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康生物:关于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2023-04-29
天康生物
证券代码:002100 证券简称:天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28030 债券简称:天康转债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国资公司”)《关于增持天康生物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函》,因受公司股价波动、定期报告窗口期、节假日休
市等多方面客观因素影响,兵团国资公司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
成。拟将原增持期限自原计划届满之日起延长 6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主体的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
值的认可,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增持天康生物股票。
3、增持主体持股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实施前,兵团国资公司合计持有公
司 283,929,18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6%。
4、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5、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置价格区间,兵团国资公司将基于
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
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6、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自 2022 年 10 月 28 日起六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
天康生物
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7、增持股份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进行增持。
8、资金来源: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兵团国资公司自有资金。
9、锁定期安排: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
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10、承诺事项:兵团国资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
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且在增持期间、增持股
份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二、原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2 年 10 月,兵团国资公司启动增持计划。2023 年 1 月,增持计划时间过
半时,兵团国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 2,533,400 股,增持金额为 20,548,651 元。
截至目前,兵团国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491,300 股,增持金额为 36,776,079 元。因受上市公司定期
报告窗口期、节假日休市等客观原因影响,原增持计划无法在 2023 年 4 月 27 日
(含当日)之前完成,拟将增持期限自原计划届满之日起延长 6 个月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
三、本次增持计划延期原因及有关安排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因受公司股价波动、定期报告窗口期、节假日休市等客
观原因影响,预计此次增持计划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
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
展的社会责任。积极履行承诺,更好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兵团国资公司拟将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延长 6 个月。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天康生物
增持计划延期后可能同样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导致新
一轮计划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若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兵团国
资公司及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对本次控股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
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
案》,董事董海英履行回避表决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
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
案》,监事张涛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延期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本次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延期实
施股份增持计划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
承诺及履行》等规定,控股股东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事项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控股股东延期实施本次
股份增持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天康生物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持天康生物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函》。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