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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康生物: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3-02-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机构”)作为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生物”或“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机构,对天康生物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基本情况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从事商品期货交易,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
功能,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
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保障公司与大
宗原料相关的业务能够控制风险,持续稳定增长。考虑到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
大和降低价格波动风险的必要性,公司拟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不含
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业务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对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并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在公司年报及半年报上对套期
保值业务进行披露。

    (三)期货品种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
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套保策略根据公司的现货头寸制定买入或卖出进行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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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套期保值期货品种: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玉米、豆粕、大豆、豆油、
棕油、鸡蛋、生猪等期货及期权合约,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郑麦、菜
油、菜粕等期货及期权合约。

    (四)投入的资金金额

    现考虑到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
司拟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开展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
过人民币 10 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业务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该
资金额度与往年持平,暂不增额。如拟投入资金有必要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
应将关于增加期货套期保值投入总额的议案及其分析报告和具体实施方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
控制制度》的规定执行。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六)业务期间及授权

    为便于业务开展,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数量及金额范围内
行使相关决策权,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
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套期保值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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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
的原则,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降低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
业务经营,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
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理论上,
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会回归一致,极个别的非
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
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
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
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
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
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做到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严格按照《天康生
物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有关要求操作。套期保值
业务过程中的保值计划、交易进程管理由公司期货部门、各事业部采购、生产、
销售部门具体实施,整个过程由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法务部门、证券部门
联合组成的风控小组对其进行风险监控。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
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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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有助于公司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
响,稳定年度经营利润,减少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已就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
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
利于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原料价格波动风险,减少因原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
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的经营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
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进行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
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料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
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已就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并制定
了《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对套
期保值业务做出了明确规定,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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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熊君佩                 包红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