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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鸿图: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5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二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
行使职权,做好监督工作,保障了公司经营运作的规范,公司效益进一步得到提
高。现将二〇二二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
    1、2022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1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2022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5、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2 年 11 月 11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1
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2022 年 12 月 20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对<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进行核查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程序是否合法以及董事
会贯彻实施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其履行职责的情
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决策程序合法,内
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运作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在执行公
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
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不定期的检查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审核了公司的会计资料,
各项财务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
效的执行。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关联交易的
协议执行,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做出有关关联交易的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
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行为。
    (五)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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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对
发行条件、发行方案、发行预案、可行性分析报告、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
承诺、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规定,
发行方案切实可行,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对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发展,相关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九)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内幕信息保密制度》《控股股东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一系列
内幕信息管理相关制度,制度中设有专门的章节或条款对内幕消息知情人管理作
出规定,并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了内幕信息管理档案,对内幕消息知情人档案进行
规范化管理。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
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
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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