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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康生物: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9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会
议 7 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 12 次董事会和 5 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经
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如
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7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6)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审议《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8)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的《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并通过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3.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关于天康制药(苏州)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及员工持股改
革实施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
全资子公司天康制药(苏州)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2 年 6 月 2 日的《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4.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
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专项报告》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5.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公司《关于子公司天康制药(苏州)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5.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6.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获得审
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股东
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
交易和募集资金的使用等有关方面进行了监督,形成以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疆证监局以及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有
效的控制了企业风险。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运作规范,公司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履行诚信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出
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对 2021
年度报告和 2022 年的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发表了意见,检查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监事
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情况。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全
资子公司天康制药(苏州)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监事会认为:兵团国资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康制药(苏州)有限公司增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按照公司审批程序进行,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
时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交易价格遵守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
    5.公司对外担保、投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履行对外担保程序,除上述担保事项,公司未发生
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6.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监事
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
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
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
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也未接到相关监管部门的查处
文件。
    三、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
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
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