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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福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201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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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6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
  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632,580,490 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冠福股份                    股票代码     002102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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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黄华伦                         黄丽珠
办公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冠福产业园 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冠福产业园
电话             0595-23551999                  0595-23550777
电子信箱         zqb@guanfu.com                 zqb@guanfu.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医药中间体、维生素E研发、生产、销售业务;
  塑贸电商业务;投资性房地产租赁经营业务;黄金采矿业务;商业保理业务。
       1、医药中间体、维生素E研发、生产、销售业务。主要是医药中间体产品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其生产的主要产品包括孟鲁司特钠中间体、他汀系列中间体、
  索非布韦系列中间体、维生素E中间体等。近年来,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凭
  借自身较强的技术、工艺研发能力,在报告期内开发出以法尼烯为原料的维生素
  E生产工艺。自此,能特科技实现了从维生素E中间体生产企业到成品生产企业的
  转变,也为公司业绩稳步增长奠定了基础。
       2、塑贸电商业务。塑米信息充分利用多年行业经验和管理成本,构建了“塑
  米城”sumibuy.com—塑料原料供应链电商平台,其自运营以来专注于细分塑料原
  料行业,依托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经营模式创新,迅速发展成业内垂直类供应链电
  商平台的领军者。“塑米城”以塑料直营业务等为主要业务内容,同时对平台进行
  系统深度开发应用,不断开拓区域市场、丰富产品类目、布局供应链金融业务等,
  努力将其打造成一个互联网+塑贸+供应链金融于一体的供应链金融平台,从而构
  建塑料原料产业贸易完整生态圈。随着塑米信息“全国化”战略和“全球化”战略的
  逐步推进,未来业务规模将有着持续稳定的增长。
       3、投资性房地产租赁经营业务。随着上海大虹桥商务区的蓬勃发展,区域
  内房地产价值不断攀升,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五天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中国梦谷
  —上海西虹桥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园”的知名度不断提高、功能配套逐渐完善,经营
  收入在2017年保持基本稳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商业价值不断提升。
       4、黄金采矿业务。报告期内,燊乾矿业并未大规模开采,而是加强对金矿
  的管控,对原有选矿厂及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对基础员工进行专业生产技能和安
  全培训,同时,加大对黄金储量勘探力度,未来寻求与金矿企业或资源类上市公
  司重组实现资产证券化,或者用其他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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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商业保理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为抓住商业保理行业正在进入高速发展
     期的机遇,对外投资暨收购上海天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托该公司之全资子公
     司上海风弘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平台开展商业保理业务,有效解决了客户流动
     资金融资的瓶颈,同时,也是扩大内需、加强公司竞争力的重要方式。由于保理
     业务是公司新涉足的业务,本着审慎原则,将以控制风险为第一要素,稳妥地拓
     展该业务。今后,公司将通过保理业务对“塑米城”电商平台供应链业务、维生素
     E业务进行产业配套和产业协同,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比上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9,735,868,785.68   887,206,948.80     997.36% 1,316,233,434.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2,554,111.86    245,401,053.05      15.14% 193,289,904.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81,490,513.82     85,994,798.35     227.33%    -32,004,518.0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2,845,072.03     15,709,764.75 2,018.71%      67,966,922.4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80            0.112       -3.57%              0.2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80            0.112       -3.57%              0.2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5%            8.17%        -2.62%              7.53%
                                                                 本年末比上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年末增减
资产总额                     8,210,869,555.34 7,119,831,661.11      15.32% 4,871,709,219.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308,945,686.38 4,549,668,190.63        16.69% 2,865,971,751.97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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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1,721,231,438.12 2,199,407,055.27 2,330,629,160.09 3,484,601,13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3,397,302.22      45,204,306.07        63,798,950.76    140,153,552.81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51,909,041.88      34,154,086.42        59,830,605.13    135,596,780.39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6,915,902.41 -170,728,504.68 -130,293,145.56           640,782,624.68
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
       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表决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露日前一个
普通股股   70,185            71,067 权恢复的优先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月末普通股
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比例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陈烈权                境内自然人 12.35% 325,363,822 162,681,911            质押         246,030,000
余江县金创盈投资      境内非国有
                                 8.79% 231,478,254 231,478,254             质押         136,540,000
中心(有限合伙)      法人
闻舟(上海)实业有 境内非国有
                              6.25% 164,500,830 164,500,830                质押         164,500,000
