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福股份: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提示性公告2018-09-14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5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
【2018】第 68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其内容如下: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你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 135,300 万元,实际
对外担保余额 44,740 万元,被担保方分别为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和福建冠福
实业有限公司,均为你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并说明:
1、截至问询函回复日,上述担保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担保余额、
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反担保具体措施及充足性、相关担
保是否出现逾期并涉及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形,并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除上述已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司是否存在其他为控股股东担保的情况;
3、请说明你公司在防范大股东违规资金占用、内部用印管理制度和审批流
程等方面的控制措施;
4、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18 年 9 月 18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
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福建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问
询函》所涉及的事项进行逐项落实。目前,公司董事会正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认真核查和落实,已初步核查到未履行正常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核查工作,并完成《问询函》的回
复及披露工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四日