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康生物:总经理工作细则2022-07-21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提高议事效率,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负
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
任。有关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五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
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
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总经理在行使上述职权时,属于公司党委会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
项范围的,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会的意见。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行使职权时,不得违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得超
越授权范围。
第六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
决权。
第七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
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
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八条 总经理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
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
应当事先吸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九条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总经理的助手,行使
下列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部门或工作;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
相应责任;
(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就相应人员的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
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五)有权召开主管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
题、出席人员等,并于会后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按照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
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就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八)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财务总监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主管公司财务管理和会
计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有权部门的规定,拟订公司财务会计制
度并报总经理批准;
(三)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年度财务
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
(四)就财务及主管工作范围内的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
总经理提出建议;
(五)按照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运用、费用支出进行
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定期或不定期就公司财务状况向总经理提供分析报告,并
提出解决方案;
(七)沟通公司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的
金融支持。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董事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
告和文件;
(二)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
件、记录的保管;
(三)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
合法、真实和完整;
(四)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
和记录;
(五)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
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十三条 在紧急情况下,基于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对本应
在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审议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经营管理方面的
问题,公司总经理有权先行处置,但事后应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第十四条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在公司资金、资产运用、
签订重大合同等事项的权限如下:
(1)决定金额在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5%以下(含 5%)
的投资项目(含股权投资)。
(2)决定金额在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8%以下(含 8%)
的兼并收购、出售资产、资产置换、资产托管、股权授让、抵押、贷
款、资产处置等事项。
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中特别规定的事项除外,该等事项应按相关特别规定执行。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时,决策程序应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有
关规定,适用于公司高管人员。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总经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研究和
解决重大问题而召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同讨论,从而保证重大问题
处理的科学性、合理性、正确性,最大限度的降低决策风险的经营管
理会议。
第十七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及临时会议,参加
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根据需要指定部门及下属企业负责人参
加会议。
第十八条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可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提出时;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四)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特
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条 每次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由总经理
确定,并由公司行政部负责人至少提前 2 天(临时会议除外)通知与
会人员。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与会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会前
应向总经理请假,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亦应同时提出。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程序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程序:
(一)公司行政部收集相关议题,提交总经理审议。总经理根据
各方面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议题、内容、参会人员、时间、地
点;
(二)行政部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参会人员,
并做好会议纪要;
(三)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的日期、地
点、主持人、参会人员姓名、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发言要点;
(四)办公室负责拟订会议纪要呈送总经理签发;
(五)总经理定期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 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议题,应做到准备充
分、材料详实。对需要会议决策的事项,提交议题的经营层成员及相
关单位和部门需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可供比较和决
策的预案或建议。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问题和决定的事项,未经
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的,与会人员不得私自向外泄露。
第二十五条 对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重大问题,如有必要,应
做出会议决议,由总经理签发后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及/或纪
要录一般保存十年。
第二十六条 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重要事项,由总经理指定专
人对落实情况予以督办,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进展。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
亦同。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