限公司             法人
林福椿                境内自然人 5.13% 135,027,006 135,000,000             质押         134,999,900
林文智                境内自然人 4.33% 114,108,354 114,108,300             质押         114,108,300
林文昌                境内自然人 4.07% 107,179,326 107,160,000             质押         107,160,000
蔡鹤亭                境内自然人 3.94% 103,854,654              0          质押          66,600,000
蔡佼骏                境内自然人 1.97%       51,975,151   51,975,051       质押          51,975,051
余江县金塑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
                                   1.55%     40,849,101   40,849,101                                0
资中心(有限合伙) 法人
周泉                  境内自然人 1.45%       38,304,500         0          质押          38,254,492



                                                4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林福椿与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是父子,四人存在关联关
                             系;林文洪持有闻舟实业 100%股权,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系;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余江县金塑创业
说明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存在关联关
                             系;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
                             致行动人的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
     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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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紧紧围绕董事会既定的“内生性”增长和“外延式”
并购战略目标,以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为重点,以深化机构改革为抓手,通过细
化目标,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基本完成年初既定目标。
     (一)全面完成并购塑米信息,优化上市公司产业布局
     2016年12月28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
余江县金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3192号)核准,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447,453,631股,其中用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344,694,570股已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 用 于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的 新 增 股 份
102,959,061股已于2017年3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至此公司圆满完成了
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并购估值为16.8亿元的塑米信息,是公司继收购能特
科技和剥离传统主业之后,在战略转型升级上再迈出的坚实一步,标志着公司正
式进军垂直电商平台、产业互联网+领域。塑米信息强大的线上销售网络将弥补
能特科技销售环节的不足,既在业务上与能特科技形成协同效应,又与现有板块
的重资产形成轻重搭配、优势互补。
     塑米信息依托“塑米城”(sumibuy.com)塑料原料供应链电商平台和专业电商
团队,在华南地区增设广东塑米、塑米信息(汕头)有限公司,并在广东、上海
地区全面展开业务,积极开拓下游市场。2017年4月,广东塑米与京东电商签订
《京东云与塑米城战略合作框架》,广东塑米与京东电商达成深度战略合作,双
方将在京东云应用与推广、B2B行业深入挖掘、大数据整合与共享、客户开发与
服务、区域运营与展示、仓储物流运营与升级、金融领域协作等方面展开深度合
作,使京东电商的京东云计算、大数据的技术经验优势与广东塑米线下优势产业
资源有机结合,通过传统产业与电子商务的深度融合,实现战略转型升级。2017
年,塑米信息较好的完成了业绩承诺目标,其丰厚的利润为公司提供了新的利润
增长点。


                                            6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二)医药中间体、维生素E板块的经营情况
    能特科技始终坚持“创新驱动、绿色环保”的发展理念,凭借自身较强的技术、
工艺研发能力,完善的研发装置和检测设备,不断地开发新技术、新工艺,丰富
和完善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并优化产品生产工艺,从而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
力,将产品做精做细做大做强,做到细分产品市场的佼佼者。
    能特科技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自身竞争优势,于2016年8月份投资57,600万元建
设年产2万吨维生素E项目,至2016年底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并进入全面调试生产
阶段。2017年3月份维生素E产品正式对外销售,且先后取得了饲料添加剂的生产
许可证及欧盟FAMI-QS认证、犹太认证和清真认证,并相继通过国内外知名客户
的审核工作,其产品质量达预期目标及用户认可。能特科技的维生素E生产工艺
是目前全球唯一一家能够不受原辅材料制约、实现自我配套、采用更为环保和高
效的生产工艺,从而实现了能特科技从维生素E中间体生产企业到成品生产企业
的转变。本着互惠互利、多边共赢、促进行业发展的原则,能特科技积极参与、
配合法尼烯供应相关方Amyris(阿米瑞斯)和DSM(帝斯曼)的工作,充分保障
法尼烯的平稳均衡供应,且与国内外知名的维生素E经营和直接使用厂商开展深
度合作,基本实现了维生素E的产销平衡,从而为公司业绩稳步增长奠定了基础。
    能特科技的孟鲁司特钠、他汀类、索菲布韦等药物的中间体,已全面实现了
规模化生产,产能和市场占有率均处于同行前列。2017年,能特科技继续稳固现
有市场,并不断拓展新市场,未来几年他汀类及索菲布韦中间体市场将会进一步
放大。同时,能特科技利用自身较强的研发能力,相继开发了多个医药中间体,
培育新的品种,不断丰富医药中间体产品结构,储备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上海五天园区经营
    上海五天的“中国梦谷——上海西虹桥文化创意产业园”经过多年的积淀和探
索,在“中国梦”的驱动下,不断转型升级,寻求一条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报告
期内,上海五天通过多样化的发展模式,不断完善园区建设,以“快乐”为主题,
以文创、体育、网红、电商为产业基础,满足园区及周边人士工作、学习、生活
之所需,更加开放、时尚、运动、乐趣的观光型文创园区。同时,充分发挥所处
虹桥商务港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承载区的优势,拓展新业务,扩大出租面积,为入
驻园区的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的“一站式”服务,提高各项服务性收入。报告期
内,上海五天充分利用园区楼顶、苗圃等空间营造摄影基地、体育公园、文艺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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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等。通过培养有想法、有干劲、愿意跟随梦谷一起打拼的年轻人,逐渐打破园
区固有的封闭式发展理念,朝着商业、文化、旅游为一体的体验型、生活型、休
闲型的业态发展,致力打响“中国梦谷”的品牌价值,为“中国梦谷”未来的发展奠
定基础,实现上海五天心中的中国梦。同时,中国梦谷将作为一个大平台,为更
多的年轻创业者筑梦前行,把中国梦谷特色观光文创园区模式推向更广阔的领
域。
       (四)陕西金矿业务
       2017年,燊乾矿业并未大规模开采,而是加强对金矿的管控,对原有选矿厂
及生产设备进行维护,继续对基础员工进行专业生产技能和安全培训,同时,加
大对黄金储量勘探力度,未来将寻求与金矿企业或资源类上市公司重组实现资产
证券化,或者用其他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五)商业保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为抓住商业保理行业正在进入高速发展期的机遇,对外投资
暨收购上海天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托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风弘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保理平台为客户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
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等综合性信用服务,有效解决了客户流动资金融资的瓶颈,
同时,也是扩大内需、加强公司竞争力的重要方式。由于保理业务是公司新涉足
