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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康生物:总经理工作细则2022-07-21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提高议事效率,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负

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

任。有关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五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
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
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总经理在行使上述职权时,属于公司党委会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
项范围的,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会的意见。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行使职权时,不得违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得超
越授权范围。

    第六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

决权。
    第七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
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
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八条     总经理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
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
应当事先吸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九条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总经理的助手,行使
下列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部门或工作;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

相应责任;

   (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就相应人员的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

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五)有权召开主管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

题、出席人员等,并于会后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按照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

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八)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财务总监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主管公司财务管理和会

计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有权部门的规定,拟订公司财务会计制

度并报总经理批准;

   (三)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年度财务

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

   (四)就财务及主管工作范围内的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

总经理提出建议;
    (五)按照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运用、费用支出进行

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定期或不定期就公司财务状况向总经理提供分析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
    (七)沟通公司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的
金融支持。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
告和文件;
    (二)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
件、记录的保管;
    (三)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
合法、真实和完整;
    (四)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
和记录;
    (五)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
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十三条     在紧急情况下,基于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对本应

在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议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经营管理方面的

问题,公司总经理有权先行处置,但事后应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第十四条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在公司资金、资产运用、

签订重大合同等事项的权限如下:
   (1)决定金额在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5%以下(含 5%)
的投资项目(含股权投资)。
   (2)决定金额在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8%以下(含 8%)
的兼并收购、出售资产、资产置换、资产托管、股权授让、抵押、贷
款、资产处置等事项。

   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中特别规定的事项除外,该等事项应按相关特别规定执行。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决策程序应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有

关规定,适用于公司高管人员。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总经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研究和

解决重大问题而召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同讨论,从而保证重大问题

处理的科学性、合理性、正确性,最大限度的降低决策风险的经营管

理会议。

    第十七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及临时会议,参加

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根据需要指定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参

加会议。

    第十八条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可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提出时;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四)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特

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条     每次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总经理

确定,并由公司行政部负责人至少提前 2 天(临时会议除外)通知与

会人员。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与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会前

应向总经理请假,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亦应同时提出。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程序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程序:

    (一)公司行政部收集相关议题,提交总经理审议。总经理根据

各方面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议题、内容、参会人员、时间、地

点;

    (二)行政部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参会人员,

并做好会议纪要;

    (三)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的日期、地

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姓名、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发言要点;

    (四)办公室负责拟订会议纪要呈送总经理签发;

    (五)总经理定期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     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议题,应做到准备充

分、材料详实。对需要会议决策的事项,提交议题的经营层成员及相

关单位和部门需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可供比较和决

策的预案或建议。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问题和决定的事项,未经

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与会人员不得私自向外泄露。

    第二十五条     对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重大问题,如有必要,应

做出会议决议,由总经理签发后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及/或纪

要录一般保存十年。

    第二十六条     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重要事项,由总经理指定专

人对落实情况予以督办,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进展。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

亦同。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