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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鸿图:关于筹划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2021-09-03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1-40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筹划的股权转让事项需履行本公司相应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审批
结果、交易对象、交易价格及最终成交与否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交易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概述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持有广东宝
龙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龙汽车”)76%股权。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和资
源配置,本公司正在筹划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宝龙汽车 76%股权事宜。根据国
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将以宝龙汽车 76%股权经备案的评估
结果为基础确定。
    本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对宝龙汽车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目前正处于与各相
关方进行预沟通阶段,并准备进行相关评估备案工作,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对相关股权转让事项履行相应的审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由于目前交易对方尚不确定,暂无法判
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宝龙汽车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7733278060
    3、成立日期:2005 年 04 月 26 日
    4、住所:肇庆高新区宝龙路 1 号
    5、法定代表人:陈文波
    6、注册资本:35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制造、改装、销售、租赁:运钞车、救护车、休旅车、囚车、
勘察车、冷藏车、厢式运输车、垃圾车、警用车、运兵车、轻型客车、纯电动车、
增程式电动车及其他新能源汽车等专用汽车(凭产品公告及产品合格证经营);
汽车车身、挂车、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制造、销售、租赁;售后服
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汽车及汽车技术推广;会议展览服务;检测仪器、检测设备、检测试剂(不含危
险化学品)、医用设备、医疗器械的安装及销售;专用设备制造及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 76%股权,李雁来持有 15%股权,王明方持有 9%
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13,897,630.33 377,284,518.76 303,270,738.94       291,377,051.08

负债总额     149,318,104.24 167,484,123.48 135,318,452.65       129,349,688.23

 净资产      264,579,526.09 209,800,395.28 167,952,286.29       162,027,362.85

    -          2018 年           2018 年          2020 年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310,940,784.10 141,173,676.31 117,022,280.93        43,399,260.90
 净利润       18,065,025.37   -42,133,613.05   -41,848,108.99     -5,924,923.44

    以上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其中 2018-2020 年度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筹划转让的宝龙汽车 76%股权,尚不确定交易对方,本公司将根据该交
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转让价格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将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将以宝龙汽车 76%股权经备案的评
估结果为基础,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价格以实际摘牌价格为
准。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目前,拟转让的宝龙汽车 76%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
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司法机关采取
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
       2、本次筹划的上述股权转让事项需履行本公司相应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审批结果、交易对象、交易价格及最终成交与否均存在不确定性。
       3、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交易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