的业务,本着审慎原则,将以控制风险为第一要素,稳妥地拓展该业务。今后,
公司将通过保理业务对“塑米城”电商平台供应链业务、维生素E业务进行产业配
套和产业协同,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继续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平台功能,启动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工作
    为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舞台,借助上市公司的融资平台,进一步拓宽公司融
资渠道,调整并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2017年,公司启动并推进公司债
项目。经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方案如
下: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
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以
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十二个月内完成首
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公司为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条
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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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许可的用途。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是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是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
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12月30日,塑米信息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本年度合并报表增加了塑米信息及其子公司
2017年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
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
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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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
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通知,根据该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
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
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
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同时明确了其他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和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列示,并要求2016年5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资
产、负债的,按该规定调整。
       2、《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会〔2017〕13号)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准则包括总则、持有待售
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列报、
附则等五部分内容,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
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3、《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次修订增加了对政
府补助特征的表述,允许企业从经济业务的实质出发,判断政府补助计入损益的
方法及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同时对财政贴息的会计处理做了更加详细的规
定。
       4、《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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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利润表中的“营
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该项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
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
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2)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规范了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有效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3)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通
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
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
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
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规定》(财会〔2016〕22号)、2017年4月28日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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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公司将2016年5
月1日之后发生的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
理费用”项目调整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的相关金额不进行调
整,且同期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公司2016年
度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1,141,487.06元,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
1,141,487.06元,2016年度报告中此项数据已按上述规定调整,故不涉及追溯调整。
      (2)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公司将按该准则执行,目前公司暂未涉及此类事项。
      (3)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
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
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且同期比较数据
不予调整。本次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
溯调整。
      (4)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号),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规定进行调整。由于“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的追溯调整,对2016年的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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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计政策变更的依据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 2016 年度金额

                                   营业外支出               -20,337.31
  1      财会【2017】30 号
                                  资产处置收益              -20,337.3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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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12月30日,塑米信息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本年度合并报表增加了塑米信息及其子公司
2017年度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对 2018 年 1-3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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