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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鸿图: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1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
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拟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及对标企业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进一步完善,调整后的考核指标目标、对标企业设置匹
配公司最新的业务及行业发展情况,兼具合理性和挑战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拟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业
绩考核目标及对标企业。


       独立董事:李培杰、李军、郑四发、陈海强




                                                二○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