 2022
年度税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5,857,122.63 元,加年初未分配
利 润 1,135,438,187.51 元 , 扣 除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结 转 留 存 收 益
30,603,229.74 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57,549,061.46 元。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509,777.20 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8,907,062.09 元。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 为保证公司长期
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平稳运营,公司将投入资金用于产业
自动化改造、信息化升级、仓储设施建设以及流动资金等项目,日常
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较大,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合理性。
     二、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公司近三年经营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科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母公司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     58,571,226.32     56,321,524.25     34,947,037.28
合并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     -808,907,062.09     16,342,034.00   -428,744,846.41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99,509,777.20    -16,541,039.92     24,523,639.51
合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52,001,267.68   -411,688,255.21   -176,002,005.64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34.12%            36.51%            29.96%
合并资产负债率                         54.67%            46.42%            42.61%
     2020-2022 年 母 公 司 归 属 于 上 市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合 计
149,839,787.85 元;2020-2022 年合并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合计
-1,221,309,874.50 元。
     2、有关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
方案时,应以母公司报表中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
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根据《公司章程》 及《未来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如下:
     在同时满足以下第(1)项至第(3)项条件前提下,公司应进行
利润分配,但出现第(4)项至第(6)项情况之一时,可不进行现金
利润分配: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即公司弥
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
润不低于 0.1 元。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4)当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5)公司正在或将要实施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该事项累积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10%以上的。
    (6)当年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55%。
    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
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利润分配条件下,在现金
分红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因 公 司 2020-2022 年 合 并 归 属 于 上 市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合 计
-1,221,309,874.50 元。同时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低于母公司
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规划,保证公司的长
期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
各项业务的发展,进行产业自动化、信息化升级改造,以及流动资金
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可靠资金保障。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审核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基于公司 2022 年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持
公司顺利开展各项业务,进行产业自动化、信息化升级改造,以及满
足流动资金需求,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